一种热轧卷取带钢尾部减速距离控制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5942649发布日期:2018-11-14 03:26阅读:504来源:国知局
一种热轧卷取带钢尾部减速距离控制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热连轧控制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热轧卷取带钢尾部减速距离控制方法。

背景技术

自动定尾功能广泛应用在热轧厂的尾部停车控制环节中。自动定尾不准不但影响了整条线的生产节奏,而且增加了操工的劳动强度,同时由于卷取定尾不准造成的卷取飞车,带钢尾部击打助卷辊,缩小了助卷辊的使用寿命。且京唐热轧1580投产时减速距离是由二级设定的,二级程序中只是按照带钢的厚度定义不同的减速距离,但是根据公式:其中,s为减速距离,a为减速率,vt为抛钢速度,v0为给定的定尾速度,可以看出,减速距离只跟带钢速度和减速率有关系,跟带钢厚度没有直接关系,所以二级给定的减速距离不合理。因此需要对卷取减速距离的设定值进行改造。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热轧卷取带钢尾部减速距离控制方法,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因卷取机减速距离设定不准确导致的卷取飞车现象的技术问题,达到了提高热轧产品质量、延长助卷辊使用周期、提高机时产量的技术效果。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热轧卷取带钢尾部减速距离控制方法,所述方法包括:获得精轧抛钢的第一速度;获得卷取机的第二速度;根据所述第一速度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率;根据所述减速率、所述第一速度和所述第二速度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距离;根据所述减速距离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点;根据所述第一速度和所述减速点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时间;当所述精轧抛钢达到所述减速时间时,所述带钢开始减速。

优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将所述减速时间发送给传动控制单元,所述带钢通过所述传动控制单元控制芯轴转矩实现减速。

优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根据所述减速距离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点之前,获得所述卷取机与所述精轧末机架之间的第一距离。

优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根据所述减速距离和所述第一距离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点。

优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减速点为所述第一距离减去所述减速距离的差值。

本发明实施例中的上述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一种或多种技术效果:

1、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热轧卷取带钢尾部减速距离控制方法,所述方法包括:获得精轧抛钢的第一速度;获得卷取机的第二速度;根据所述第一速度和所述第二速度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率;根据所述减速率、所述第一速度和所述第二速度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距离;根据所述减速距离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点;根据所述第一速度和所述减速点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时间;当所述精轧抛钢达到所述减速时间时,所述带钢开始减速。通过上述方法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因卷取机减速距离设定不准确导致的卷取飞车现象的技术问题,达到了提高热轧产品质量、延长助卷辊使用周期、提高机时产量的技术效果。

2、本发明实施例通过将所述减速时间发送给传动控制单元,所述带钢通过所述传动控制单元控制芯轴转矩实现减速。进一步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因不同钢种和规格二级设定的减速距离控制不准确导致卷取飞车现象的技术问题,进一步达到了避免卷取飞车现象,提高热轧产品质量、延长助卷辊使用周期的技术效果。

上述说明仅是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发明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发明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热轧卷取带钢尾部减速距离控制方法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热轧卷取带钢尾部减速距离控制方法,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因卷取机减速距离设定不准确导致的卷取飞车现象的技术问题,达到了提高热轧产品质量、延长助卷辊使用周期、提高机时产量的技术效果。

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总体思路如下: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热轧卷取带钢尾部减速距离控制方法,通过获得精轧抛钢的第一速度;获得卷取机的第二速度;根据所述第一速度和所述第二速度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率;根据所述减速率、所述第一速度和所述第二速度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距离;根据所述减速距离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点;根据所述第一速度和所述减速点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时间;当所述精轧抛钢达到所述减速时间时,所述带钢开始减速。通过上述方法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因卷取机减速距离设定不准确导致的卷取飞车现象的技术问题,达到了提高热轧产品质量、延长助卷辊使用周期、提高机时产量的技术效果。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热轧卷取带钢尾部减速距离控制方法流程示意图。如图1所示,所述方法包括:

步骤110:获得精轧抛钢的第一速度;

步骤120:获得卷取机的第二速度;

具体而言,所述第一速度即为精轧抛钢的速度,所述第二速度为卷取机的卷曲定尾速度,因此,首先获得所述带钢精轧抛钢时的第一速度和所述卷取机的第二速度,再进一步对减速率进行计算。

步骤130:根据所述第一速度和所述第二速度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率;

具体而言,当获得所述带钢精轧抛钢的第一速度和所述卷取机的第二速度之后,根据所述第一速度和所述第二速度进而对所述带钢的减速率进行选取,其中,根据不同精轧抛钢的速度,结合定尾速度,可以设定不同的减速率,也就是说,当精轧抛钢时,根据不同精轧抛钢的第一速度,也就是根据不同精轧抛钢速度,可进一步通过减速率设定单元设定不同的减速率,即,可采用减速率设定单元选择所需要的减速率。

步骤140:根据所述减速率、所述第一速度和所述第二速度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距离;

步骤150:根据所述减速距离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点;

进一步的,在根据所述减速距离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点之前,获得所述卷取机与所述精轧末机架之间的第一距离;根据所述减速距离和所述第一距离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点;所述减速点为所述第一距离减去所述减速距离的差值。

具体而言,所述减速距离即为精轧抛钢后所述带钢要行走的距离,根据所述减速率、所述第一速度以及所述第二速度,计算出所述带钢的减速距离,再根据不同卷取机距离精轧末机架的第一距离,再结合所述减速距离,计算出不同卷取机的减速点,所述计算减速距离的方法是根据精轧抛钢速度为基准进行计算的。其中,所述减速点即为所述第一距离减去所述减速距离的差值,换句话说,将所述第一距离减去所述减速距离,此值即为所述带钢的减速点。且,所述减速距离和所述减速点可采用可编程逻辑控制单元进行计算,即就是通过所述可编程逻辑控制单元可根据精轧抛钢速度,减速率及定尾速度对减速距离进行计算,接着在获得所述卷取机与所述精轧末机架之间的第一距离之后,所述可编程逻辑控制单元再结合所述减速距离,进一步计算所述带钢的减速点,从而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因不同钢种和规格二级设定的减速距离控制不准确、因尾太长导致的节奏慢和或者太短导致的卷取飞车现象的技术问题,达到了提高热轧产品质量、延长助卷辊使用周期、提高机时产量的技术效果。

步骤160:根据所述第一速度和所述减速点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时间;

步骤170:当所述精轧抛钢达到所述减速时间时,所述带钢开始减速;

进一步的,将所述减速时间发送给传动控制单元,所述带钢通过所述传动控制单元控制芯轴转矩实现减速。

具体而言,根据所述第一速度和所述减速点,可以计算出精轧抛钢后的减速时间,当精轧抛钢达到计算得到的时间后,所述带钢开始减速,然后将最终计算的时间发给传动控制单元,通过控制器,执行尾部速度控制,通过控制芯轴转矩实现对所述带钢的减速控制。即,在精轧抛钢时,一级系统根据不同的精轧抛钢的速度,结合卷取机的定尾速度,给定不同的减速率,并根据精轧抛钢的速度,减速率及定尾速度确定减速距离,一级系统根据不同卷取机距离精轧末机架的距离,结合减速距离,计算出不同卷取机的减速点,根据精轧抛钢速度及减速点,可以计算出精轧抛钢后的减速时间,当精轧抛钢达到计算得到的时间后,带钢开始减速,将最终计算的时间发给传动控制单元,所述传动控制单元通过控制芯轴转矩实现最终控制。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通过上述方法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因卷取机减速距离设定不准确导致的卷取飞车现象的技术问题,达到了提高热轧产品质量、延长助卷辊使用周期、提高机时产量的技术效果。

本发明实施例中的上述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一种或多种技术效果:

1、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热轧卷取带钢尾部减速距离控制方法,所述方法包括:获得精轧抛钢的第一速度;获得卷取机的第二速度;根据所述第一速度和所述第二速度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率;根据所述减速率、所述第一速度和所述第二速度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距离;根据所述减速距离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点;根据所述第一速度和所述减速点获得所述带钢的减速时间;当所述精轧抛钢达到所述减速时间时,所述带钢开始减速。通过上述方法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因卷取机减速距离设定不准确导致的卷取飞车现象的技术问题,达到了提高热轧产品质量、延长助卷辊使用周期、提高机时产量的技术效果。

2、本发明实施例通过将所述减速时间发送给传动控制单元,所述带钢通过所述传动控制单元控制芯轴转矩实现减速。进一步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因不同钢种和规格二级设定的减速距离控制不准确导致卷取飞车现象的技术问题,进一步达到了避免卷取飞车现象,提高热轧产品质量、延长助卷辊使用周期的技术效果。

尽管已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发明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实施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实施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实施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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