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充电器五金件自动化铣槽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30063发布日期:2018-09-25 21:15阅读:15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加工自动化设备领域,具体涉及的是一种充电器五金件自动化铣槽设备。



背景技术:

手机充电器插头五金件圆铜销钉AC-PIN侧面槽位(注塑卡胶位)的加工,常规加工方式是CNC加工,此种加工工艺,设备投资大(20万/台),产品小不好固定,而且产品两边槽位需要分2次加工才可以完成导致产能效率低、产能不足(5000件/天)无法满足客户需求量,投入人力成本高(2人/台机/ 天),而且人工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提高产能与效率,降低设备成本与人力成本的充电器五金件自动化铣槽设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充电器五金件自动化铣槽设备,包括机架主体、电机马达和电脑控制箱,其结构要点是,机架主体上设有振动盘,振动盘连接有下料排序夹具,下料排序夹具通过弹簧管连接有送料夹具,送料夹具连接有铣刀加工部,所述的振动盘上设有两个导轨,每个导轨上均设有数个振动排序夹具,所述的电机马达和铣刀加工部均为两个,两个电机马达分别单独控制一个铣刀加工部工作。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送料夹具连接有气缸动力装置,气缸动力装置控制送料夹具往复运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振动排序夹具设有第一进料通道和第二进料通道,第一进料通道和第二进料通道均与导轨连接,第一进料通道和第二进料通道呈阶梯状排列,第二进料通道下方设有出料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下料排序夹具上设有感应装置和定位装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电脑控制箱内设有PLC主板,PLC主板线性与电机马达、振动盘、感应装置、定位装置、送料夹具、气缸动力装置和铣刀加工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设计合理,结构简单,通过自动化铣槽设备进行自动化加工,产能效率大幅度提升40倍,每台机每天产能可以达到:4 万件,人工节俭8倍,设备投入减少6.6倍,设备资金投资减少4.4倍,能够带来极大的经济效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振动排序夹具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振动排序夹具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下料排序夹具俯视结构示意图;

其中,1-机架主体,2-电机马达,3-电脑控制箱,4-振动盘,5-下料排序夹具,6-弹簧管,7-送料夹具,8-铣刀加工部,9-导轨,10-振动排序夹具, 11-气缸动力装置,12-第一进料通道,13-第二进料通道,14-出料口,15-感应装置,16-定位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但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至所示,一种充电器五金件自动化铣槽设备,包括机架主体1、电机马达2和电脑控制箱3,所述的机架主体1上设有振动盘4,振动盘4连接有下料排序夹具5,下料排序夹具5通过弹簧管6连接有送料夹具7,送料夹具7连接有铣刀加工部8,所述的振动盘4上设有两个导轨9,每个导轨9上均设有数个振动排序夹具10,所述的电机马达2和铣刀加工部8均为两个,两个电机马达2分别单独控制一个铣刀加工部8工作;所述的送料夹具7连接有气缸动力装置11,气缸动力装置11控制送料夹具7往复运动;

如图2至图3所示,所述的振动排序夹具10设有第一进料通道12和第二进料通道13,第一进料通道12和第二进料通道13均与导轨9连接,第一进料通道12和第二进料通道13呈阶梯状排列,第二进料通道13下方设有出料口14。

如图4所示,所述的下料排序夹具5上设有感应装置15和定位装置16。

所述的电脑控制箱内设有PLC主板,PLC主板线性与电机马达2、振动盘 4、感应装置15、定位装置16、送料夹具7、气缸动力装置11和铣刀加工部 8连接。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首先选择具有两个导轨9的振动盘4,将每个导轨9 上通过激光焊接各安装三个振动排序夹具10,产品倒入振动盘4内,然后打开振动盘4的开关,产品在振动力与自身重力作用下顺着导轨振动经过三个振动排序夹具10,振动排序夹具10根据产品重心及自由落体的原理进行排序,产品经过振动排序夹具10后通过弹簧管6进入下料排序夹具7中,进入下料排序夹具7中的第一个产品到感应装置15位置后,感应装置15传达到定位装置16,定位装置16开始启动,卡住第一个产品,送料夹具7将产品加紧并送入铣刀加工部8,然后电机马达2带动铣刀加工部8开始加工;产品加工好后,送料夹具7退回并松开,产品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掉入接料箱子中。

本实用新型中的PLC主板上设有控制程序,PLC主板的电路结构和控制程序均为能够通过购买得到的,并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核心,而且PLC主板与各结构之间的连接和控制关系为能够通过现有的技术知识获知的,并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核心。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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