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安全防护功能的工位切换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85279发布日期:2018-08-29 00:00阅读:25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铣削工位切换装置本体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带安全防护功能的工位切换装置。



背景技术:

对于机器人铣削工位装置,在提高效率的同时,还要考虑安全问题。在现有的生产过程中,主要的生产工艺过程是:上下工件—安全防护到位—操作工人退出机器人工作区域—机器人工作—机器人完成工作(退出工作区域)—操作工人进入,进行上下工件。在此过程中,工作循环时间较长,机器人的利用率不高,机器人本身成本很高,利用不充分,造成资源浪费,导致生产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带安全防护功能的工位切换装置。

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带安全防护功能的工位切换装置,包括工位底板和工位切换装置本体,所述工位底板为竖直放置的长方体形结构,所述工位底板包括上工位和下工位,所述上工位和下工位均设有两个铣削工位,所述工位底板前侧两端设有直线导轨,所述工位切换装置本体与直线导轨滑动连接,所述工位切换装置本体包括上下滑板、导套安装块,所述上下滑板上设有一号防护板和二号防护板,所述一号防护板和二号防护板分别与上工位或者下工位上的两个铣削工位竖直方向上对齐,所述上下滑板的两端各与一个导套安装块连接,所述导套安装块下端固接有轴承防护罩,所述轴承防护罩内固接有轴承,轴承套在直线导轨上,与所述上下滑板一端连接的导套安装块上设有固定板,且固定板一端通过螺栓固定在导套安装块上,所述固定板另一端后侧连有导向块安装板,所述导向块安装板上下两端固接有导向块,所述导向块远离固定板的一端连有门吸。

特别的,所述一号防护板和二号防护板均与上下滑板通过螺栓固定连接。

特别的,所述直线导轨通过螺栓固定在工位底板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能够实现操作工人在上工位上下工件时,一号防护板和二号防护板进行安全防护,机器人可以在下工位进行工作,人员操作与机器人两者同时工作,互不影响。大大节省了循环时间,机器人的使用率提高了一倍,生产效率提高,生产成本降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工位切换装置本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工位底板;2-上工位;3-下工位;4-工位切换装置本体;5-固定板;6-导向块安装板;7-门吸;8-导套安装块;9-一号防护板;10-二号防护板;11-轴承防护罩;12-上下滑板;13-导向块;14-直线导轨;

以下将结合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参照附图进行详细叙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2所示,一种带安全防护功能的工位切换装置,包括工位底板1和工位切换装置本体4,所述工位底板1为竖直放置的长方体形结构,所述工位底板1包括上工位2和下工位3,所述上工位2和下工位3均设有两个铣削工位,所述工位底板1前侧两端设有直线导轨14,所述工位切换装置本体4与直线导轨14滑动连接,所述工位切换装置本体4包括上下滑板12、导套安装块8,所述上下滑板12上设有一号防护板9和二号防护板10,所述一号防护板9和二号防护板10分别与上工位2或者下工位3上的两个铣削工位竖直方向上对齐,所述上下滑板12的两端各与一个导套安装块8连接,所述导套安装块8下端固接有轴承防护罩11,所述轴承防护罩11内固接有轴承,轴承套在直线导轨14上,与所述上下滑板12一端连接的导套安装块8上设有固定板5,且固定板5一端通过螺栓固定在导套安装块8上,所述固定板5另一端后侧连有导向块安装板6,所述导向块安装板6上下两端固接有导向块13,所述导向块13远离固定板5的一端连有门吸7。

特别的,所述一号防护板9和二号防护板10均与上下滑板12通过螺栓固定连接。

特别的,所述直线导轨14通过螺栓固定在工位底板1上。

本实用新型工作时,假设机器人对上工位2上的工件进行加工,机器人在工位底板1前侧进行工件加工,操作人员手向上拉动工位切换装置本体4,将一号防护板9和二号防护板10盖住上工位2上的两个铣削工位,防止机器人因操作失误将道具深入工位底板1后侧误伤操作人员,同时操作人员在工位底板1后侧的下工位3安装加工的工件,当上工位2的工件加工完成后,操作人员手向下拉动工位切换装置本体4,将一号防护板9和二号防护板10盖住下工位3上的两个铣削工位,机器人对下工位3上的零件进行加工,同时操作人员在工位底板1后侧的上工位2安装带加工的工件,人员操作与机器人两者同时工作,互不影响。大大节省了循环时间,机器人的使用率提高了一倍,生产效率提高,生产成本降低。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改进,或未经改进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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