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角码生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49263发布日期:2019-04-09 21:01阅读:404来源:国知局
一种角码生产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铝板连接配件生产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角码生产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幕墙安装时,常用的配件为连接角码,该角码便于施工且安装稳固,广泛应用于市场。

但是现有的角码生产需要依靠人力将铝板裁切成连接件宽度,然后在将条状铝板打孔、折弯、切割,每一个都需要这个反复的步骤,效率低下,难以满足工厂化大规模施工的需求,因此如何能够提高角码的生产效率成为了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高效角码生产装置。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角码生产装置,包括动力机构、与动力机构下端连接的成型机构以及与成型机构配合的操作台,动力机构带动成型机构上下往复运动,成型机构包括与动力机构下端连接的基座、与基座下表面固定连接的刀具组以及折弯组,操作台包括切割台以及多个与切割台固定连接的折弯台,折弯台间隔设置。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优选地,刀具组包括多个间隔设置的通孔切割刀、腰型孔切割刀以及条形刀。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优选地,刀具组还包括多个分割刀。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优选地,操作台上设有多个与通孔切割刀、腰型孔切割刀、条形刀以及分割刀相对应的凹槽。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优选地,折弯组包括多个与折弯台侧边具有间隙的折弯块。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优选地,动力机构为液压机构。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优选地,液压机构通过支撑架固定在操作台上方,支撑架位于基座两侧设有滑槽,基座两端与滑槽滑动连接。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优选地,操作台下部设有收集容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固定在基座下表面前半部分的刀具组将角码的通孔、腰型孔以及角码的宽度切割完成,然后将铝板条推到基座下表面的后半部分,在分割刀和折弯块的作用下,将铝板条分割同时折弯成角码,从而实现了将整块铝板批量加工成角码,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操作台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动力机构,2.基座,3.刀具组,4.折弯组,5.切割台,6.折弯台,7.通孔切割刀,8.腰型孔切割刀,9.条形刀,10.分割刀,11.凹槽,12.折弯块,13.支撑架,14.滑槽,15.收集容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和最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角码生产装置,包括动力机构1、与动力机构1下端连接的成型机构以及与成型机构相配合的操作台,动力机构1带动成型机构上下往复运动,成型机构包括与动力机构下端连接的基座2、与基座2下表面固定连接的刀具组3以及折弯组4,操作台包括切割台5以及多个与切割台5固定连接的折弯台6,折弯台6间隔设置,本实用新型通过固定在基座2下表面前半部分的刀具组3将角码的预留孔切割完成,并将铝板切割成铝板条然后将铝板条推到基座2下表面的后半部分,将铝板条切断折弯成角码,从而实现了将整块铝板批量加工成角码,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

根据上述实施例,优选地,刀具组3包括多个间隔设置的通孔切割刀7、腰型孔切割刀8以及条形刀9,从而将角码的预留孔切割完成,包括圆形通孔、腰型通孔,同时将铝板切割成角码宽度的铝板条。

根据上述实施例,优选地,刀具组3还包括多个分割刀10,分割刀10将铝板条切割成角码长度的铝板片。

根据上述实施例,优选地,操作台上设有多个与通孔切割刀7、腰型孔切割刀8、条形刀9以及分割刀10相对应的凹槽11,便于进行切割,降低刀头的磨损。

根据上述实施例,优选地,折弯组4包括多个与折弯台6侧边具有间隙的折弯块12,用于将角码快速进行折弯。

根据上述实施例,优选地,动力机构1为液压机构,由于液压机构能够稳定输出,便于对铝材进行切割和折弯。

根据上述实施例,优选地,液压机构通过支撑架13固定在操作台上方,支撑架13位于基座2两侧设有滑槽14,基座2两端与滑槽14滑动连接,基座2与支撑架13两侧的滑槽14滑动连接,使得基座2运行更加平稳,从而减少角码切割处的毛刺,有效提高角码的质量。

根据上述实施例,优选地,操作台下部设有收集容器15,便于对折弯完成的角码进行收集。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固定在基座下表面前半部分的刀具组将角码的通孔、腰型孔以及角码的宽度切割完成,然后将铝板条推到基座下表面的后半部分,在分割刀和折弯块的作用下,将铝板条分割同时折弯成角码,从而实现了将整块铝板批量加工成角码,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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