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刹车片开槽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78556发布日期:2019-07-27 10:18阅读:584来源:国知局
一种刹车片开槽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开槽装置,具体讲是一种刹车片开槽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刹车片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都是采用人工开槽的方式,不但开槽速度慢,而且误差较大,同时在工作过程中工人的手始终接触刹车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刹车片开槽装置,开槽速度快且安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一种刹车片开槽装置,包括工作平台,工作平台的顶部两侧设有导柱,工作平台中间设有放置刹车片的进给机构,导柱中间设有升降平台,导柱顶端设有固定平台,固定平台上设有升降控制装置,升降控制装置与升降平台连接,升降平台底部设有位于进给机构上方的开槽机构。

进一步地,所述进给机构包括设置在工作平台上的前后滑轨、滑动设置在前后滑轨上的移动平台以及设置在移动平台上用于放置刹车片的固定台。

进一步地,所述进给机构还包括设置在工作平台后端的进给电机,进给电机连接有丝杆组件,丝杆组件与移动平台底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升降控制装置包括设置在固定平台顶部的升降电机、与升降电机的输出轴连接的变速齿轮以及与变速齿轮配合的升降杆,升降杆底端与升降平台顶部固定。

进一步地,所述开槽机构包括设置在升降平台底部的开槽电机以及与开槽电机连接的刀片。

进一步地,所述开槽电机的输出轴上安装有一个或多个刀片。

进一步地,所述升降平台的底部具有左右滑轨,开槽电机安装在左右滑轨上。

进一步地,所述工作平台的底部设有座脚。

应用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刹车片开槽装置,其有益效果是:该装置能够对刹车片进行自动开槽,开槽速度快,提高了工作效率,且保证了开槽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进给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所示:1—工作平台,2—导柱,3—进给机构,31—前后滑轨,32—移动平台,33—固定台,34—进给电机,35—丝杆组件,4—升降平台,5—固定平台,6—升降控制装置,61—升降电机,62—变速齿轮,63—升降杆,7—开槽机构,71—开槽电机,72—刀片,8—左右滑轨,9—座脚。

具体实施方式

为比较直观、完整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现就结合本实用新型附图进行非限制性的特征说明如下: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刹车片开槽装置,包括工作平台1,工作平台1的顶部两侧设有导柱2,工作平台1中间设有放置刹车片的进给机构3,导柱2中间设有升降平台4,导柱2顶端设有固定平台5,固定平台5上设有升降控制装置6,升降控制装置6与升降平台4连接,升降平台4底部设有位于进给机构3上方的开槽机构7,工作平台1的底部设有座脚9。

进给机构3包括设置在工作平台1上的前后滑轨31、滑动设置在前后滑轨31上的移动平台32以及设置在移动平台32上用于放置刹车片的固定台33。进给机构3还包括设置在工作平台1后端的进给电机34,进给电机34连接有丝杆组件35,丝杆组件35与移动平台32底部连接(丝杆组件35包括丝杆和丝杆螺母,丝杆连接进给电机34,丝杆螺母连接移动平台32)。

升降控制装置6包括设置在固定平台5顶部的升降电机61、与升降电机61的输出轴连接的变速齿轮62以及与变速齿轮62配合的升降杆63,升降杆63底端与升降平台4顶部固定。

开槽机构7包括设置在升降平台4底部的开槽电机71以及与开槽电机71连接的刀片72,开槽电机71的输出轴上安装有一个或多个刀片72。根据需要开槽的数量来选择刀片72的数量。

升降平台4的底部具有左右滑轨8,开槽电机71安装在左右滑轨8上,可将开槽电机71进行左右调节。

移动平台32设置在工作平台1远离开槽机构7的那一端,而且在实际开槽切割过程中无需人工参与,人工只需将刹车片放置在最初位置的固定台33上即可,故可大大提高安全性。

使用时,将压制成型的刹车片毛片放在预先设定好的固定台33上,升降电机61带动升降杆63移动,从而带动升降平台4移动,同时带动安装在升降平台4上的开槽电机71上下移动,从而控制刹车片开槽的深浅,由于升降电机61带动升降杆63是通过中间的变速齿轮62来实现,这样就能使开槽电机71进行上下的微调,可以实现开槽深度在2-50mm之间进行调节,并能将误差控制在0.5mm之内,进给电机34工作带动移动平台32向前快速推进,使刹车片快速被刀片72切割,切割完成后进给电机34再次工作,带动移动平台32快速移动到原位,再由人工取出已完成的开槽切割的刹车片,以此循环。进给电机34采用转速可调电机,可以对不同的产品可以采用不同进给速度。

当然,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非因此即局限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运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图式内容所为之简易修饰及等效结构变化,均应同理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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