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门框翻边矫形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208112阅读:337来源:国知局
背门框翻边矫形工装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一种工装,特别是一种矫形工装。
【背景技术】
[0002]背门与主车身背门框上部翻边密闭间隙中部与两侧部均匀,导致密封胶条不能有效的起到密封作用;因为需要针对背门进行人工翻边矫形,现有技术还未出现解决密封问题的方法和解决该方法的工具。

【发明内容】

[0003]为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有效消除漏水问题的翻边矫形工具,使用该工具能确保人工矫形过程中翻边翻折的角度的一致性,矫形区型面平滑性;本矫形工装利用杠杆原理,从而降低矫形人员的劳动强度。
[0004]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本发明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背门框翻边矫形工装,包括:工装头,工装头包括:容纳背门框的翻边矫形部,至于翻边矫形部上并用于限位上述背门框的限位角;限位角为90度。
[0005]前述的背门框翻边矫形工装,翻边矫形部为翻边矫形槽。
[0006]前述的背门框翻边矫形工装,翻边矫形槽的长度为:200mm,宽度为:2mm?2.5mm,高度为:18mm?20mm。
[0007]前述的背门框翻边矫形工装,翻边矫形槽的长度为:200mm,宽度为:2.2mm,高度为:18mm0
[0008]前述的背门框翻边矫形工装,还包括:固定于工装头的手柄。
[0009]本发明的有益之处在于:本发明提供一种能有效消除漏水问题的翻边矫形工具,使用该工具能确保人工矫形过程中翻边翻折的角度的一致性,矫形区型面平滑性;本矫形工装利用杠杆原理,从而降低矫形人员的劳动强度。
【附图说明】
[0010]图1是本发明的一种实施例的截面图;
图中附图标记的含义:
I工装头,2翻边矫形槽,3限位角,4手柄。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具体的介绍。
[0012]背门框翻边矫形工装,包括:工装头1,工装头I包括:容纳背门框的翻边矫形部,至于翻边矫形部上并用于限位上述背门框的限位角3 ;限位角3为90度。经验证在现有零部件状态下,为保证背门关闭状态下,背门框密封胶条避过背门上装配的塑料堵盖与背门紧密贴合无缝隙,在总装车间多次对同一整车的背门框上部与顶盖搭接段翻边进行手工矫形后进行淋雨试验,当翻边矫形至与顶盖翻边根部平面90度时背门框密封胶条能够有效避过背门上的塑料堵盖,与背门紧密贴合,漏水情况消除。验证有效后在焊装车间白车身进行了 150辆批量手工矫形验证至总装整车淋雨试验无漏水后确认矫形方案,制作矫形工装需对白车身背门框与顶盖搭接段翻边矫形至与顶盖翻边根部平面呈90度才能有效消除漏水问题。
[0013]作为一种优选,翻边矫形部为翻边矫形槽2,翻边矫形槽2的长度为:200mm,宽度为:2_?2.5mm,高度为:18_?20_,翻边矫形槽2的长度为:200mm,宽度为:2.2mm,高度为:18mm。
[0014]为了降低矫形人员的劳动强度,应用杠杆原理,背门框翻边矫形工装,还包括:固定于工装头I的手柄4。
[0015]本发明提供一种能有效消除漏水问题的翻边矫形工具,使用该工具能确保人工矫形过程中翻边翻折的角度的一致性,矫形区型面平滑性;本矫形工装利用杠杆原理,从而降低矫形人员的劳动强度。
[0016]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上述实施例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发明,凡采用等同替换或等效变换的方式所获得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背门框翻边矫形工装,其特征在于,包括:工装头,上述工装头包括:容纳背门框的翻边矫形部,至于上述翻边矫形部上并用于限位上述背门框的限位角;上述限位角为90度。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门框翻边矫形工装,其特征在于,上述翻边矫形部为翻边矫形槽。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门框翻边矫形工装,其特征在于,上述翻边矫形槽的长度为:200mm,宽度为:2_?2.5mm,高度为:18mm?20mm。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门框翻边矫形工装,其特征在于,上述翻边矫形槽的长度为:200mm,宽度为:2.2mm,高度为:18mm。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门框翻边矫形工装,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固定于上述工装头的手柄。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背门框翻边矫形工装,包括:工装头,工装头包括:容纳背门框的翻边矫形部,至于翻边矫形部上并用于限位上述背门框的限位角;限位角为90度。本发明提供一种能有效消除漏水问题的翻边矫形工具,使用该工具能确保人工矫形过程中翻边翻折的角度的一致性,矫形区型面平滑性;本矫形工装利用杠杆原理,从而降低矫形人员的劳动强度。
【IPC分类】B21D1/10, B21D19/00
【公开号】CN104923588
【申请号】CN201510285070
【发明人】徐晓欢, 张永君
【申请人】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23日
【申请日】2015年5月29日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