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肥料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蓝莓专用肥料。
背景技术:
蓝莓果实中含有丰富的营养成分,具有防止脑神经老化、保护视力、强心、抗癌、软化血管、增强人机体免疫等功能,营养成分高。其中,由于蓝莓富含花青素,具有活化视网膜功效,可以强化视力,防止眼球疲劳而备受注目。也是世界粮农组织推荐的五大健康水果之一。并且据美国、日本、欧洲科学家研究,经常食用蓝莓制品,还可明显地增强视力,消除眼睛疲劳。医学临床报告也显示,蓝莓中的花青素可以促进视网膜细胞中的视紫质再生,预防近视,增进视力。
蓝莓的肥料一般使用有机肥。我国农地因过量使用化肥已造成严重污染,最终土地减产甚至绝产。蓝莓的施肥种类,以施氮磷钾复合肥混合有机肥比施单一肥料效果好;氮、磷、钾肥三者的比例以1∶1∶1为宜;以施硫酸铵等铵态氮肥为佳,不宜施硝态氮肥;蓝莓对氯敏感,不要选用氯化铵、氯化钾等含氯肥料。其次过量施肥极易使蓝莓树体受到伤害甚至整株死亡,因此,施肥量的确定要非常慎重,必须根据土壤肥力及树体营养状况而定。市面上针对蓝莓的肥料并不多见,同时根据蓝莓的习性,其对肥料有着独特的需求,蓝莓对氯敏感,不宜过量施肥,同时根系分布较浅,而且纤细,没有根毛,因此要求土壤疏松,通气良好,所以植物的常规肥料对蓝莓并不适用,因此迫切需要一种专门针对蓝莓的肥料,以提高蓝莓的产量,增加果实的品质,不仅满足市场对蓝莓的需求,也能增加果农的经济收入,对我国的蓝莓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蓝莓专用肥料,其可以促进蓝莓生长,且保水能力强,为蓝莓生长提供了各生长因子和酸性环境。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蓝莓专用肥料,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草炭土20-30份、水藓泥炭15-20份、松鳞7-9份、松针5-7份、珍珠岩5-9份、油菜饼10-12份、竹鼠粪便20-30份、草木灰10-15份、磷酸一铵1-3份、硫磺粉1-3份、硫酸亚铁2-4份。
优选地,所述蓝莓专用肥料,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草炭土25份、水藓泥炭17份、松鳞8份、松针6份、珍珠岩7份、油菜饼11份、竹鼠粪便25份、草木灰13份、磷酸一铵2份、硫磺粉2份、硫酸亚铁3份。
优选地,还包括菠萝皮10-15份。
优选地,所述油菜饼未发酵。
优选地,还包括土壤调理剂5-7份。
优选地,所述土壤调理剂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白云石15-20份、石灰石10-15份、含钾页岩10-15份、天然泥炭25-30份、腐烂的苹果8-10份、腐烂的柑橘10-12份、硫酸锌5-7份、磷酸氢二铵6-8份、硫酸镁4-6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的肥料,根据蓝莓的根系较浅,喜湿润的特点,采用了水藓泥炭等吸水保水能力强的材料,满足了蓝莓在生长过程中对水分的需求,同时该肥料还含有丰富的氮、磷等蓝莓大量需要的元素,且为蓝莓生长提供了酸性环境,对蓝莓的快速成长以及获得高品质的果实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蓝莓专用肥料,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组合:草炭土20份、水藓泥炭15份、松鳞7份、松针5份、珍珠岩5份、油菜饼10份、竹鼠粪便20份、草木灰10份、磷酸一铵1份、硫磺粉1份、硫酸亚铁2份;还包括菠萝皮10份;所述油菜饼未发酵;还包括土壤调理剂5份;所述土壤调理剂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白云石15份、石灰石10份、含钾页岩10份、天然泥炭25份、腐烂的苹果8份、腐烂的柑橘10份、硫酸锌5份、磷酸氢二铵6份、硫酸镁4份。
实施例2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蓝莓专用肥料,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组合:草炭土25份、水藓泥炭17份、松鳞8份、松针6份、珍珠岩7份、油菜饼11份、竹鼠粪便25份、草木灰13份、磷酸一铵2份、硫磺粉2份、硫酸亚铁3份;还包括菠萝皮13份;所述油菜饼未发酵;还包括土壤调理剂6份;所述土壤调理剂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白云石17份、石灰石13份、含钾页岩13份、天然泥炭27份、腐烂的苹果9份、腐烂的柑橘11份、硫酸锌6份、磷酸氢二铵7份、硫酸镁5份。
实施例3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蓝莓专用肥料,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组合:草炭土30份、水藓泥炭20份、松鳞9份、松针7份、珍珠岩9份、油菜饼12份、竹鼠粪便30份、草木灰15份、磷酸一铵3份、硫磺粉3份、硫酸亚铁4份;还包括菠萝皮15份;所述油菜饼未发酵;还包括土壤调理剂7份;所述土壤调理剂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白云石20份、石灰石15份、含钾页岩15份、天然泥炭30份、腐烂的苹果10份、腐烂的柑橘12份、硫酸锌7份、磷酸氢二铵8份、硫酸镁6份。
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发明结构所作的举例和说明,所属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本发明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