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皮革自动铺直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07284阅读:206来源:国知局
一种皮革自动铺直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皮革生产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皮革自动铺直机构。



背景技术:

皮革是经脱毛和鞣制等物理、化学加工所得到的已经变性不易腐烂的动物皮,其表面有一种特殊的粒面层,具有自然的粒纹和光泽,手感舒适,皮革的制造工艺十分复杂,优良的皮革产品其加工精度也十分严苛,皮革在加工过程中,为了加强外表面的柔软程度和整洁效果,会进行铺直再进行加工操作,一旦皮革在铺直过程中存在偏差,就会相应的导致整个皮革产品的加工精度和成品质量降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皮革自动铺直机构,具备灵活,实用性高,成品质量优异的特点,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皮革自动铺直机构,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外表面设置有旋转马达,旋转马达固定安装在底座的一侧,所述旋转马达的输出端设置有旋转支齿,旋转支齿与旋转马达啮合连接,旋转支齿的一侧设置有旋转轴,所述旋转轴贯穿底座并与底座活动连接,旋转轴的一端设置有翻转平板,翻转平板与旋转轴固定连接,所述翻转平板的侧面设置有翻转气缸,翻转气缸在翻转平板的一侧对称设置,所述翻转平板的一侧还设置有翻转链条,翻转链条的一端与翻转平板活动连接,翻转链条的另一端延伸至底座的底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旋转支齿居中设置在旋转轴的底部圆心处。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翻转气缸对称设置在旋转轴的两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翻转气缸的输出端与翻转平板固定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

本皮革自动铺直机构,旋转支齿带动旋转轴定向转动,旋转马达的实际做功利用率高,翻转气缸带动翻转平板铺平直,令翻转平板处于平直状态,皮革产品经受加工时,更加有效,齐整,旋转轴带动翻转平板定轴转动,翻转平板的一侧的皮革产品先经受加工操作,加工完成时,旋转轴转动180°,将翻转平板的另一侧对准削匀机,从而扩大皮革产品的加工范围,确保实际加工精度,经受加工的皮革产品质量更为均匀,品质更加上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中:1-底座;2-旋转马达;3-旋转支齿;4-旋转轴;5-翻转平板;6-翻转气缸;7-翻转链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皮革自动铺直机构,包括底座1,底座1的外表面设置有旋转马达2,底座1支撑主体设备,旋转马达2固定安装在底座1的一侧,旋转马达2的输出端设置有旋转支齿3,旋转马达2带动旋转支齿3匀速转动,旋转支齿3与旋转马达2啮合连接,旋转支齿3居中设置在旋转轴4的底部圆心处,旋转支齿3带动旋转轴4定向转动,旋转马达2的实际做功无浪费,利用率高,旋转支齿3的一侧设置有旋转轴4,旋转轴4贯穿底座1并与底座1活动连接,旋转轴4的一端设置有翻转平板5,旋转轴4带动翻转平板5定轴转动,翻转平板5的一侧先经受加工操作,加工完成时,旋转轴4转动180°,将翻转平板5的另一侧对准削匀机,从而扩大皮革产品的加工范围,确保实际加工精度,经受加工的皮革产品质量更为均匀,品质更加上乘,翻转平板5与旋转轴4固定连接,翻转气缸6对称设置在旋转轴4的两侧,翻转气缸6的输出端与翻转平板5固定连接,翻转气缸6带动翻转平板5铺平直,令翻转平板5处于平直状态,从而使得皮革产品平直的放置在翻转平板5的外表面,皮革产品经受加工时,更加有效,齐整,翻转平板5的侧面设置有翻转气缸6,翻转气缸6在翻转平板5的一侧对称设置,翻转平板5的一侧还设置有翻转链条7,翻转链条7的一端与翻转平板5活动连接,翻转链条7的另一端延伸至底座1的底部,翻转链条7约束翻转平板5的实际位移范围,避免翻转平板5脱落。

综上所述:本皮革自动铺直机构,旋转支齿3居中设置在旋转轴4的底部圆心处,旋转支齿3带动旋转轴4定向转动,旋转马达2的实际做功无浪费,利用率高,翻转气缸6带动翻转平板5铺平直,令翻转平板5处于平直状态,从而使得皮革产品平直的放置在翻转平板5的外表面,皮革产品经受加工时,更加有效,齐整,旋转轴4带动翻转平板5定轴转动,翻转平板5的一侧的皮革产品先经受加工操作,加工完成时,旋转轴4转动180°,将翻转平板5的另一侧对准削匀机,从而扩大皮革产品的加工范围,确保实际加工精度,经受加工的皮革产品质量更为均匀,品质更加上乘。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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