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物医药用菌种培养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69932发布日期:2019-02-26 18:03阅读:37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生物医药用菌种培养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生物医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生物医药用菌种培养皿。



背景技术:

培养皿是用于盛载液体培养液或固体琼脂培养液进行细胞/细菌培养的玻璃或塑料圆形器皿,鉴于玻璃材质的稳定性,玻璃培养皿被广泛应用于医学、微生物学、生物医学等领域的实验或教学,一般在进行分析的培养中,往往需要观察培养基中不同组分或者同一组分不同浓度对培养物的影响,这就要用到多个培养皿同时培养了,玻璃制作的培养皿成本低廉,性能优良,但因其材料限制,使其质地脆弱、易碎,故在清洗及拿放时应小心谨慎、轻拿轻放,以防止损坏、摔坏。但在实际使用中,培养皿经常需要拿来拿去的,在实际使用中就给使用者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提出的技术任务是对现有的技术方案进行完善与改进,一种生物医药用菌种培养皿,改变了培养皿的形状,并且用培养皿支架将多个培养皿样品放置在一起,可以将一组实验放在一起放混,防滑套和海绵减少了玻璃破碎的几率,提高研究的效率。

一种生物医药用菌种培养皿,包括培养皿本体和培养皿支架,所述培养皿本体包括上培养皿和下培养皿,所述上培养皿直径大于下培养皿直径且上培养皿和下培养皿一体成型,所述上培养皿远离下培养皿一端设有密封盖,所述密封盖底部设置有凸块,所述凸块内部均匀设置有多条支撑架,所述凸块外侧设置有橡胶圈,所述凸块上的橡胶圈与上培养皿内壁相交,所述密封盖顶部中间设置有固定按钮,所述固定按钮穿过密封盖和凸块内部,所述密封盖与上培养皿相交部分设置有垫片,所述上培养皿内壁上设置有温度计,所述下培养皿上设置有培养基池。

进一步的:所述培养皿支架是一个长方形的中空结构,所述培养皿支架上均匀开设有多个放置孔,所述培养皿支架两端设置有把手,所述放置孔上固定安装有防滑套,所述培养皿支架内部放置孔下方安装有海绵。

进一步的:所述培养皿本体的下培养皿与培养皿支架的放置孔尺寸相匹配,所述上培养皿和下培养皿是由通明玻璃制成,所述密封盖和凸块是由透明聚乙烯材料组成。

有益效果:改变了培养皿的形状,并且用培养皿支架将多个培养皿样品放置在一起,可以将一组实验放在一起放混,防滑套和海绵减少了玻璃破碎的几率,提高研究的效率。

附图说明

以下附图仅旨在于对本实用新型做示意性说明和解释,并不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其中:

图1培养皿本体结构示意图

图2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3培养皿支架结构示意图

图中:1-培养皿本体,2-上培养皿,3-下培养皿,4-培养基池,5-温度计,6-支撑架,7-凸块,8-固定按钮,9-密封盖,10-垫片,11-橡胶圈,12-培养皿支架,13-放置孔,14-把手,15-防滑套,16-海绵。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在下面的详细描述中,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认识到,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限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

一种生物医药用菌种培养皿,包括培养皿本体1和培养皿支架12,所述培养皿本体1包括上培养皿2和下培养皿3,所述上培养皿2直径大于下培养皿3直径且上培养皿2和下培养皿3一体成型,所述上培养皿2远离下培养皿3一端设有密封盖9,所述密封盖9底部设置有凸块7,所述凸块7内部均匀设置有多条支撑架6,所述凸块7外侧设置有橡胶圈11,所述凸块7上的橡胶圈11与上培养皿2内壁相交,所述密封盖9顶部中间设置有固定按钮8,所述固定按钮8穿过密封盖9和凸块7内部,所述密封盖9与上培养皿2相交部分设置有垫片10,所述上培养皿2内壁上设置有温度计5,所述下培养皿3上设置有培养基池4。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化方案:所述培养皿支架12是一个长方形的中空结构,所述培养皿支架12上均匀开设有多个放置孔13,所述培养皿支架12两端设置有把手14,所述放置孔13上固定安装有防滑套15,所述培养皿支架12内部放置孔13下方安装有海绵16,所述培养皿本体1的下培养皿3与培养皿支架12的放置孔13尺寸相匹配,所述上培养皿2和下培养皿3是由通明玻璃制成,所述密封盖9和凸块7是由透明聚乙烯材料组成。

如图1-3所示,在使用时,菌种放入培养基池内后,用密封盖将培养皿盖上,将固定按钮按下,固定按钮就会推动凸块内的支撑架,将培养皿牢牢盖住,然后将一组实验的材料装在不同的培养皿内后放在培养皿支架上,培养皿上的防滑套和海绵减少震动和掉落的风险,而且在实验室可以端起来移动到需要的地方,不需要一个个去拿,方便快捷,提高了研究效率。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示意性的具体实施方式,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原则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等同变化与修改,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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