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食品检测用恒温培养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558197发布日期:2022-04-07 09:39阅读:119来源:国知局
一种食品检测用恒温培养箱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培养箱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食品检测用恒温培养箱。


背景技术:

2.面临食品安全问题的频繁发生,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度越来越高,食品安全检测是按照国家指标来检测食品中的有害物质,主要是一些有害有毒的指标的检测,比如重金属、黄曲霉毒素等。食品检测用恒温培养箱是一种食品检测用的常规的一种实验装置。
3.现有的食品检测用恒温培养箱在使用时,由于培养箱的内部用来放置培养盒的支撑结构大多层叠在一起,这就导致一些放置在支撑架靠近内部的放置盒在取放时存在不便,并且取拿时容易触碰到其他的培养盒,导致其他培养盒的位置发生偏移,不利于工作人员的记录和观察。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食品检测用恒温培养箱,具备方便取拿培养盒且方便对单个培养盒进行操作的优点,解决了现有技术对培养盒的取拿不方便的问题。
5.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食品检测用恒温培养箱,包括培养箱本体,所述培养箱本体内腔的顶部和底部均固定连接有安装座,每个安装座的内腔中部均固定连接有轴承,每个轴承的内环中均固定连接有一根轴杆,两根所述轴杆之间固定连接有培养柱,所述培养柱的顶部沿环形等距离固定连接有把手,所述培养柱表面的顶部沿环形等距离开设有连接槽,且所述连接槽在培养柱的表面从上至下开设有三组,所述连接槽的内壁中连接有培养盒,所述培养柱的表面且位于每个培养盒顶部的位置处均固定连接有一块记号板,所述培养柱左右两侧的顶部和底部均固定连接有第一限位块,所述培养箱本体内腔的左右两侧且位于每块第一限位块顶部和底部的位置处均固定连接有第二限位块。
6.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食品检测用恒温培养箱,其中,所述第一限位块的表面开设有六边形插孔,所述第二限位块的表面也开设有六边形插孔,所述第一限位块与第二限位块的六边形插孔中活动插接有六边形插杆;该设计的出现,能够有效的方便对培养柱进行限位固定,保证培养柱在培养箱本体内腔中的稳定性。
7.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食品检测用恒温培养箱,其中,所述培养盒的左右两侧均一体成型有滑块,所述培养盒通过滑块滑动连接在培养柱的连接槽中,所述培养盒的正面还固定连接有拿捏杆;该设计的出现,能够方便工作人员对培养盒的取出和放回。
8.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食品检测用恒温培养箱,其中,所述培养箱本体内腔的左右两侧且靠近中部的位置处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的顶部开设有滑槽,所述固定板的滑槽中滑槽连接有工具盒;该设计的出现,能够方便工作人员将一些取样工具放置在工具盒中,方便操作。
9.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食品检测用恒温培养箱,其中,所述培养箱本体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底座,所述底座底部的四角均固定连接有轮子,所述培养箱本体的正面铰接有密封门,所述密封门的正面固定连接有透明板,透明板能够方便工作人员不用打开密封门就可以观察培养箱本体内部的大致情况。
10.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食品检测用恒温培养箱,其中,所述培养柱的内腔中部为中空结构;该设计的出现,能够有效的减轻培养柱的重量,方便转动。
11.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食品检测用恒温培养箱,其中,所述培养盒为透明材质的塑料制成;该设计的出现,能够方便的透过培养盒观察培养盒中的情况。
1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3.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培养箱本体中设计的安装座、轴承、轴杆、培养柱、连接槽和培养盒等结构,能够有效的使插接有培养盒的培养柱能够在培养箱本体中进行旋转,从而方便工作人员能够对培养箱本体上各个位置的培养盒都进行单独的取拿和放置,在对单个培养盒进行操作时,不会接触到邻近的培养盒,即不会影响到其他位置的培养盒,能够保证其他培养盒中的微生物正常的进行培养,并且整个培养盒由透明的塑料制成,能够方便工作人员直接观察到每个培养盒中微生物的培养情况,不用取出培养盒就能对微生物的培养状态进行初步判断。
附图说明
14.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技术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本技术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技术,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培养箱本体的正面剖视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的a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17.图3为本实用新型培养柱的俯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18.图4为本实用新型培养盒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19.图5为本实用新型工具盒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20.图6为本实用新型培养箱本体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21.图中:1、培养箱本体;2、底座;3、轮子;4、安装座;5、轴承;6、轴杆;7、培养柱;8、连接槽;9、培养盒;901、滑块;902、拿捏杆;10、记号板;11、把手;12、固定板;13、工具盒;14、第一限位块;1401、六边形插孔;15、第二限位块;16、六边形插杆;17、密封门;18、透明板。
具体实施方式
22.以下将以图式揭露本实用新型的多个实施方式,为明确说明起见,许多实务上的细节将在以下叙述中一并说明。然而,应了解到,这些实务上的细节不应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就是说,在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方式中,这些实务上的细节是非必要的。此外,为简化图式起见,一些习知惯用的结构与组件在图式中将以简单的示意的方式绘示之。
23.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并非特别指称次序或顺位的意思,亦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其仅仅是为了区别以相同技术用语描述的组件或操作而已,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
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24.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食品检测用恒温培养箱,包括培养箱本体1,培养箱本体1内腔的顶部和底部均固定连接有安装座4,每个安装座4的内腔中部均固定连接有轴承5,每个轴承5的内环中均固定连接有一根轴杆6,两根轴杆6之间固定连接有培养柱7,培养柱7的顶部沿环形等距离固定连接有把手11,培养柱7表面的顶部沿环形等距离开设有连接槽8,且连接槽8在培养柱7的表面从上至下开设有三组,连接槽8的内壁中连接有培养盒9,培养柱7的表面且位于每个培养盒9顶部的位置处均固定连接有一块记号板10,培养柱7左右两侧的顶部和底部均固定连接有第一限位块14,培养箱本体1内腔的左右两侧且位于每块第一限位块14顶部和底部的位置处均固定连接有第二限位块15。
25.第一限位块14的表面开设有六边形插孔1401,第二限位块15的表面也开设有六边形插孔1401,第一限位块14与第二限位块15的六边形插孔1401中活动插接有六边形插杆16;该设计的出现,能够有效的方便对培养柱7进行限位固定,保证培养柱7在培养箱本体1内腔中的稳定性。
26.培养盒9的左右两侧均一体成型有滑块901,培养盒9通过滑块901滑动连接在培养柱7的连接槽8中,培养盒9的正面还固定连接有拿捏杆902;该设计的出现,能够方便工作人员对培养盒9的取出和放回。
27.培养箱本体1内腔的左右两侧且靠近中部的位置处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板12,固定板12的顶部开设有滑槽,固定板12的滑槽中滑槽连接有工具盒13;该设计的出现,能够方便工作人员将一些取样工具放置在工具盒13中,方便操作。
28.培养箱本体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底座2,底座2底部的四角均固定连接有轮子3,培养箱本体1的正面铰接有密封门17,密封门17的正面固定连接有透明板18,透明板18能够方便工作人员不用打开密封门17就可以观察培养箱本体1内部的大致情况。
29.培养柱7的内腔中部为中空结构;该设计的出现,能够有效的减轻培养柱7的重量,方便转动。
30.培养盒9为透明材质的塑料制成;该设计的出现,能够方便的透过培养盒9观察培养盒9中的情况。
31.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将需要培养的食品样品放置在培养盒9中,然后将装有食品样品的培养盒9插接至连接槽8中,并在对应位置的培养盒9顶部的记号板10上对该培养盒9中的食品类型以及培养时间等信息进行登记(登记方式可为粘接信息卡片),方便工作人员辨识,然后工作人员可从第一限位块14和第二限位块15上抽出六边形插杆16,从而使培养柱7不再受六边形插杆16的限位,然后工作人员可拿捏住把手11,从而来转动整个培养柱7,使培养柱7发生转动,进而方便工作人员将更多的食品样品通过不同位置的培养盒9进行盛装,当工作人员将需要培养的食品样品安置好后,工作人员可再次转动培养柱7,使培养柱7两侧的第一限位块14位于对应位置的两块第二限位块15之间,然后工作人员可利用六边形插杆16垂直插接在第一限位块14和第二限位块15之间的六边形插孔1401中,从而实现对培养柱7的限位固定,保证培养柱7内部装载的培养盒9具备良好的稳定性,然后工作人员可关闭密封门17,利用该培养箱本体1实现对食品样品的微生物培养;
32.当工作人员需要对培养箱本体1中的情况进行了解时,工作人员只需要打开密封门17,然后便可取下六边形插杆16并旋转培养柱7并透过透明的培养盒9对培养盒9中微生物的培养情况进行观察和记录,并且要取拿某一培养盒9时,取拿方便,不会对其他的培养盒9造成影响。
33.需要说明的是,培养箱本体1为现有技术常见的器械,故在本说明书中对培养箱本体1的工作原理不做赘述。
34.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理的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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