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配合物、包含其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及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053098发布日期:2022-08-06 08:4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金属配合物,其特征在于,通式为:[(b)
2-m-]-a-[-m-(b)2];其中,a具有如下式i所示的结构:x选自c或si;r1~r12各自独立地选自氢、重氢、卤素、硝基、腈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的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的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的烷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的硫醚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50的芳基、或者由取代或未取代的c2~c9的环结构形成的c2~c50的杂芳基中的一种;b具有如下式ii所示的结构:y选自c或n;环cy1和cy2为五元或六元碳环或杂环;上述式i和上述式ii中虚线为配体与m金属连接的位置;m选自第viii族金属元素。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配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a的结构如下各式中的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配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b选自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配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b选自中的一种。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配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m选自ir、os、pt中的一种。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金属配合物,其特征在于,具有如下各结构式之一所示的结构:
6.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发光层,所述发光层中包含主体材料以及掺杂在该主体材料中的客体材料;所述客体材料选自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金属配合物。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层中,客体材料的质量百分含量为0.1-20wt%。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材料为蓝色发光材料。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材料选自芘衍生物、蒽衍生物、芴衍生物、苝衍生物、苯乙烯基胺衍生物或金属配合物中的一种。10.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6-9任一项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

技术总结
本发明公开一种金属配合物,通式为:[(B)


技术研发人员:黎俊聪 高荣荣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2.04.28
技术公布日:20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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