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环保建筑胶粘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711984阅读:292来源:国知局
一种环保建筑胶粘剂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环保建筑胶粘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γ-甲基丙烯酰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5-10份,羟乙基尿素4-12份,对苯二酚11-16份,氢氧化钠4-9份,纳基膨润土6-14份,滑石粉8-15份,三乙醇胺15-25份,丙酮9-18份,羟乙基纤维素3-9份,1799聚乙烯醇15-20份,KS25杀菌剂4-8份。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粘接强度高、保水性佳,胶水透明,稳定性好,存储期长,成本低,施工方便,粘合力强品质好的环保建筑胶粘剂。
【专利说明】一种环保建筑胶粘剂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建筑材料【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环保建筑胶粘剂。

【背景技术】
[0002]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装潢市场对建筑胶粘剂量的需求越来越大,居住环保也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传统的107胶水、801胶水和901胶水等均因含有害物质,由于长期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因而逐渐被市场淘汰。房子装修中的有害物质一直捆扰着人们。为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为杜绝胶水污染,研制一种环保型建筑胶粘剂实为当务之急。该胶粘剂环保,不含甲醛,无毒无害,黏结力强,成本低,施工方便,是传统胶粘剂的理想替代产品,建筑装潢领域需求量巨大,前景看好。


【发明内容】

[0003]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具有粘接强度高、保水性佳,胶水透明,稳定性好,存储期长,成本低,施工方便,粘合力强品质好的环保建筑胶粘剂。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环保建筑胶粘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Y -甲基丙烯酰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5-10份,羟乙基尿素4-12份,对苯二酚11-16份,氢氧化钠4-9份,纳基膨润土 6-14份,滑石粉8_15份,三乙醇胺15-25份,丙酮9-18份,羟乙基纤维素3-9份,1799聚乙烯醇15-20份,KS25杀菌剂4_8份。
[0005]上述的环保建筑胶粘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Y -甲基丙烯酰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8份,羟乙基尿素10份,对苯二酚13份,氢氧化钠6份,纳基膨润土 12份,滑石粉13份,三乙醇胺20份,丙酮15份,羟乙基纤维素6份,1799聚乙烯醇18份,KS25杀菌剂6份。
[0006]本发明环保建筑胶粘剂优点是:
1、本发明环保建筑胶粘剂,具有粘接强度高、保水性佳,胶水透明,稳定性好,存储期长,成本低,施工方便,粘合力强品质好;经检测各项性能指标产品达到GB18583-2001标准要求。

【具体实施方式】
[0007]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0008]实施例1,一种环保建筑胶粘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Y -甲基丙烯酰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5份,羟乙基尿素4份,对苯二酚11份,氢氧化钠4份,纳基膨润土 6份,滑石粉8份,三乙醇胺15份,丙酮9份,羟乙基纤维素3份,1799聚乙烯醇15份,KS25杀菌剂4份。
[0009]实施例2,一种环保建筑胶粘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Y -甲基丙烯酰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8份,羟乙基尿素10份,对苯二酚13份,氢氧化钠6份,纳基膨润土 12份,滑石粉13份,三乙醇胺20份,丙酮15份,羟乙基纤维素6份,1799聚乙烯醇18份,KS25杀菌剂6份。
[0010]实施例3,一种环保建筑胶粘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Y -甲基丙烯酰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10份,羟乙基尿素12份,对苯二酚16份,氢氧化钠9份,纳基膨润土14份,滑石粉15份,三乙醇胺25份,丙酮18份,羟乙基纤维素9份,1799聚乙烯醇20份,KS25杀菌剂8份。
[0011]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本发明也并不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实质范围内,作出的变化、改变、添加或替换,都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
【权利要求】
1.一种环保建筑胶粘剂,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Y -甲基丙烯酰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5-10份,羟乙基尿素4-12份,对苯二酚11-16份,氢氧化钠4_9份,纳基膨润土 6-14份,滑石粉8-15份,三乙醇胺15-25份,丙酮9-18份,羟乙基纤维素3_9份,1799聚乙烯醇15-20份,KS25杀菌剂4_8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保建筑胶粘剂,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Y-甲基丙烯酰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8份,羟乙基尿素10份,对苯二酚13份,氢氧化钠6份,纳基膨润土 12份,滑石粉13份,三乙醇胺20份,丙酮15份,羟乙基纤维素6份,1799聚乙烯醇18份,KS25杀菌剂6份。
【文档编号】C09J11/04GK104164193SQ201410370385
【公开日】2014年11月26日 申请日期:2014年7月31日 优先权日:2014年7月31日
【发明者】李强 申请人:青岛吉顺隆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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