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绿色内墙耐水腻子粉及其制备和使用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805353阅读:94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新型绿色内墙耐水腻子粉及其制备和使用方法,属于建筑材料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腻子粉是平整墙体表面的一种装饰材料,是以无机胶凝材料为基料,配以黏结材料及其他助剂精细加工而成,是涂料粉刷前必不可少的一种产品,涂施于底漆上或直接涂施于物体上,用以清除被涂物表面上高低不平的缺陷。腻子粉作为内墙填充材料而被广泛使用。但是现有的内墙乳胶漆用腻子粉存在着耐水洗性差的缺点,导致后续施工出现粉化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新型绿色内墙耐水腻子粉及其制备和使用方法。本发明的腻子粉,耐水洗、易施工、硬度高、成膜快,且保存时间长、使用方便、性能稳定。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新型绿色内墙耐水腻子粉,由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钙基膨润土5~15份、消泡剂4~10份、滑石粉5~15份、憎水剂10~20份、木质纤维素4~10份和海泡石粉4~10份。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发明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进一步,由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钙基膨润土10份、消泡剂7份、滑石粉10份、憎水剂15份、木质纤维素7份和海泡石粉7份。

进一步,所述消泡剂为聚硅氧乙烷或聚乙二醇。

进一步,所述憎水剂为硬脂酸钙或有机硅烷。

一种新型绿色内墙耐水腻子粉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称取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钙基膨润土5~15份、消泡剂4~10份、滑石粉5~15份、憎水剂10~20份、木质纤维素4~10份和海泡石粉4~10份,混合均匀后,即得所述新型绿色内墙耐水腻子粉。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发明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进一步,所述原料的重量份数为:钙基膨润土10份、消泡剂7份、滑石粉10份、憎水剂15份、木质纤维素7份和海泡石粉7份。

进一步,所述消泡剂为聚硅氧乙烷或聚乙二醇。

进一步,所述憎水剂为硬脂酸钙或有机硅烷。

一种如上所述新型绿色内墙耐水腻子粉的使用方法,按腻子粉:水=1:0.2~0.6的重量比,混合均匀后即可。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发明的腻子粉,耐水洗、易施工、硬度高、成膜快,且保存时间长、使用方便、性能稳定。

(2)本发明的制备方法简单、使用方便、成本低,市场前景广阔,适合规模化生产。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发明,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范围。

实施例1:

本实施例的新型绿色内墙耐水腻子粉,由如下重量的原料制成:钙基膨润土5kg、消泡剂10kg、滑石粉5kg、憎水剂20kg、木质纤维素4kg和海泡石粉10kg,其中,所述消泡剂为聚硅氧乙烷,所述憎水剂为硬脂酸钙。

上述新型绿色内墙耐水腻子粉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称取如下重量的原料:钙基膨润土5kg、消泡剂10kg、滑石粉5kg、憎水剂20kg、木质纤维素4kg和海泡石粉10kg,其中,所述消泡剂为聚硅氧乙烷,所述憎水剂为硬脂酸钙,混合均匀后,即得所述新型内墙耐水腻子粉。

上述新型绿色内墙耐水腻子粉的使用方法,按腻子粉:水=1:0.2的重量比,混合均匀后即可。

实施例2:

本实施例的新型绿色内墙耐水腻子粉,由如下重量的原料制成:钙基膨润土10kg、消泡剂7kg、滑石粉10kg、憎水剂15kg、木质纤维素7kg和海泡石粉7kg,其中,所述消泡剂为聚乙二醇,所述憎水剂为有机硅烷。

上述新型绿色内墙耐水腻子粉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称取如下重量的原料:钙基膨润土10kg、消泡剂7kg、滑石粉10kg、憎水剂15kg、木质纤维素7kg和海泡石粉7kg,其中,所述消泡剂为聚乙二醇,所述憎水剂为有机硅烷,混合均匀后,即得所述新型内墙耐水腻子粉。

上述新型绿色内墙耐水腻子粉的使用方法,按腻子粉:水=1:0.4的重量比,混合均匀后即可。

实施例3:

本实施例的新型绿色内墙耐水腻子粉,由如下重量的原料制成:钙基膨润土15kg、消泡剂4kg、滑石粉15kg、憎水剂10kg、木质纤维素10kg和海泡石粉4kg,其中,所述消泡剂为聚硅氧乙烷,所述憎水剂为有机硅烷。

上述新型绿色内墙耐水腻子粉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称取如下重量的原料:钙基膨润土15kg、消泡剂4kg、滑石粉15kg、憎水剂10kg、木质纤维素10kg和海泡石粉4kg,其中,所述消泡剂为聚硅氧乙烷,所述憎水剂为有机硅烷,混合均匀后,即得所述新型内墙耐水腻子粉。

上述新型绿色内墙耐水腻子粉的使用方法,按腻子粉:水=1:0.6的重量比,混合均匀后即可。

实施例1-3的环保腻子粉的性能检测如表1所示:

表1性能检测

由此可见,本发明的腻子粉,耐水洗、易施工、硬度高、成膜快,且保存时间长、使用方便、性能稳定。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