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柔性版印刷板安装带的粘合剂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6258150发布日期:2023-12-05 07:33阅读:91来源:国知局
用于柔性版印刷板安装带的粘合剂层的制作方法

本公开涉及用于泡沫垫带(用于粘结制品,诸如用于柔性版印刷机的印刷板)的压敏粘合剂组合物以及制造和使用此类带的方法。


背景技术:

1、柔性版印刷板安装带用于在柔性版印刷机中将柔性版印刷板安装到板筒。用于此类用途的新颖、更有利的安装带始终是需要的。


技术实现思路

1、本文公开了包括具有第一表面和相对的第二表面的泡沫层的制品。该制品包括具有第一表面和相对的第二表面的第一压敏粘合剂层,该第一压敏粘合剂层包含聚(甲基)丙烯酸酯聚合物和环氧官能化纳米粒子。该制品还包括第一底胶层,该第一底胶层包含热塑性聚合物粘结剂。该第一底胶层定位在该泡沫层的该第一表面与该第一压敏粘合剂层的该第二表面之间。

2、此类制品还可包括第二底胶层和第二压敏粘合剂层,其中该第二底胶层定位在该泡沫层的该第二表面与该第二压敏粘合剂层之间。

3、此类制品还可包括定位在该第一压敏粘合剂层的该第一表面上的第一剥离衬垫。此类制品或组件还可包括定位在该第二压敏粘合剂层的该第二表面上的第二剥离衬垫。

4、此类制品还可包括定位在该泡沫层的该第一表面与该第一底胶层之间的第一表层。此类制品或组件还可包括定位在该泡沫层的该第二表面与该第二底胶层之间的第二表层。

5、本文公开了包括柔性版印刷板和安装带的组件,该安装带包括:泡沫层,该泡沫层具有第一表面和相对的第二表面;第一底胶层,该底胶层包含热塑性聚合物粘结剂;第一压敏粘合剂层,该第一压敏粘合剂层具有第一表面和相对的第二表面,该第一压敏粘合剂层包含聚(甲基)丙烯酸酯聚合物和环氧官能化纳米粒子。该第一底胶层定位在该泡沫层的该第一表面与该第一压敏粘合剂层的该第二表面之间,其中该第一压敏粘合剂层的该第一表面附接到该柔性版印刷板。

6、此类组件还可包括第二底胶层和具有第一表面和相对的第二表面的第二压敏粘合剂层,其中该第二底胶层定位在该泡沫层的该第二表面与该第二压敏粘合剂层的该第一表面之间。

7、此类组件还可包括板筒,其中该板筒经由该第二压敏粘合剂层的该第二表面附接到该安装带。

8、此类制品和组件可具有该第一底胶层、该第二底胶层或两者,该第一底胶层、该第二底胶层或两者独立地具有以下的厚度:至少5微米(μm)、10μm或15μm;小于200μm、100μm或75μm;或它们的组合。

9、此类制品和组件可具有该第一底胶层、该第二底胶层或两者,该第一底胶层、该第二底胶层或两者独立地具有以下的厚度:至少1微米(μm)、3μm或5μm;小于50μm、25μm或8μm;或它们的组合。

10、此类制品和组件可具有不包括任何表层的该泡沫层,该泡沫层具有以下的厚度:至少200μm、300μm或400μm;小于2500μm、2000μm或1500μm;或它们的组合。

11、在此类制品和组件中,该第一压敏粘合剂层中的该纳米粒子可包括二氧化硅和任选的其他合适的无机粒子。在此类制品和组件中,有机表面涂层可提供包含环氧基团的活性结合位点。在此类制品和组件中,该有机表面涂层可提供衍生自环氧硅烷的活性结合位点,该环氧硅烷选自组2-(3,4-环氧环己基)乙基三甲氧基硅烷、2-(3,4-环氧环己基)乙基三乙氧基硅烷、(3-环氧丙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3-环氧丙氧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以及它们的任何组合或混合物。

12、在此类制品和组件中,该有机表面涂层可提供活性结合位点,该活性结合位点包括以相当于所述表面上官能团的总摩尔量的至少3摩尔%、至少5摩尔%、至少10摩尔%或至少25摩尔%的量存在于该粒子表面上的环氧基团。在此类制品和组件中,该有机表面涂层提供活性结合位点,该活性结合位点包括以不超过所述表面上的官能团总摩尔量的150摩尔%的量存在于该粒子表面上的环氧基团。

13、在一些此类制品和组件中,可选择硅烷与二氧化硅粒子的比例,使得1nm2表面积的二氧化硅粒子被0.1分子至5分子的有机硅烷化合物改性。

14、在此类制品和组件中,该热塑性聚合物粘结剂是乙烯类聚合物的热塑性聚合物粘结剂。

15、在此类制品和组件中,该第一粘合剂层可具有高于该第二粘合剂层的耐溶剂性。在此类制品和组件中,该第一粘合剂层可具有高于该第二粘合剂层的耐溶剂性,如根据耐摩擦性测试所测量。

16、在此类制品和组件中,该第一压敏粘合剂层、该第二压敏粘合剂层或两者独立地包括丙烯酸酯、丙烯酸或它们的组合。

17、在此类制品和组件中,可使用热和压力将该第一底胶层层压到该泡沫层。

18、本公开前面的概述不旨在描述本发明的每个实施方案。在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中还列出了本发明的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的细节。本发明的其他特征、目的和优点从具体实施方式和权利要求书中将显而易见。

19、在本技术中:

20、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及其变型形式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出现这些术语的地方不具有限制的含义。此类术语将理解为暗示包括所陈述的步骤或要素或者步骤或要素的组,但不排除任何其他步骤或要素或者步骤或要素的组。所谓“由……组成”是指包括并且限于短语“由……组成”随后的内容。因此,短语“由……组成”指示列出的要素为所需的或强制性的,并且不可存在其他要素。“基本上由……组成”是指包括在该短语之后所列出的任何要素,并且限于不妨碍或有助于本公开中对所列要素规定的活性或作用的其他要素。因此,短语“基本上由……组成”指示所列要素为所需的或强制性的,但其他要素为任选的并且可存在或可不存在,取决于它们是否实质上影响所列要素的活性或作用。以开放式语言(例如,包括及其派生词)引用到本说明书中的任何要素或要素的组合被认为是以封闭式语言(例如,由……组成及其派生词)并且以部分封闭式语言(例如,基本上由……组成及其派生词)另外地引用。

21、词语“优选的”和“优选地”是指在某些情况下可提供某些有益效果的本公开的实施方案。然而,在相同的情况或其他情况下,其他实施方案也可以是优选的。此外,对一个或多个优选的实施方案的表述并不暗示其他权利要求是不可用的,并且并不旨在将其他实施方案排除在本公开的范围之外。

22、在本技术中,术语诸如“一个”、“一种”和“所述”并非仅旨在指单一实体,而是包括一般类别,其具体示例可用于例示。术语“一个”、“一种”、“该”和“所述”可与术语“至少一个(种)”互换使用。后接列表的短语“……中的至少一个(种)”和“包含……中的至少一个(种)”是指列表中项目中的任一项以及列表中两项或更多项的任何组合。

23、如本文所用,术语“或”一般按其通常的意义使用,包括“和/或”,除非该上下文另外清楚地指出。

24、术语“和/或”意指所列要素中的一个或全部,或者所列要素中的任何两个或更多个的组合。

25、另外在本文中,所有数值假定通过术语“约”修饰,并且在某些实施方案中优选地通过术语“精确地”修饰。如本文所用,关于所测量的量,术语“约”是指所测量的量方面的偏差,这个偏差为如一定程度地小心进行测量的技术人员应当能预期的那种与测量的目标和所用测量设备的精确度相称的偏差。在本文中,“至多”某数字(例如,至多50)包括该数字(例如,50)。

26、另外,在本文中,通过端点表述的数值范围包括该范围内包含的所有数字以及端值(例如,1至5包括1、1.5、2、2.75、3、3.80、4、5等)和任何子范围(例如,1至5包括1至4、1至3、2至4等)。

27、除非另外指明,否则如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中所使用的,过去式动词诸如“经涂覆的”和“经取向的”旨在表示结构,而并不旨在限制用于获得所述结构的方法。

28、为了方便区分类似命名的部件,使用诸如“第一”、“第二”、“第三”等术语。与“第二”相对的“第一”的指定例如并不意味着任何额外事项,并且仅用于将一个部件与另一个类似命名的部件区分开。

29、如本文所用的关于层的术语“邻近”意指在两个所指层之间可以存在或不存在中间层。

30、如本文所用的关于层的短语“紧邻”意指不存在任何中间层。

31、如本文所用,术语“室温”是指20℃至25℃的温度。

32、如本文所用,短语“直接结合”或“结合至”、“连接”是指彼此直接接触并结合在一起的两种材料。

33、如本文所用,短语“(甲基)丙烯酸酯”单独地并且共同地包括甲基丙烯酸酯和丙烯酸酯。

34、如本文所用,短语“压敏粘合剂(psa)”是指具有以下特性的材料:a)粘性表面,b)在不超过手指压力的情况下粘附的能力,c)在不被任何能量源活化的情况下粘附的能力,d)足够保持到预期粘附体上的能力,以及e)从粘附体干净地移除的足够的内聚强度;这些材料通常满足具有在1hz和室温下小于0.3mpa的储能模量的达尔奎斯特准则。

35、术语“在范围中”或“在范围内”(以及类似的表述)包括所述范围的端点。

36、贯穿本说明书的对“一个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某些实施方案”或“一些实施方案”等的引用,意指结合实施方案描述的具体特征、构型、组合物或特性包括在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方案中。因此,贯穿本说明书在各处出现的此类短语不一定是指本公开中的相同实施方案。此外,具体特征、构型、组合物或特性可在一个或多个实施方案中以任何合适的方式进行组合。

37、本公开的上述概述并非旨在描述本公开的每个公开实施方案或每种实现方式。以下描述更具体地举例说明了例示性实施方案。在本技术通篇的若干处,通过示例列表提供了指导,这些示例可以各种组合使用。在每种情况下,所引用的列表都只用作代表性的组,并且不应被理解为排他性列表。因此,本公开的范围不应限于本文所述的特定说明性结构,而应至少扩展至由权利要求书的语言所描述的结构以及这些结构的等同形式。本说明书中正面引用的作为替代方案的任何要素可根据需要以任何组合明确地包括于权利要求书中或从权利要求书排除。虽然本文可能已经讨论了各种理论和可能的机理,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将此类讨论用于限制可受权利要求书保护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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