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简介:
本专利针对传统汽车后地板安全带固定装置中中间螺母板受力面积小、变形量大、安全性低的问题,提出采用单块螺母板设计,通过两端安装孔同时连接两侧及中间安全带固定点,增大受力面积并降低变形。螺母板采用“几”字型结构,增设筋和翻边以增强强度,实现成本节约与安全性的提升。
关键词:安全带固定装置,螺母板结构优化
专利名称:后地板上的安全带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安全带的固定装置,具体说是一种后地 板上的安全带固定装置。
技术背景传统的汽车安全带在后地板上有四个安装固定点, 一个安全带固 定点一个螺母板,后地板上中间的两个螺母板既安装了两边安全带的 一个固定点又安装了中间安全带的两个固定点,即三点式安全带,这 样,在静拉试验中,中间的两个螺母板受力是边上的两个螺母板的两 倍,中间分两个螺母板设计各自受力面积小,变形量比较大,乘客使 用时安全性不高。如上所述,现有技术存在如下不足螺母板两块分开各自连接安 全带,使得螺母板受力的面积小,变形量比较大,乘客使用时安全性 不高。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解决了现有技术存在的螺母板两块分开各自连接安全 带,使得螺母板受力的面积小,变形量比较大,乘客使用时安全性不 高的问题,提供了--种只需要一个螺母板,且安全性高的位于后地板 中间的安全带固定装置。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目的主要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解决的一 种后地板上的安全带固定装置,包括两边带有连接孔的后地板及设于 其上的螺母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螺母板为一块,且螺母板的两端分 布设有安装孔。所述的安装孔分布和各自边的连接孔适配连接安全带。 这样就使得一个螺母板通过安装孔和两边的连接孔适配,两根安全带 的一端连接着同一块螺母板上的安装孔,另外一端连接着后地板上的 连接孔,这样两根安全带同连一个螺母板,若是三点式安全带,则中 间的安全带的两个固定点也通过这个螺母板的安装孔适配连接,使得 在静拉试验时,螺母板的受力面积增大,变形量减小,提高了乘客的 安全性。作为优选,所述的螺母板横截面为几字型,即设有筋与翻边,并 与后地板焊接固定,这样的形状是为了和地板适配,而筋的设置加强 了螺母板的强度;所述的安装孔对称设置在螺母板上,螺母板只为一 个,可以节约制造成本。本实用新型构思巧妙,通过螺母板连为一体的设计,与现有技术 比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在静拉试验时,螺母板的受力面积增大,变形量减小,提高了乘 客的安全性。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C部分的结构放大示意图; 图3是图2的A-A向剖面结构示意图;图4是图2的B-B向剖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 步说明。实施例l。见图l、图2及图3,本例一种后地板上的安全带固定 装置,包括两边带有连接孔4的后地板1及设于其上的螺母板2,其特 征在于所述的螺母板2为一块(如图1所示),且螺母板2的两端分布 设有安装孔3。安装孔3分布和各自边的连接孔4适配连接安全带。其中,螺母板2横截面为几字型,其翻边5和后座椅地板1固定 连接(如图4所示)。螺母板2上设有筋6 (如图2所示),且安装孔3 对称设置在螺母板2上(如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可改变为多种方式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 的,这样的改变不认为脱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所有这样的对所述 领域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修改将包括在本权利要求的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一种后地板上的安全带固定装置,包括两边带有连接孔(4)的后地板(1)及设于其上的螺母板(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螺母板(2)为一块,且螺母板(2)的两端分布设有安装孔(3)。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地板上的安全带固定装置,其特征在 于所述的安装孔(3)分布和各自边的连接孔(4)适配连接安全带。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地板上的安全带固定装置,其特征在 于所述的螺母板(2)横截面为几字型,设有翻边(5)并和后座椅地 板(1)焊接固定。
4、 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后地板上的安全带固定装置,其特 征在于所述的螺母板(2)上设有筋(6)。
5、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后地板上的安全带固定装置,其特征在 于所述的安装孔(3)对称设置在螺母板(2)上。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后地板上的安全带固定装置。它包括两边带有连接孔(4)的后地板(1)及设于其上的螺母板(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螺母板(2)为一块,且螺母板(2)的两端分布设有安装孔(3)。它解决了原来用两个螺母板上的安装孔安装安全带存在的受力面积小、安全性低的问题,使得本实用新型在静拉实验中,受力面积增大,变形量减小,提高了乘客的乘车安全。
文档编号B60R22/22GK201092302SQ20072011297
公开日2008年7月30日 申请日期2007年8月8日 优先权日2007年8月8日
发明者东 付, 李书福, 健 杨, 汤小生, 赵福全, 闻培培, 君 陈, 韦兴民 申请人: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