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101413阅读:23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机动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按权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机动车,该机动车 具有至少一个设置在尾部区域中的照明装置和至少一个同样设置在尾 部区域中的并且可激活的挡风装置。
背景技术
这种机动车例如在DE 101 36 823 Al中得以公开,其中挡风装置 由两个相互间隔开的设置在汽车两个侧面端部上的扰流板元件组成。 在此扰流板可以通过控制装置从静止位置移动到最大位置以及返回, 因为为两个扰流板元件分别设置了 一个控制装置,该控制装置连接到 一个调节装置上并根据预先规定的和/或者算出的和/或者测量的参数 来使扰流板元件相互分开或者移动到一起。这样在具有阶梯车尾的机 动车中也应该提供可主动启动的挡风装置。
其它在机动车尾部区域中的挡风装置例如在EP 0 204 005 Bl、 DE 1 009 509和US 4,838,603中得以公开。
在此所有在现有技术中已知的挡风装置的共同点是,该挡风装置 要么是刚性的,也就是说不是可激活的或者不是可调节的,要么如果 它们是可激活的,那么在机动车上形成独立的装置,该装置尤其需要 独立地、也就是说单独地进行供电。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任务是为这种类型的机动车说明一种改进的或者至少一 种另外的实施方式,其突出之处尤其是降低构造方面的费用。
这一问题按本发明通过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得以解决。优选的实 施方式是从属权利要求的主题。
本发明基于这样的基本构思,在一种具有至少一个设置在尾部的 照明装置例如尾灯和至少一个同样设置在尾部并且可激活的挡风装置 的机动车上,将挡风装置构造为尾部的照明装置的组成部分,并由此 将挡风装置和尾部的照明装置设计为相关的组件。这提供了很大的好 处,即不仅对于挡风装置,而且对于尾部的照明装置都可以将本来就 存在的用于照明装置的电源或者说本来就存在的与CAN-总线系统的
接头用于挡风装置的接头,并由此可以避免通向挡风装置的单独的引 线,单独的引线会产生所属的敷设费用和所属材料成本。尤其是可以 这样来构建连接到照明装置的导电的插塞连接,使得该插塞连接不仅 保证挡风装置的供电,而且保证照明装置的供电,这样一来安装费用 就可以明显降低,因为可以不用单独建立挡风装置与机动车整车电源 的连接。在现代汽车中常常存在的总线系统中也可以将其一起用于控 制挡风装置,这样它的利用率就得到改善。
优选设置一个控制装置,该控制装置根据行驶动力学参数来激活 和/或者控制挡风装置。在此该控制装置可以例如这样来构造,使得该 控制装置只有在预先设定的机动车最小速度起才将挡风装置驶出,因 为也只有从这个最小速度起,挡风装置才能起到它的作用,例如产生
下压力(Abtriebskraft),该下压力改善了路面附着。行驶动力学参数 当然也可以包括加速度和/或者减速度和/或者风速。
在按本发明的解决方案的另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控制装置根 据照明功能来控制和/或者激活挡风装置。对此作为例子可以列举制动 灯,该制动灯在踩下制动踏板时亮起来。尤其是在这种减速过程中, 机动车充足的路面附着对制动力传递到路面上是非常重要的,从而可 以考虑在踩下制动踏板时不仅是照明装置的制动灯亮起来,而且同时 挡风装置也被激活并由此产生下压力,该下压力改善机动车的路面附 着。当然也可以考虑在制动过程中由于速度很小挡风装置没有被激 活,而在制动过程中由于速度高,在踩下制动踏板后挡风装置迅速移 动到它的使用位置中。
按本发明的一种优选的改进方案中,挡风装置集成在照明装置的 壳体里。这样就能提供一种容易操纵的统一的组件,该组件包括挡风 装置和照明装置,该组件尤其降低了制造机动车时的安装费用,因为 这样一来挡风装置与照明装置一起包括在一个统一的组件中,这样就 可以一起安装,而不像以前那样单独安装。
挡风装置优选可以在至少一个使用位置和非使用位置之间移动, 在使用位置中,挡风元件驶出或者向外转出,在非使用位置中,挡风 元件驶入或者向内转入照明装置中。在此可以定义不同的使用位置, 不同的使用位置分别具有挡风元件不同的驶出程度,并且由此根据挡 风元件的转出程度或者说驶出程度产生不同的挡风特征。在它的非使 用位置中,挡风元件优选如此远地驶入或者向内转入进照明装置或者 说照明装置的壳体中,使得该挡风元件不突出于机动车的外轮廓,并 且最好从外面看根本就不会察觉到这是挡风装置。为此按本发明的挡 风元件可以在其在驶出方向上处于前面的端部上具有一个装饰条,该 装饰条在挡风元件完全驶入时与例如镶在照明装置周围的装饰条齐 平,这样在挡风装置处于其非使用位置中时机动车的外部视觉效果保 持着它的原貌。
本发明其它重要的特征和优点在从属权利要求、附图和借助附图 的


中获得。
当然,上面提到的和以下将要说明的特征不仅可以在相应说明组 合中使用,而且可以在其它组合中使用或者单独使用,只要不离开本 发明的框架。

本发明优选的实施例在附图中示出并在以下描述中进一步加以解 释,其中相同的附图标记指的是相同的或者相近的或者功能相同的部 件。
在此分别示意示出
图1是按本发明的具有可平移移动的挡风装置的照明装置的剖视
图,
图2是如图1的视图,但是具有修改过的照明装置和修改过的挡 风装置,
图3是如图1的视图,但是具有可在圆形轨道上平移移动的挡风 装置,
图4是具有可向外转出的挡风装置的照明装置。
具体实施例方式
根据图1,照明装置1具有至少一个发光件2,例如灯泡或者发光 二极管,该照明装置1还具有设置在该照明装置1上方或者说该照明 装置1的上部边缘区域中的挡风装置3。在此该照明装置l设置于在其 余方面未示出的机动车的尾部区域中,并且例如是尾灯。按本发明, 所述至少一个挡风装置3构成尾部照明装置1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或 者集成在照明装置1的壳体4内。这样照明装置1和挡风装置3就构成 了一个相关的组件,该组件在安装时可以在一个唯一的工序中安装在
机动车上。这样带来很大的好处,即对按本发明的挡风装置3可以一 起使用未示出的、但是对于照明装置1本来就存在的与机动车整车电 源的接头,这样就不用为挡风装置3设置单独的导电引线。同时也可 以考虑使挡风装置3和照明装置1都可以通过共同的未示出的插塞连 接连接到机动车的总线系统上,这样也降低了安装费用。
一般说来,挡风装置3或者说其挡风元件5可以在至少一个使用 位置和一个非使用位置之间移动,其中在使用位置中,挡风装置3或 者说其挡风元件5驶出(见图l到图3)或者向外转出(见图4),在 非使用位置中,挡风装置3或者说其挡风元件5驶入或者向内转入照 明装置l。如图1,在此挡风装置3的挡风元件5在它的使用位置和非 使用位置之间平移移动并在导向装置中导引,该导向装置优选同样是 照明装置1的壳体4的组成部分。在此就能根据想要的挡风装置3的 挡风特征使得挡风元件5驶出不同的程度,以便能占据多个使用位置。 挡风元件5在它在驶出方向上处于前面的端部上优选具有一个扰流板 元件7,该扰流板元件附加支持想要的挡风特征。其中扰流板元件7可 以有不同的构造(见图1到图3)。在它的驶入或者说向内转入的状态 下,也就是说在它的非使用位置中,挡风元件5优选完全驶入导向装 置6或者说照明装置1中并处于机动车外轮廓线8内部。
除此以外还可选择在扰流板元件7上设置一个设计元件10,该设 计元件例如在挡风装置3驶入时构成照明装置1的装饰条类型的边缘 的一部分,这样挡风装置3在其非使用状态中就不会影响到机动车的 外观。
在挡风元件5驶出时,行驶相对气流9产生一个作用于挡风元件5 的下压力,由此机动车的下压力并且由此其路面附着都会得到改善。 在此根据不同的定向(见图l和图2),行驶相对气流9产生的下压力 的影响不同。
一般说来,挡风装置3或者说所属的挡风元件5要么可以平移移 动(见图1和图2),要么可以围绕着虚拟的并且与照明装置1间隔开 布置的回转轴线11摆动地支承(见图3),或者也可以围绕着基本上 在汽车横向方向上延伸的轴线11,旋转地支承(见图4)。
在此驶出运动或者说向外转动运动优选由未示出的控制装置来控 制,该控制装置这样来构造,它根据行驶动力学参数比如测量的风速
或者测量的行驶速度来激活和/或者控制挡风装置3或者说挡风装置3 的驶出运动。除此以外也可以考虑使控制装置根据照明装置1的照明 功能来激活和/或者控制挡风装置3。这里尤其可以想象的是,在通过 作用于制动踏板的压力开始的制动过程中由于速度高将挡风装置3移 动到其使用位置中,并由此引起机动车的下压力提高,这样一来制动 力就能更好地传递到路面。
图2示出的是一种挡风装置3,其中挡风元件5关于水平方向的迎 角比图1中示出的挡风装置3的迎角要大,这样就产生了与其相比不 同的下压力。同时扰流板元件7的构造不同,尤其与机动车的外观相 匹配。
图3示出的是具有挡风元件5的挡风装置3,该挡风元件5可以在 它的使用位置和非使用位置之间围绕着虚拟的并且与照明装置1间隔 开设置的回转轴线ll摆动。在此导向装置6与图l和图2的导向装置 6不同构造成弯曲的。
在按图4的挡风装置3中,挡风元件5可以在它的使用位置和非 使用位置之间围绕着回转轴线11,旋转,其中在这种实施方式中,同 在图1到图3中示出的其它实施方式中一样,也可以占据不同的使用 位置。
在此所有实施方式的共同点是,挡风元件5由驱动装置驱动,并 由此可以在使用位置和非使用位置之间移动,其中驱动装置同样优选 安置或者说集成在照明装置1的壳体4中。这里作为驱动装置尤其考 虑电驱动装置。
总的来说,在此在图1到图4以相应的剖视图仅仅示出了一个唯 一的照明装置1,通常情况下为两个设置在机动车尾部的照明装置1也 分别设置了所属的挡风装置3。在此通过按本发明将挡风装置3集成在 照明装置1中尤其可以实现改善空气动力学并由此降低燃料消耗方面 的优点,并且通过规定的导流器边缘实现改善下压力方面的优点,并 由此实现更高的行驶稳定性或者说更短的制动距离。除此之外避免了 影响机动车的外观,因为挡风元件5优选只有从预先设定的最小速度 起例如80千米/小时起才驶出或者说向外转出。这样就不需要对形状作 关系到安全的改变,因为挡风装置3尤其是在城市交通中,也就是在 较小的速度时保持在其非使用状态中。
权利要求
1.具有至少一个设置在尾部区域中的照明装置(1)和至少一个同样设置在尾部区域中并且可激活的挡风装置(3)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挡风装置(3)是尾部的照明装置(1)的组成部分。
2. 按权利要求l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装置(3) 设置在照明装置(1)的上部边缘区域中。
3. 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装置 (3)可以在至少一个使用位置和非使用位置之间移动,在使用位置中,挡风元件(5)驶出或者向外转出,在非使用位置中,挡风元件(5) 驶入或者向内转入照明装置(1)中。
4. 按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元件(5) 画要么可以平移移动地支承在照明装置(1)中/上, 画要么可以围绕着基本上在汽车横向方向上延伸的轴线(11,)旋转地支承在照明装置(1)中/上,陽要么可以围绕着虚拟的并且与照明装置(1)间隔开设置的回转轴 线(11)摆动地支承在照明装置(1)中/上。
5. 按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元件 (5)在其非使用位置中保持在机动车的外轮廓(8)内。
6. 按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设置有 控制装置,构造该控制装置,使得该控制装置根据行驶动力学参数来 激活和/或者控制挡风装置(3)。
7. 按权利要求6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构造所述控制装置, 使得该控制装置根据照明功能来激活和/或者控制挡风装置(3)。
8. 按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挡 风装置(3)集成在照明装置(1)的壳体(4)中。
9. 按权利要求8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将用于挡风装置(3) 的驱动装置集成在照明装置(1)的壳体(4)中。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该机动车具有至少一个设置在尾部区域中的照明装置(1)和至少一个同样设置在尾部区域中并且可激活的挡风装置(3)。在此按本发明所述至少一个挡风装置(3)是尾部的照明装置(1)的组成部分。
文档编号B62D37/00GK101108636SQ200710137039
公开日2008年1月23日 申请日期2007年7月19日 优先权日2006年7月19日
发明者R·施赖伯 申请人:F.波尔希名誉工学博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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