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中低速助力车防冲撞缓冲安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330813发布日期:2020-07-04 01:03阅读:127来源:国知局
一种中低速助力车防冲撞缓冲安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交通安全领域,具体为一种针对现有中低速助力车的防冲撞缓冲安全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密度的提高,交通工具的速度性能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助力车(自行车,电瓶车)出行作为现代人民的一种交通出行方式,仍在小区域交通范围内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随着助力车车速的提高,人口密度和车辆数目的增加,人们生活工作节奏的加快,在我们的生活周边时常可见助力车作为事故参与因素造成的交通事故(车撞物或车撞人),造成事故结果的原因包括两点,第一是由于事故的突发性,交通安全所涉及的因素很多,人作为主观参与者,瞬时反应会对事故结果产生重要影响;第二是难以避免,由于非机动车刹车性能的不足,在助力车驾驶人发现事故发生可能性后虽作出刹车措施,但效果不佳,依然对行人或建筑物等产生冲撞,随速度的不同会对驾驶者或行人造成不同程度的身体损伤以及物品的损坏。

本专利基于助力车所参与的交通事故的突发性与难以避免的特性,据此设计出一种可在事故即将发生时的极短时间内做出应急反应的防冲撞弹出缓冲安全气囊,将有效减缓助力车在事故中发生的刚性冲撞,降低冲撞造成的人身损伤与物品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设计出一种可在事故即将发生时的极短时间内做出应急反应的防冲撞弹出缓冲安全气囊,将有效减缓助力车在事故中发生的刚性冲撞,降低冲撞造成的人身损伤与物品损坏。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一种中低速助力车防冲撞缓冲安全装置,具体包括安装于助力车车头处和车体侧旁的气囊压缩仓,气囊内的膨胀反应剂和安装于助力车把手功能按键区域内的人工气囊弹出反应按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气囊压缩仓应内嵌于对应位置处,保证助力车无明显外观形状及重心位置变化,不影响助力车正常使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气囊内膨胀反应剂应当保证其稳定性和瞬时反应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弹出反应按钮应当于左右把手处各安装一个,两按钮串联于反应线路中,当应急使用时需同时按下才能触发膨胀翻译剂反应,可防止单按钮操作引发的误触。

与现有助力车构造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为:面对由助力车作为事故参与者的交通事故,由于其突发性以及非机动车刹车性能的不足,在助力车驾驶人发现事故发生可能性后虽作出刹车措施,但效果不佳,依然对行人或建筑物等产生冲撞,随速度的不同会对驾驶者或行人造成不同程度的身体损伤以及物品的损坏。本实用新型可在助力车驾驶者预计事故发生,但无法有效避免情况下辅助缓冲冲撞对行人造成的动能,防止人身受到严重的冲撞伤害。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图1一种中低速助力车防冲撞缓冲安全装置正视图;

图2一种中低速助力车防冲撞缓冲安全装置左侧视图;

图3一种中低速助力车防冲撞缓冲安全装置右侧视图;

请参阅图1、2、3,一种中低速助力车防冲撞缓冲安全装置,由组件1、2、3气囊压缩仓,组件4、5压缩气囊串联控制按钮,组件6、7、8压缩气囊组成。其中组件1、2、5气囊压缩仓内安装有组件6、7、8压缩气囊,所述压缩气囊由组件4、5压缩气囊串联控制按钮联合控制,以达到面临紧急情况可稳定有效实施气囊弹出的目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说明。

一般工作状况下压缩气囊处于推入气囊压缩仓且压缩气囊处于压缩的状态,待助力车面临突发事故时,驾驶者可用双手双手同时按下组件4、5-压缩气囊串联控制按钮,激发压缩气囊膨胀电路,使组件6、7、8压缩气囊内产生化学反应,气囊瞬间膨胀,从组件1、2、3-气囊压缩仓中弹出,减缓助力车交通事故中由于刹车条件不足造成的物理冲撞产生的动能造成的人身伤害或物品损毁,气囊弹出后可对已弹出的气囊进行摘除,安装新的压缩气囊,即完成单次使用周期。

上面对本专利的较佳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专利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专利宗旨的前提下作出各种变化。



技术特征:

1.一种中低速助力车防冲撞缓冲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其结构包括安装于助力车车头处和车体侧旁的气囊压缩仓,气囊内的膨胀反应剂和安装于助力车把手功能按键区域内的人工气囊弹出反应按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中低速助力车防冲撞缓冲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膨胀反应剂为叠氮化钠。


技术总结
本专利基于助力车所参与的交通事故的突发性与难以避免的特性,据此设计出一种可在事故即将发生时的极短时间内做出应急反应的防冲撞弹出缓冲安全气囊,将有效减缓助力车在事故中发生的刚性冲撞,降低冲撞造成的人身损伤与物品损坏。

技术研发人员:王超;魏飞翼;祁晟;姜璇璇;闫路;张乐;张硕;王于曼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安徽理工大学
技术研发日:2019.07.26
技术公布日: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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