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车辆,特别涉及一种车辆及其车辆立柱。
背景技术:
1、侧翻车辆在其车厢抬升高度较低的情况下,即可完成卸料,相对于后翻车辆安全性更高,因此侧翻车辆更加适于散装物料的运输,在运输至目的地后完成自卸。为了保证侧翻车辆门体的强度,相邻门体之间需设置强度较大的立柱,为了保证门体之间的立柱具有足够的强度,现有的立柱均设置有较厚的宽度,通常为14cm以上,其采用u型钢或方管钢。
2、但是,在采用上述立柱的侧翻车辆的卸料的过程中,由于立柱的宽度较大,极易出现“挡料”现象,较多的物料会被宽度较大的立柱阻挡,无法卸货干净,需人工清理车厢。并且,由于卸料后,地面上有被卸物料侧存在,工作人员又无法靠近挡料立柱附近,不能进行清理,此时的车厢又处于抬升的倾斜状态,工作人员也不能进入到车厢中清理物料,这就需要将抬升的车厢落下,然后进入到车厢中进行清理,降低了卸料效率。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提高卸料效率的车辆及其车辆立柱。
2、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3、根据本申请的一个方面,本申请提供了一种车辆立柱,用于支撑车辆的车厢的厢门;所述车辆立柱包括:
4、本体部;
5、导向部,其连接于所述本体部的内侧;所述导向部的外表面构成导向面,所述导向面和与所述车厢的卸料方向相平行的平面相交不垂直,且导向面沿所述车厢的卸料方向在所述本体部上的投影面覆盖所述本体部,所述导向面用于在所述车厢卸料时由内向外导向所述车厢内的物料。
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导向部包括两个导向板,两所述导向板间隔连接于所述本体部上,且两所述导向板朝向远离所述本体部的方向相向倾斜;
7、两所述导向板的外表面构成所述导向面。
8、在一些实施例中,两所述导向板关于所述本体部在第一方向上的中心线对称布置,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车厢的卸料方向相垂直。
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本体部的外径由上至下逐渐增大。
1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本体部包括主板及两立板,两所述立板分列于所述主板沿第一方向的两侧,且每一所述立板连接于所述主板与所述导向部之间;
11、各所述立板沿所述车厢的卸料方向的尺寸由上至下逐渐增大。
1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车辆立柱还包括连接部,所述连接部与所述导向部分列于所述本体部的相对两侧;
13、所述连接部的顶部设有铰接孔,用于与所述车厢的厢门铰接和/或可拆卸连接。
1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厢门包括间隔布置的至少两个门体,相邻两所述门体之间布置有一所述车辆立柱;
15、所述连接部沿所述车厢的卸料方向穿过两所述门体之间的间隔,以使所述铰接孔位于所述门体的外侧;
16、所述本体部沿所述车厢的卸料方向的外侧面与所述门体的内侧形状适配,所述本体部沿所述车厢的卸料方向的外侧用于与所述门体贴合抵接。
1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车辆立柱还包括插接部,所述插接部连接于所述本体部的下端,用于与所述车厢的底板插接配合;
18、所述插接部的外径小于所述本体部的底部外径,以使所述插接部与车厢的底板插接配合时,所述本体部的底部与所述车厢的底板抵接。
1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车辆立柱还包括封板,所述封板设于所述本体部及所述导向部构成的整体的顶部;
20、所述封板由上至下朝向所述导向部的方向倾斜;
21、所述封板上设有连接环。
22、根据本申请的另一个方面,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车辆,包括车体、车厢及多个如上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立柱,所述车厢设于所述车体上,所述车厢包括厢体及厢门,所述厢体的一侧开口,所述厢门设于所述厢体的开口端,用于启闭所述厢体的开口;多个所述车辆立柱沿周向间隔设于所述厢体上,且与所述厢门或者厢体的侧壁连接。
23、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如下优点和积极效果:
24、本申请中,在由本体部及导向部组合形成的车辆立柱中,由于在导向部的外表面构成了导向面,且导向面位于卸料方向的内侧,导向面沿车厢的卸料方向在本体部上的投影面覆盖本体部,这样使得在卸料方向的内侧,由车辆立柱的导向面直接与车厢内的物料接触,并且,由于导向面和与车厢的卸料方向相平行的平面相交不垂直,也即,本申请中的导向面相对于卸料方向倾斜布置,这样减小了车辆立柱在卸料方向的内侧的宽度,且能够减小车辆立柱与物料之间的安息角,使得导向面能够在卸料过程中对车厢内的物料起到导向作用,以便于车厢内位于车辆立柱处的物料由内向外顺利下落,以确保车辆能够卸货干净,而无需将抬升的车厢降落后通过人工清理未卸掉的物料,进而提高了卸料效率,且能够降低人工的工作强度。
1.一种车辆立柱,用于支撑车辆的车厢的厢门;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立柱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立柱,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部包括两个导向板,两所述导向板间隔连接于所述本体部上,且两所述导向板朝向远离所述本体部的方向相向倾斜;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立柱,其特征在于,两所述导向板关于所述本体部在第一方向上的中心线对称布置,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车厢的卸料方向相垂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立柱,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部的外径由上至下逐渐增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立柱,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部包括主板及两立板,两所述立板分列于所述主板沿第一方向的两侧,且每一所述立板连接于所述主板与所述导向部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立柱,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立柱还包括连接部,所述连接部与所述导向部分列于所述本体部的相对两侧;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立柱,其特征在于,所述厢门包括间隔布置的至少两个门体,相邻两所述门体之间布置有一所述车辆立柱;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立柱,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立柱还包括插接部,所述插接部连接于所述本体部的下端,用于与所述车厢的底板插接配合;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立柱,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立柱还包括封板,所述封板设于所述本体部及所述导向部构成的整体的顶部;
10.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车体、车厢及多个如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立柱,所述车厢设于所述车体上,所述车厢包括厢体及厢门,所述厢体的一侧开口,所述厢门设于所述厢体的开口端,用于启闭所述厢体的开口;多个所述车辆立柱沿周向间隔设于所述厢体上,且与所述厢门或者厢体的侧壁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