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拥堵检测无人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99086阅读:19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无人机设备,尤其涉及一种道路拥堵检测无人机。



背景技术:

无人驾驶飞机简称“无人机”,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机。机上无驾驶舱,但安装有自动驾驶仪、程序控制装置等设备。地面、舰艇上或母机遥控站人员通过雷达等设备,对其进行跟踪、定位、遥控、遥测和数字传输。可在无线电遥控下像普通飞机一样起飞或用助推火箭发射升空,也可由母机带到空中投放飞行。回收时,可用与普通飞机着陆过程一样的方式自动着陆,也可通过遥控用降落伞或拦网回收。可反覆使用多次。广泛用于空中侦察、监视、通信、快递、反潜、电子干扰等。而现有技术中的无人机的吊舱系统的结构复杂、成本高、控制过程复杂,存在改进空间。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无人机存在的技术缺陷,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道路拥堵检测无人机。

本发明所述道路拥堵检测无人机,包括无人机机体和遥控装置,所述无人机机体下腹部设置有横向支架,所述支架下方设置有摄像吊舱,所述支架上设置有与支架走向一致的滑轨,所述滑轨驱动装置为步进电机,所述步进电机与遥控装置控制连接。

优选的,所述摄像吊舱包括外罩、电气接头、两轴云台、光电装置和侧向推进器,所述外罩为三块两两之间相互垂直的罩板所组成的内凹直角结构,所述两轴云台和光电设备均设置于所述外罩内,所述电气接头设置于所述外罩的上端,所述光电设备包括底座、侧壁和摄像头,所述底座与所述两轴云台连接,所述外罩内侧与光电设备的侧壁之间安装有侧向推进器,所述摄像头朝向背离所述底座和两轴云台。

进一步的,所述侧向推进器为可自动充放电的气囊。

进一步的,所述侧向推进器包括丝杠和与丝杠连接的步进电机。

本发明所述道路拥堵检测无人机摄像吊舱移动方便,摄像角度范围广,实现自动化控制,便于进行道路状况的监视,使用方便,尤其是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便于维修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所述摄像吊舱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示意图,图中附图标记名称为1-外罩、2-电气接头、3-两轴云台、4-光电装置、5-侧向推进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本发明所述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在此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以及说明用来解释本发明,但并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本发明所述道路拥堵检测无人机,包括无人机机体和遥控装置,所述无人机机体下腹部设置有横向支架,所述支架下方设置有摄像吊舱,所述支架上设置有与支架走向一致的滑轨,所述滑轨驱动装置为步进电机,所述步进电机与遥控装置控制连接。

通过设置横向支架,对摄像吊舱进行吊装,通过对无人机飞行姿态的调整,可以调整摄像角度,并通过遥控步进电机使摄像吊舱沿滑轨运动,不仅可以选择不同的摄像角度,而且可以一定程度上调节机体平衡,克服以往吊舱安装位置不当造成无人机飞行姿态不稳的缺陷。

如图1所示的摄像吊舱中,包括外罩1、电气接头2、两轴云台3、光电装置4和侧向推进器5,所述外罩为三块两两之间相互垂直的罩板所组成的内凹直角结构,所述两轴云台和光电设备均设置于所述外罩内,所述电气接头设置于所述外罩的上端,所述光电设备包括底座、侧壁和摄像头,所述底座与所述两轴云台连接,所述外罩内侧与光电设备的侧壁之间安装有侧向推进器,所述摄像头朝向背离所述底座和两轴云台。

图1中,三个罩板相互垂直组成内凹的直角结构,光电装置置于该直角结构中,本身就只能朝没有罩板的方向拍摄,传统的吊舱采用三维云台,价格昂贵,维修困难,一旦损坏,就必须全部更换。而本发明中,采用内直角结构的半开放外罩,维修简易,由于罩板限制,仅采用价格低廉的二维云台即可,辅助以安装在外罩内侧与光电设备的侧壁之间的侧向推进器,通过控制侧向推进器5的伸出长度,调整光电装置的摄像头的角度及摄像头自身的位置,可以实现拍摄内直角结构罩板的几乎全部角度,且维修方便,某一部件损坏时,只更换该部件即可,而不用像传统设备那样必须整个更换昂贵的三维可控云台。

光电装置4集成了自动变焦、对焦功能,还具有拍摄功能,两轴云台3采用陀螺仪和无刷电机伺服技术,与无人机之间采用标准的电气接头2,实现电能供给及控制信号连接。

侧向推进器由于仅仅是改变侧壁与外罩之间的距离,无需精密设备,可以采用可控充气放气的气囊实现,通过改变气囊的体积改变侧壁与外罩之间的距离,采用气囊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光电吊舱在发生意外坠地时的保护力度。也可以采用传统方式实现,例如丝杠与步进电机的配合,实现距离上较为精确的控制。

前文所述的为本发明的各个优选实施例,各个优选实施例中的优选实施方式如果不是明显自相矛盾或以某一优选实施方式为前提,各个优选实施方式都可以任意叠加组合使用,所述实施例以及实施例中的具体参数仅是为了清楚表述发明人的发明验证过程,并非用以限制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仍然以其权利要求书为准,凡是运用本发明的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同结构变化,同理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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