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扭断式防伪酒瓶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173963阅读:13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扭断式防伪酒瓶盖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瓶盖,尤其是一种扭断式防伪酒瓶盖。
背景技术
防伪酒瓶盖的种类很多,其中常见的一种包括内盖、连接盖、内塞以及铝外套,内盖和连接盖之间通过螺纹固定,有的还包括与连接盖固定的中套,这种酒瓶盖通过连接盖或中套与酒瓶口固定,铝外套包覆在内盖和连接盖的外侧,在铝外套上沿圆周有一圈刻痕线,开瓶时通过转动将刻痕线扭断,内盖与连接盖也相对转动,由于刻痕线的扭断起到了防伪的效果。但这种酒瓶盖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开瓶后仍然将瓶盖拧紧,刻痕线是否断裂不明显,也就是防伪效果不明显;二是扭断的刻痕线带有毛齿,容易割破手。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拟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防伪效果好,使用安全的酒瓶盖。
为解块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以下技术方案一种扭断式防伪酒瓶盖,它包括内盖、连接盖、内塞以及外套,所述内盖和连接盖之间通过螺纹固定,外套包覆在内盖和连接盖的外侧,所述外套上在内盖和连接盖外表面连接处相应位置沿圆周有一圈刻痕线,所述外套靠近刻痕线逐渐向内凹陷,刻痕线为向内凹陷的端点;所述内盖在靠近外套的刻痕线位置也逐渐向内凹陷,所述内盖在外套的刻痕线位置向连接盖方向延伸,所述内盖的延伸部分向外凸起。
上述刻痕线是点状连接的结构。
采用了上述结构,打开酒瓶盖时,通过转动将刻痕线扭断,内盖与连接盖也相对转动,这时由于外套靠近刻痕线逐渐向内凹陷,内盖在靠近外套的刻痕线位置也逐渐向内凹陷,内盖的延伸部分向外凸起这种结构,使内盖的延伸部分拉出刻痕线以下的外套。当重新拧上瓶盖时内盖的延伸部分在外套的外面,由于内盖与外套的颜色不同,所以很容易分辨瓶盖有没有打开过,起到了好的防伪的效果。另外,由于开瓶后内盖的延伸部分在外套的外面,内盖的延伸部分挡住了扭断的刻痕线的毛齿,起到了使用安全的作用。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扭断式防伪酒瓶盖的半剖图;图2是内盖的结构图。
图中1-内盖,2-连接盖,3-内塞,4-外套,5-刻痕线,6-内盖延伸部分,7-螺纹。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扭断式防伪酒瓶盖,包括内盖1、连接盖2、内塞3以及外套4,所述内盖1和连接盖2之间通过螺纹7固定,外套4包覆在内盖1和连接盖2的外侧,所述外套4上在内盖1和连接盖2外表面连接处相应位置沿圆周有一圈刻痕线5。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特点,在所述外套4靠近刻痕线5逐渐向内凹陷,刻痕线5为向内凹陷的端点;所述内盖1在靠近外套4的刻痕线5位置也逐渐向内凹陷,所述内盖1在外套4的刻痕线5位置向连接盖方向延伸,所述内盖的延伸部分6向外凸起(参见图2)。
作为优先方式,上述外套4上的刻痕线是点状连接的结构。
上述结构,打开酒瓶盖时,通过转动将刻痕线5扭断,内盖1与连接盖2相对转动,这时由于外套4靠近刻痕5线逐渐向内凹陷,内盖1在靠近外套4的刻痕线5位置也逐渐向内凹陷,内盖1的延伸部分6向外凸起这种结构,使内盖1的延伸部分6拉出刻痕线5以下的外套4。当重新拧上瓶盖时内盖的延伸部分6在外套的外面,由于内盖1与外套4的颜色不同,所以很容易分辨瓶盖有没有打开过,起到了好的防伪的效果。另外,由于开瓶后内盖1的延伸部分6在外套4的外面,内盖1的延伸部分5挡住了扭断的刻痕线的毛齿,起到了使用安全的作用。
权利要求1.一种扭断式防伪酒瓶盖,它包括内盖(1)、连接盖(2)、内塞(3)以及外套(4),所述内盖(1)和连接盖(2)之间通过螺纹固定,外套(4)包覆在内盖(1)和连接盖(2)的外侧,所述外套(4)上在内盖(1)和连接盖(2)外表面连接处相应位置沿圆周有一圈刻痕线(5),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套(4)靠近刻痕线(5)逐渐向内凹陷,刻痕线(5)为向内凹陷的端点;所述内盖(1)在靠近外套(4)的刻痕线(5)位置也逐渐向内凹陷,所述内盖(1)在外套(4)的刻痕线(5)位置向连接盖(2)方向延伸,所述内盖(1)的延伸部分(6)向外凸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扭断式防伪酒瓶盖,其特征在于所述刻痕线(5)是点状连接的结构。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扭断式防伪酒瓶盖,它包括内盖、连接盖、内塞以及外套,内盖和连接盖之间通过螺纹固定,外套包覆在内盖和连接盖的外侧,外套上在内盖和连接盖外表面连接处相应位置沿圆周有一圈刻痕线,外套靠近刻痕线逐渐向内凹陷,刻痕线为向内凹陷的端点;内盖在靠近外套的刻痕线位置也逐渐向内凹陷,内盖在外套的刻痕线位置向连接盖方向延伸,内盖的延伸部分向外凸起。上述结构,开瓶后拧上瓶盖时,内盖的延伸部分在外套的外面,很容易分辨瓶盖有没有打开过,起到了好的防伪的效果。另外,开瓶后内盖的延伸部分挡住了扭断的刻痕线的毛齿,起到了使用安全的作用。
文档编号B65D41/32GK2723362SQ200420036829
公开日2005年9月7日 申请日期2004年6月15日 优先权日2004年6月15日
发明者叶彪 申请人:叶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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