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挂滑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292154阅读:347来源:国知局
一种挂滑轮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挂滑轮,包括吊臂,设置在所述吊臂两端的吊环,所述吊环由转轴及与所述转轴连接的吊钩组成,所述吊环的形状为“D”形,其可以绕着所述转轴转动。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实用,在比较重型的管道搬运过程中,比较省力方便,避免了采用专用设备而造成的资源浪费,并且本实用新型所有制造的材料均为原废弃材料,达到节约原材料的效果。
【专利说明】一种挂滑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管道施工机械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挂滑轮。
【背景技术】
[0002]在管道施工过程中,管道到的搬运工况会随着其施工环境,管道施工位置而需要不同程度或不同距离的挪动,往往在这种情况下很难采用专用设备来满足此种需求,同时,若采用专用设备反而会给施工进度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也会造成设备资源及人力物力的浪费。此种情况下若采用人工搬运,由于管道的重量及口径的尺寸都会使得人工搬运极为不便,因此,需要开发出一种结构简单实用,适应性强,操作简单方便的设备来满足此种工况的需求。
实用新型内容
[0003]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挂滑轮,有效解决了由于管道重量及尺寸问题造成的搬运困难的问题。
[0004]一种挂滑轮,包括吊臂,设置在所述吊臂两端的吊环,所述吊环由转轴及与所述转轴连接的吊钩组成,其可以绕着所述转轴转动。
[0005]进一步的,所述吊臂为一中空圆管。
[0006]进一步的,所述吊臂的两端均设有转轴孔。
[0007]进一步的,所述转轴与所述吊钩通过焊接构成一个封闭的吊环,所述吊环的形状为“D”形。
[0008]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通过设置吊臂及吊环,管道搭在所述吊臂上,两端的吊环可以作为搬运的施力点,方便人工搬运的施力,此方法设备结构简单实用,操作方便灵活,同时节约的原材料。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0]图1为一种挂滑轮的结构示意图;
[0011]图2为一种挂滑轮吊臂结构示意图;
[0012]图3为一种挂滑轮吊环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挂滑轮,有效解决了由于管道重量及尺寸问题造成的搬运困难的问题。[0014]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5]结合图1所示,一种挂滑轮,包括吊臂1,设置在所述吊臂I两端的吊环3所述吊环3由转轴31及与所述转轴31连接的吊钩32组成,所述转轴31与所述吊钩32通过焊接连接,其吊环3形状为“D”形,所述吊臂I为一中空圆管,其两端均设有转轴孔4,所述转轴31可以在所述转轴孔4里自由转动。
[0016]当需要搬运管道时,管道搭接在所述吊臂I上,两端的吊环3上可以分别引出绳索便于设置搬运把手,由于吊环3的形状为“D”形,可以保证在施力过程中,两边吊环3的施力点始终保持在同一铅垂面上,极大的减轻了由于搬运过程中两边节奏不同步而导致管道的晃动问题,所述吊环3可以自由转动,当两边工人步伐不一致时,起协调作用,避免了管道由于两边步调不一致而产生的晃动。
[0017]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通过设置吊臂及吊环,管道搭在所述吊臂上,两端的吊环可以作为搬运的施力点,方便人工搬运施力,此方法设备结构简单实用,操作方便灵活,同时节约的原材料。
[0018]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挂滑轮,包括吊臂,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吊臂两端的吊环,所述吊环由转轴及与所述转轴连接的吊钩组成,其可以绕着所述转轴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挂滑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吊臂为一中空圆管。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挂滑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吊臂的两端均设有转轴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挂滑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所述转轴与所述吊钩通过焊接构成一个封闭的吊环,所述吊环的形状为“D”形。
【文档编号】B65G7/12GK203753756SQ201420008169
【公开日】2014年8月6日 申请日期:2014年1月7日 优先权日:2014年1月7日
【发明者】李穆斯 申请人:肇庆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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