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净度头部清扫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70813阅读:325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净度头部清扫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高净度头部清扫器。



背景技术:

皮带输送骨料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骨料颗粒粘附在皮带表面,特别是下过雨骨料潮湿的时候,或者在焦炭、煤炭等领域,物料粘附在皮带表面的现象尤为严重。这样一方面增加了皮带的负荷,另一方面粘附在皮带上的骨料颗粒板结后影响皮带的柔软度,容易使皮带老化开裂,并且增加皮带自身的重量,导致皮带输送机的能源输出增大,造成能源浪费。同时,降低皮带输送机的实际输送能力,导致输送效率降低,造成输送物料的浪费。为解决皮带输送机的物料粘附现象,技术人员在皮带输送机机头的动力滚筒下方设置清扫器。但是,大部分清扫器的可调节性较差,刮板使用寿命较短,造成频繁更换刮板,对提高生产效率不利。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背景技术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高净度头部清扫器,该清扫器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并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调节性较好,刮板使用寿命较长,生产效率较高。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高净度头部清扫器,包括连杆,连杆上固定安装有刮板,连杆左右两端均套接有安装板和调节板;所述的安装板下端套接于连杆上,安装板上端设置有调节轴,调节轴上套接弹簧,调节轴一端铰接于安装板上,调节轴另一端设置有调节螺栓;所述的调节板下端通过固定螺栓固定于连杆上,调节板上端套接于调节轴上。刮板直接与皮带运输机的头部接触,对运输机的输送带进行清扫;安装板与调节板套装于连杆上,用户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安装板和调节板的位置,以满足对不同设备进行清扫的需求;通过安装板将该清扫器两端固定安装于支持装置上;调节板固定安装于连杆上,可以通过连杆两端的调节板带动连杆旋转,从而实现对刮板与清扫界面接触距离的调整;调节板上端套接调节轴,调节轴通过调节螺栓即可调节弹簧的形变量,弹簧的恢复力作用于调节板,调节板带动连杆转动,使得刮板与清扫界面一直保持接触状态,由于弹簧具有缓冲作用,既能保证运行过程中安全稳定,又能保证刮板与清扫界面一直处于接触状态,极大的提高了清扫效率。

优选的,所述的安装板上设置有固定孔,通过固定孔方便将安装板固定于支持装置上。

优选的,所述的刮板包括刮板主体,刮板主体下端设置有安装孔,刮板主体上端的刮口处设置有多层耐磨层,可以极大的提高刮板的使用寿命,并且清扫效果好,降低生产成本。

优选的,所述的刮板主体由聚氨酯复合材料制成,聚氨酯复合材料具有耐磨耗、耐油、耐化学腐蚀等功能,并且与其它材料粘结性较好,极大的提高了刮板的使用寿命。

优选的,所述的耐磨层为耐磨合金片或耐磨尼龙条板,实现较好的耐磨性能,提高使用寿命,降低生产成本。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

(1)本实用新型可以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改变调节板和安装板在连杆上的位置,以满足不同设备的实际需求;

(2)本实用新型由压缩的弹簧对连杆两端施加作用力,通过调节螺栓调整弹簧的形变量,从而调整刮板与清扫界面的接触距离,并且由于弹簧具有缓冲效应,刮板可以以连杆为中心轴旋转自动调节其位置;

(3)本实用新型的刮板设置有耐磨层和安装孔,刮板可以较好的固定在拉杆上,极大的提高刮板的使用寿命,达到较好的清扫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的刮板的主视图。

图中符号说明:1、连杆;2、刮板;3、安装板;4、调节板;5、调节轴;6、弹簧;7、调节螺栓;8、固定螺栓;9、固定孔;10、刮板主体;11、安装孔;12、耐磨层;13、滚筒;14、皮带。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一种高净度头部清扫器,包括连杆1,连杆1上固定安装有刮板2,连杆1左右两端均套接有安装板3和调节板4;所述的安装板3下端套接于连杆1上,安装板3上端设置有调节轴5,调节轴5上套接弹簧6,调节轴5一端铰接于安装板3上,调节轴5另一端设置有调节螺栓7;所述的调节板4下端通过固定螺栓8固定于连杆1上,调节板4上端套接于调节轴5上。安装板3上的设置有固定孔9;刮板2包括刮板主体10,刮板主体10下端设置有安装孔11,刮板主体10上端的刮口处设置有多层耐磨层12;刮板主体10由聚氨酯复合材料制成;耐磨层12为耐磨合金片。

具体使用方法:将安装板3通过安装孔11安装于支撑装置上,人工调整调节螺栓7,将该清扫器安装于滚筒13一侧,之后人工调整调节螺栓7,使调节轴5上的弹簧6处于压紧状态,弹簧6恢复形变的弹力作用于调节板4,调节板4带动连杆1转动,使刮板2与滚筒13表面的皮带14弹性接触。

最后应说明的是: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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