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机械生产线的物料摆送传递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48826发布日期:2019-01-02 21:35阅读:31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传递装置,具体为一种用于机械生产线的物料摆送传递装置,属于传递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机械生产线经常利用摆送传递装置进行输送物料,摆送传递装置利用重力作用进行自然摆动传输,并配合摆轴施加推力,来达到传递物料的目的。现有的摆送传递装置存在着装置安装位置固定,不可改变、灵活调节,装置摆送传递物料时摆速不稳定,易把物件抛出,安全性差的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用于机械生产线的物料摆送传递装置。

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用于机械生产线的物料摆送传递装置,所述的用于机械生产线的物料摆送传递装置包含一固定架,所述的固定架一侧设置有一摆架,所述的固定架上设置有一卡接块,所述的卡接块一侧设置有一安装板,所述的摆架上方设置有若干个螺圈,所述的螺圈下方设置有一插接杆,所述的插接杆下方设置有一固定框,所述的固定框下方设置有一穿连杆,所述的穿连杆上设置有一摆柱,所述的摆柱一侧设置若干个阻尼钢圈,所述的阻尼钢圈一侧设置有一摆圈,所述的安装板上设置一滑接槽,所述的固定框下方设置有一穿接槽,所述的摆圈上设置有一摆杆接圈,所述的摆圈内部设置有一固定圈。

优选的,为了使摆架安装更加稳固牢靠,所述的螺圈下方设置有若干个垫片。

优选的,为了使用于传递物料的摆杆摆动更加平滑、快捷,所述的摆圈与所述的摆柱呈活动连接。

优选的,为了使插接杆在滑接槽上固定更加牢靠,所述的滑接槽和所述的插接杆通过螺圈呈固定连接。

优选的,为了使用于传递物料的摆杆在摆杆接圈上卡接更加牢固,所述的摆杆接圈为圆弧形结构。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装置的固定架上设有滑接槽,摆架上的插接杆可根据物料摆动位置需要,来轻松在滑接槽上左右滑动确定适合的位置,同时插接杆可上下移动确定好物料摆动的最佳高度及角度,并用螺圈旋转固定,保证了使用的灵活性及提高了物料摆动传递的效率;圆弧形结构的摆圈可使用于传递物料的摆杆卡接更加牢靠,且摆圈两侧均设有阻尼钢圈,阻尼钢圈可使摆圈摆动时进行制动,使摆圈摆动的速度更加平稳、恒定,保证物料在传递时不会因速度过高而抛离出,保证了使用的安全性;该装置操作方便,稳固牢靠,各构件连接灵活。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爆炸图。

图3为本发明的A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的B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的摆圈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发明的摆圈截面图。

图中:1、传递装置;2、固定架;3、摆架;4、卡接块;5、安装板;6、螺圈;7、插接杆;8、固定框;9、穿连杆;10、摆柱;11、阻尼钢圈;12、摆圈;13、滑接槽;14、穿接槽;15、摆杆接圈;16、固定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6所示,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用于机械生产线的物料摆送传递装置1,用于机械生产线的物料摆送传递装置1包含一固定架2,固定架2一侧设置有一摆架3,固定架2上设置有一卡接块4,卡接块4一侧设置有一安装板5,摆架3上方设置有若干个螺圈6,螺圈6下方设置有一插接杆7,插接杆7下方设置有一固定框8,固定框8下方设置有一穿连杆9,穿连杆9上设置有一摆柱10,摆柱10一侧设置若干个阻尼钢圈11,阻尼钢圈11一侧设置有一摆圈12,安装板5上设置一滑接槽13,固定框8下方设置有一穿接槽14,摆圈12上设置有一摆杆接圈15,摆圈12内部设置有一固定圈16。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螺圈6下方设置有若干个垫片。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摆圈12与摆柱10呈活动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滑接槽13和插接杆7通过螺圈6呈固定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摆杆接圈15为圆弧形结构。

本发明在使用时,首先,将物料摆送传递装置位置固定,其次,在使用该装置时通过根据物料摆动位置需要,来轻松控制插接杆7在滑接槽13上左右滑动确定适合的位置,同时插接杆7可上下移动确定好物料摆动的最佳高度及角度,并用螺圈6旋转固定,保证了使用的灵活性及提高了物料摆动传递的效率;通过为圆弧形结构的摆圈12可使用于传递物料的摆杆卡接更加牢靠,通过阻尼钢圈11可使摆圈12摆动时进行制动,使摆圈12摆动的速度更加平稳、恒定,保证物料在传递时不会因速度过高而抛离出,保证了使用的安全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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