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出料旋转输送机构。
背景技术:
电池极耳在整平过程中,需要进行上料和下料,而人工的上料和下料效率较慢,同时也增加了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出料旋转输送机构。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出料旋转输送机构,包括安装架,导轨,光电槽,光电限位开关,拖链,气缸一,侧架,导杆,同步带,张紧轮,步进电机,所述的导轨安装在安装架上,所述的侧架安装在导轨,所述的光电槽在导轨的下方,所述的光电限位开关安装在光电槽上,所述的侧架上安装有连接板一,连接板二和连接板三,所述的导杆安装在连接板一和连接板二之间,所述的连接板二安装在导杆上,所述的气缸一安装在连接板二上,所述的气缸一与夹紧装置连接,所述的同步带安装在张紧轮上,所述的张紧轮安装在导轨的两侧,所述的张紧轮安装在移动电机架上,所述的步进电机安装在移动电机架的一侧。
作为一种优选,所述的连接板二上安装有套杆,所述的套杆安装在导杆上。
作为一种优选,所述的夹紧装置包括连接架,减速电机,联轴器,旋转架,气缸二,联动架,活动侧夹,固定侧夹,所述的连接架安装在连接板二的一侧,所述的减速电机安装在连接架上,所述的联轴器与减速电机连接,所述的连接架与旋转架连接,所述的气缸二安装在旋转架上,所述的活动侧夹和固定侧夹安装在旋转架的下方,所述的联动架与活动侧夹连接,所述的气缸二与联动架连接。
作为一种优选,所述的联轴器通过轴承座固定在旋转架上。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通过出料旋转输送机构的设置,实现了自动化出料,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同时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出料旋转输送机构的轴视图。
图2为本发明一种出料旋转输送机构的局部视图。
图3为本发明一种出料旋转输送机构的夹紧装置的局部视图。
图中:1、安装架,2、导轨,3、光电槽,3、光电限位开关,4、拖链,5、气缸一,6、侧架,7、导杆,8、同步带,9、张紧轮,10、步进电机,11、连接板一,12、连接板二,13、连接板三,14、夹紧装置,141、连接架,142、减速电机,143、联轴器,144、旋转架,145、气缸二,146、联动架,147、活动侧夹,148、固定侧夹,149、轴承座,15、移动电机架,16、套杆。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
如图1-3所示,一种出料旋转输送机构,包括安装架1,导轨2,光电槽3,光电限位开关3,拖链4,气缸一5,侧架6,导杆7,同步带8,张紧轮9,步进电机10,所述的导轨2安装在安装架1上,所述的侧架6安装在导轨2,所述的光电槽3在导轨2的下方,所述的光电限位开关3安装在光电槽3上,所述的侧架6上安装有连接板一11,连接板二12和连接板三13,所述的导杆7安装在连接板一11和连接板二12之间,所述的连接板二12安装在导杆7上,所述的气缸一5安装在连接板二12上,所述的气缸一5与夹紧装置14连接,所述的同步带8安装在张紧轮9上,所述的张紧轮9安装在导轨2的两侧,所述的张紧轮9安装在移动电机架15上,所述的步进电机10安装在移动电机架15的一侧。
进一步的,所述的连接板二12上安装有套杆16,所述的套杆16安装在导杆7上,通过套杆16的设置,防止了导杆7的磨损,降低了成本。
进一步的,所述的夹紧装置14包括连接架141,减速电机142,联轴器143,旋转架144,气缸二145,联动架146,活动侧夹147,固定侧夹148,所述的连接架141安装在连接板二12的一侧,所述的减速电机141安装在连接架141上,所述的联轴器143与减速电机142连接,所述的连接架141与旋转架144连接,所述的气缸二145安装在旋转架144上,所述的活动侧夹147和固定侧夹148安装在旋转架144的下方,所述的联动架146与活动侧夹147连接,所述的气缸二145与联动架146连接,通过夹紧装置14的设置,实现了自动化将电池的夹紧和转运。
进一步的,所述的联轴器143通过轴承座149固定在旋转架144上,通过轴承座149的设置,方便了联轴器143的安装。
本发明中,通过步进电机10带动同步带8转动,从而实现了拖链4沿着导轨2的方向往复运动,实现了将夹紧装置14往复推送作业,实现电池的沿着x,y轴向运动,而通过气缸一5带动侧架6上下移动实现了夹紧装置14的上下移动,将电池夹起上行和下行,实现z轴的径向运动,而减速电机142带动旋转架144的旋转,实现了电池转运是方向的调整,进一步满足了转运要求,同时通过气缸二145推动联动架146,从而实现了活动侧夹147的移动,向固定侧夹148移动,实现了电池的夹紧,通过光电限位开关3的设置,实现了拖链轴向位移的限位。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通过出料旋转输送机构的设置,实现了自动化出料,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本发明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应该得知在本发明的启示下做出的结构变化,凡是与本发明具有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