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金融财会发票存放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02324阅读:206来源:国知局
一种金融财会发票存放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财会用品领域 ,具体为一种金融财会发票存放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地提高,公司越来越多,形形色色的票据出现的种类越来越多,特别是金融类公司财务会计在办公过程中需要接触很多发票,每天整理非常繁琐,因为发票都非常重要,所以在整理时需要有序的存放,方便后期工作需要时可以很快的找到,而且发票是纸质品易潮湿,不统一存放,易遗失,且发票在储存过程中容易因潮湿而发生损坏,给财务人员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因此有必要对现有技术进行改进,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金融财会发票存放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金融财会发票存放装置,包括底座、透明保护罩、照明装置、吸尘装置和干燥剂存放盒,所述底座的底部安装有万向轮,且底座的顶部安装有可调节升降台,所述可调节升降台的顶部安装有安装台,且安装台的顶部通过两侧的安装卡扣安装有透明保护罩,所述透明保护罩的顶部设有顶盖,且顶盖的顶部安装有吸尘装置,所述顶盖两侧的底面安装有照明装置,所述安装台上表面的中央位置处安装有旋转轴承座,且旋转轴承座上安装有轴杆,所述轴杆的顶部固定有轴杆顶板,且轴杆的外侧安装有发票储存筒,所述发票储存筒上设有上下两组存放槽,且存放槽上设有便签条,所述发票储存筒下方安装台的上表面设有两组干燥剂存放盒。

优选的,所述可调节升降台上安装有调节装置。

优选的,所述发票储存筒位置处的透明保护罩上设有存取洞口。

优选的,所述存放槽上安装有推拉门。

优选的,所述干燥剂存放盒内放置有干燥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金融财会发票存放装置相对于传统存放装置,通过能够旋转的储存筒对发票进行储存,将发票槽设置隔板,分割出多个发票槽,同时通过名片槽区分不同的发票,方便发票的分类存放和取用,设置旋转轴承可以增加发票的存放量,同时方便存取发票,透明保护罩以及内部的干燥剂可以为发票提供干燥的环境,防止发票受潮,同时设置的除尘器可以对内部进行除尘,保证了发票储存装置的整洁性,使得发票存放时间也更长,减轻财务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俯视图。

图中:1-万向轮;2-底座;3-可调节升降台;4-安装台;5-安装卡扣;6-旋转轴承座;7-透明保护罩;8-便签条;9-存放槽;10-发票储存筒;11-照明装置;12-顶盖;13-吸尘装置;14-轴杆顶板;15-轴杆;16-干燥剂存放盒;17-调节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金融财会发票存放装置,包括底座2、透明保护罩7、照明装置11、吸尘装置13和干燥剂存放盒16,底座2的底部安装有万向轮1,且底座2的顶部安装有可调节升降台3,可调节升降台3上安装有调节装置17,可调节升降台3便于高度的调节,可调节升降台3的顶部安装有安装台4,且安装台4的顶部通过两侧的安装卡扣5安装有透明保护罩7,透明保护罩7可以对发票进行保护,透明保护罩7的顶部设有顶盖12,且顶盖12的顶部安装有吸尘装置13,顶盖12两侧的底面安装有照明装置11,照明装置11可以进行照明,安装台4上表面的中央位置处安装有旋转轴承座6,且旋转轴承座6上安装有轴杆15,轴杆15的顶部固定有轴杆顶板14,且轴杆15的外侧安装有发票储存筒10,发票储存筒10可以分类储存发票,发票储存筒10位置处的透明保护罩7上设有存取洞口,发票储存筒10上设有上下两组存放槽9,且存放槽9上设有便签条8,存放槽9上安装有推拉门,便签条8便于对发票进行分类,发票储存筒10下方安装台4的上表面设有两组干燥剂存放盒16,干燥剂存放盒16内放置有干燥剂。

具体使用方式:使用时,根据需求将可调节升降台3调节到适当高度,然后通过万向轮1将装置移动到适当的区域,存放时,通过透明保护罩7上的洞口对发票储存筒10进行转动,并通过便签条8上的便签来分类储存不同类型的发票,取用时,通过旋转轴承座6对发票储存筒10进行转动,通过便签条8寻找对应的存放槽9,然后通过门洞取出,当存放装置内部灰尘过多时打开吸尘装置13对内部进行清洁,当内部较潮湿时,将干燥剂放入干燥剂存放盒16内。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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