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用于循环利用烟箱的大压盖托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34146发布日期:2018-07-27 19:51阅读:29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卷烟包装设备技术,具体涉及一种适用于循环利用烟箱的大压盖托具。



背景技术:

装封箱机是负责将烟条进行装箱和封箱的自动化设备,传统的装封箱机采用新烟箱进行包装,新烟箱的大压盖折痕处没有软化,烟箱在装箱工位装箱时,烟箱上层打开的大压盖能自行保持水平,下层的大压盖由于装箱工位基架的接触也保持水平,烟条垛能够顺利从烟箱上下两个打开的大压盖之间被推入烟箱内部完成装箱。随着环保概念的引进,大部分回收的烟箱可进行循环利用,但是循环利用的烟箱由于经过多次使用后,大压盖折痕处存在不同程度的软化,在装箱工位上,烟箱下层的大压盖和装箱工位底架的接触可以保持水平,但是烟条垛入口位置上层的大压盖由于折痕处软化会发生下垂,烟条垛在被推入烟箱时碰到下垂的大压盖会造成装箱卡烟导致停机,严重影响了装封箱机的生产效率,甚至会造成烟条的破损,造成生产成本的增加。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通过提供一种适用于循环利用烟箱的大压盖托具,解决循环利用烟箱容易导致装封箱机停机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适用于循环利用烟箱的大压盖托具,包括弹性托条7、支撑立杆8和基座9,所述弹性托条7一端与支撑立杆8固定连接,另一端与位于装箱工位底架4上的烟箱上层的大压盖底部保持接触,所述支撑立杆8位于烟箱和烟条垛的移动通道以外的区域,并与基座9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弹性托条7采用水平放置的螺旋弹簧或弹片,所述支撑立杆8竖直设置,所述支撑立杆的顶端与上方的装封箱机机体的基座9固定连接,底端与弹性托条7靠近烟箱外侧的一端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通过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适用于循环利用烟箱的大压盖托具,弹性托条在装箱工位对循环利用烟箱的烟条垛入口位置上层的大压盖进行托举使其保持水平状态,解决了循环利用烟箱因大压盖折痕软化导致的大压盖下垂问题,同时弹性托条在烟箱升降运输过程中,对烟箱的烟条垛入口位置下层的大压盖进行变形避让,避免对下层的大压盖造成损坏,解决了烟条垛被推入烟箱时碰到下垂的大压盖造成的装箱卡烟问题,保证了装封箱机的正常运行。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中的一种适用于循环利用烟箱的大压盖托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号:1-烟箱,2-大压盖折痕,3-大压盖,4-装箱工位底架,5-烟条垛,6-烟条垛推入烟箱方向,7-弹性托条,8-支撑立杆,9-基座。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

参见图1,图示中的装封箱机的装箱工位上设置的大压盖托具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通过在烟箱1的烟条垛装箱入口位置设置弹性托条7,使循环使用的烟箱1上层的大压盖3始终保持水平状态。

具体的,弹性托条7采用水平放置的螺旋弹簧或弹片,弹性托条7一端与支撑立杆8固定连接,另一端与位于装箱工位底架4上的烟箱上层的大压盖底部保持接触,通过弹性托条7的支撑,保持烟箱上层的大压盖始终处于水平状态,支撑立杆8并与基座9固定连接。

为了不影响烟箱1和烟条垛5的正常运转,支撑立杆8和基座9均位于烟箱和烟条垛的移动通道以外的区域,如图1中所示,本实施例中的支撑立杆8竖直设置在烟箱1升降移动通道的外侧并且靠近烟条垛推入烟箱方向6的上方,支撑立杆8的顶端通过螺母组件与上方装封箱机机体的基座9固定连接,底端与弹性托条7靠近烟箱外侧的一端固定连接,弹性托条7整体呈水平悬于支撑立杆8之外,这样,不论是烟条垛5水平整体推入烟箱1的过程中,还是烟箱1装箱完毕后升降转移的过程中,都不会与支撑立杆8和基座9发生干涉。

根据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支撑立杆8也可通过烟条垛推入烟箱方向6旁边设置的支撑支架设置弹性托条。

本实施例的弹性托条7采用螺旋弹簧或弹片水平支撑在烟箱1的上层的大压盖3底部,烟箱1的下层的大压盖则通过装箱工位底架4支撑保持水平,在烟箱1升降移动的过程中,下层的大压盖通过弹性托条7时,会迫使弹性托条7发生变形,从而使下层的大压盖正常通过,避免刚性支撑结构对下层的大压盖造成损伤。

湖南中烟工业公司长沙卷烟厂采用的是东方机器制造昆明有限公司生产的YP13型装封箱机,在将上述的大压盖托具设置到该台设备上后:使用循环利用烟箱1从烟箱库被吸取到装箱工位的过程中,弹性托条7由于其弹性变形可以使烟箱烟条垛入口下层的大压盖顺利经过并达到装箱工位底部,同时弹性托条7正好与烟箱烟条垛入口上层的大压盖底部接触,将上层的大压盖3托住保持为水平状态,避免了该处大压盖3因大压盖折痕2软化导致的下垂,解决了烟条垛5被推入烟箱1时由于碰到下垂的大压盖造成的卡烟问题。

上述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说明书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在形式和细节上对本实用新型所作出的各种变化,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