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载水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34167发布日期:2018-07-13 18:55阅读:21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水瓶,尤其涉及一种方便在汽车行驶过程中使用的车载水瓶。



背景技术:

在汽车的日常行驶过程中,车上一般都会载有矿泉水或者其他饮品供车上人员在途中补充水分。一般的矿泉水瓶瓶身较细,在车中放置时不够稳定,同时瓶身通常较高,会妨碍驾驶员驾驶。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水瓶内的水会根据车的移动状况流动,如果瓶盖未拧紧,随着车身的晃动和颠簸,水会溢出;如果每次饮水后都拧紧瓶盖,拧紧过程太过繁琐,通常情况下水瓶瓶盖的形状为圆形并且螺距较长,每次拧盖可旋转角度约为60度,因此一般瓶盖需要旋转三次(旋转180度)才可打开或拧紧,然而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进行多次拧瓶盖的操作无疑会为行车带来诸多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车载水瓶(本发明的车载水瓶),调整了瓶身高度与瓶底直径的比例,在水瓶瓶体的肩部外缘增加向上的弧度内缘增加凹槽,增加了瓶底中心的高度,调整了瓶盖的外形、瓶盖高度与直径的比例,缩短了瓶盖螺纹的螺距,通过改良水瓶的结构,解决了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饮水操作的多种不方便的情况,从而完成了本发明。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车载水瓶(本发明的车载水瓶),包括瓶体和瓶盖,所述瓶体包括瓶底、从瓶底周缘连续的瓶身、从瓶身的上端边缘向中央部延伸的肩部以及设置在所述中央部的筒状瓶颈,所述瓶盖和瓶颈具有相互配合的螺纹,其特征在于,所述瓶身的高度与所述瓶底的直径比为2∶1~1∶1,优选地,所述。瓶底的直径为70~90mm。

本发明同时提供了上述车载水瓶的优选技术方案。

作为优选,所述肩部从瓶身的上端边缘向中央部的延伸为先向下延伸再向上延伸,所述肩部在所述瓶身的上端边缘和所述中央部之间形成环绕所述筒状瓶颈的突起和凹槽,所述突起位于靠近瓶身的上端边缘,所述凹槽靠近所述筒状瓶颈。

作为优选,所述瓶底具有一个锥状的突起,所述突起的顶点到所述瓶底的高度与所述瓶身的高度的比值为1∶10~1∶5。

作为优选,所述瓶颈形成的出水口直径为10~20mm。

作为优选,所述瓶盖包括外盖和内盖,所述瓶盖的外盖的形状为椭圆形。

作为优选,所述螺纹的螺距与所述瓶盖的直径的比例为1∶5~1∶3;更优选地,所述瓶盖的高度与直径的比例为2∶1~1∶1;更优选地,所述螺纹设置在所述瓶盖的下部占瓶盖高度10~40%的位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的车载水瓶将瓶底直径调整为与大多数汽车预留水瓶放置空间的直径近似的大小,瓶身的高度与瓶底的直径比调整为2∶1~1∶1,与常规水瓶相比,在加宽了水瓶直径的同时还降低了水瓶的相对高度,即降低了水瓶的重心,使得水瓶在汽车行驶过程中的放置更稳定,也不会妨碍驾驶人员的驾驶操作。

在汽车行驶过程中随着车身的行进和起伏,瓶中水会直接涌向瓶口,本发明的车载水瓶具有从瓶身的上端边缘向中央部的延伸为先向下延伸再向上延伸的肩部,因此瓶中水会在从外向内先突起再凹陷对肩部得到缓冲并向瓶内汇集,这就使得即使在不充分拧紧瓶盖得情况下瓶中得液体也不至于直接溢出瓶口。在水瓶的瓶底增加较高的锥状对突起,使瓶中水向瓶底外沿汇集,不易从水瓶中央上涌,更是进一步的强化了上述肩部结构带来底功能。同时突起的瓶底使水向瓶底的外沿汇集还能增加瓶的稳定性。所以本发明的车载水瓶对瓶肩和瓶底的改进都使其更适合在行车过程中使用。

本发明的车载水瓶,将瓶盖的外形由传统的圆形调整为椭圆形,同时将螺纹的螺距与瓶盖的直径的比例调整为1∶5~1∶3,调整后的瓶盖形状为椭圆,无需三次操作即可开启或拧紧。本发明的车载水瓶简化打开或拧紧瓶盖的操作,直接降低了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拧瓶盖的操作次数为行车带来的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增加的高瓶盖和低螺纹的结构,瓶盖的开启过程更加省力,驾驶员拧瓶盖的过程更加便捷。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车载水瓶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车载水瓶的瓶盖、瓶颈部分放大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的车载水瓶的瓶身肩部、瓶底部分放大示意图;

图4a是常规瓶盖俯视示意图;4b是本发明的瓶盖俯视示意图。

图5a是常规水瓶的肩部结构与瓶盖螺纹结构示意图;5b是本发明的车载水瓶的肩部结构与瓶盖螺纹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发明的车载水瓶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瓶内液体流动方向示意图。

其中,1-瓶体,2-瓶盖,11-瓶底,12-瓶身,13-肩部,14-瓶颈,111-瓶底突起,131-肩部突起,132-肩部凹槽,141-瓶颈螺纹,21-瓶盖螺纹。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实施例1

本实施方式的车载水瓶由以下部分组成:瓶体1和瓶盖2,瓶体1包括瓶底11、从瓶底周缘连续的瓶身12、从瓶身12的上端边缘向中央部延伸的肩部13以及设置在所述中央部的筒状瓶颈14,瓶盖和瓶颈具有相互配合的瓶盖螺纹21和瓶颈螺纹141,所述瓶身12的高度与所述瓶底11的直径比为2∶1~1∶1,优选为2∶1。所述瓶底的直径为70-90mm,优选为90mm。

本实施方式的水瓶与一般的水瓶同样地,由瓶底、瓶身、肩部和瓶颈构成。颈部为筒状瓶颈,作为在向瓶内填充液体时或将内部的液体倒出时的流路。上述瓶颈在通常情况下位于瓶身的最上部。瓶底位于与瓶颈相反的位置,是与放置面等接触等平面状的部分。瓶身是从瓶底周缘的整个区域立起的壁状的部分,大致垂直的延伸。不过,也可以在瓶身和瓶底的连接部夹设曲面,该情况下,连接部的曲面区间为瓶身的一部分。肩部是连接瓶身的上部和瓶颈的下部的部分,随着从瓶身朝向瓶颈,以从底部的周缘的方式倾斜。若从侧面观察肩部,则成为以瓶颈为顶点的圆锥形或棱锥形。此外,还可以在瓶身和肩部的连接部夹设曲面,该情况下,连接部的曲面区间为肩部的一部分。

本实施方式的车载水瓶的肩部不是通常的水瓶那样,通常水瓶的肩部随着从瓶身朝向瓶颈,以从底部的周缘远离的方式倾斜。若从侧面观察肩部,则成为以瓶颈为顶点的圆锥形或棱锥形。本发明的车载水瓶,如图2所示,其肩部13从瓶身12的上端边缘向筒状瓶颈14的延伸为先向下延伸再向上延伸,所述肩部13在所述瓶身12的上端边缘和筒状瓶颈14之间由外向内形成环绕所述筒状瓶颈的突起131和凹槽132。

即,一个实施方式的车载水瓶由以下部分组成:

本实施方式的车载水瓶,如目前为止记载的那样,其肩部13由曲面构成。因此,与通常的水瓶的肩部不同的是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瓶肩具有将瓶内向肩部涌起的液体向瓶内回旋的功能。如前述的那样,由于肩部13形成向外突出且弧面中心向瓶底的圆弧,所以能够使液体(如图6虚线所示的那样)可靠地流向瓶底,而不是涌向瓶口。图5a示出了现有技术中常见的水瓶瓶肩结构,这样的瓶肩结构则很容易使瓶中涌起的液体向瓶口集中,导致瓶盖在拧的不紧的情况下,瓶中液体非常容易溢出,污染车内环境。

本实施方式的车载水瓶,如图3所示,瓶底11具有一个锥状的突起111,突起111的顶点到底部平面的高度与瓶身12的高度的比值在1∶10~1∶5之间,优选为1∶10。瓶底的高突起设计,能够使瓶体放置更稳定,同时能够配合瓶肩的水回旋设计,使得瓶内液体不容易在底部集中,并且使瓶内的液体迅速回流至瓶底。

本实施方式的车载水瓶,如图1所示,对瓶颈14形成的出水口做了安全设计。将出水口的直径限制在10~20mm,优选为15mm。常规水瓶的出水口通常大于25mm,运动水瓶的出水口则通常小于8mm,两者的直径要么过于容易溢水要么出水量小,均不适合在行车的特殊环境下使用。

本实施方式的车载水瓶,将瓶盖2的形状设计为椭圆形,如图4中的b所示。常规的螺纹瓶盖通常在无衬垫类及嵌入式的塑料圆盖形状上加大瓶盖部分的摩擦系数,如在瓶盖侧面设计上短线,但这仍需要旋转180度才可以将瓶盖开启。本实施方式的技术基本原理是瓶盖从圆形改为椭圆形设计,瓶盖在外观上(外盖)表现为椭圆形,在内与水瓶的瓶口配合部(内盖)仍为圆形。角度旋转只需60度左右,轻轻旋转外盖,外盖上的左右侧各有棘爪与内盖左右上的棘短线吻哈,转动外盖,带运内盖同时旋转,内外盖就能在60度一起被旋下及拧紧,设计也更合理简洁,经过重新设计更省力。如按常规旋转瓶盖,内盖不会转,此时内外盖凸缘与内盖凹槽相互摩擦,发出“嗒、嗒”之声。60度设计最大优点就是快速,司机可在短时间内喝到装进去的水,减小开车时的危险。而常规水瓶的形状为圆形,如图4a所示,每拧一次瓶盖的角度通常是60度,开启或拧紧整个瓶盖(圆形为180度)通常需要3次拧开或拧紧操作,在行车过程中,增加了驾驶员的操作时间,影响行车安全。

本实施方式的车载水瓶,如图2和图5b所示,瓶盖螺纹21和瓶颈螺纹141相互配合,且瓶盖螺纹21和瓶颈螺纹141的螺距与瓶盖2的直径的比例为1∶5~1∶1,优选为1∶3~1∶1,优选1∶1。如图5b所示,瓶盖2的高度与直径的比例为2∶1~1∶1,且螺纹21设置在瓶盖2的下部,在瓶盖高度10~40%的位置。本发明对瓶盖低螺纹短螺距的设计,完全不同于图5a所示的常规瓶盖。常规瓶盖具有较长螺距,在未拧紧的状态下非常容易脱离瓶颈,本发明的短螺距瓶盖,即使在瓶盖未拧紧的情况下也不会脱离瓶颈。短螺距配合增大的瓶盖高度以及将螺纹设置在瓶盖下部的结构,还能进一步增加瓶盖的稳定性,以及开启瓶盖的有效性,使得开启更省力,保证了驾驶员饮水操作的行车安全。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发明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发明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发明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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