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中药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994135发布日期:2020-02-22 02:34阅读:346来源:国知局
医疗中药瓶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属于医疗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医疗中药瓶。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设备日趋完善,人们对生活的质量和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在医疗设备方面,由于人们的生活规律越来越差以及在饭店应酬较多,再加上休息不足,口腔溃疡成了人们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毛病,医院中有卖专门治疗口腔溃疡的中药粉末,包装在一个小瓶子中,使用起来很不方便,不容易倒放在伤口上,在上药的过程中造成了大量药物的浪费,而且效果不好。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医疗中药瓶,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医疗中药瓶,包括瓶盖、瓶身和底盖,其特征在于:瓶身上下都设有螺纹,瓶盖和底盖都设有内螺纹,瓶盖和底盖分别与瓶身的上部和下部螺纹连接,底盖的中间设有圆柱形托杆,托杆的上部设有药托,药托的材料为医疗硅胶,瓶身内部设有隔板,隔板的材料为医疗塑料,隔板的中间设有圆柱形滑槽,圆柱形滑槽用于托杆的上下滑动,圆柱形滑槽的顶部设有挡片,挡片的形状为圆形,中间开有十字形开口,主要用于药托上下,当药托向上时能通过十字形开口向上,当药托向下时,挡片能挡住上方往下漏的药,挡片的正上方设有开口,开口与倒圆锥表漏斗相连接,隔板的上方设有圆锥形漏斗,圆锥形漏斗与开口相连接。

优选地:为了更好地提高药瓶的稳定性,所述的隔板位于圆柱形滑槽的中间位置,隔板将圆柱形滑槽固定住。

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

设计独特,使用方便,上药准确度高,不易浪费药,生产成本较低,知于全面推广和应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医疗中药瓶结构图;

图2为本发明医疗中药瓶的挡片结构图;

图3为本发明医疗中药瓶的使用状态图;

图4为本发明医疗中药瓶的局部放大图。

图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如图1-图4所示:

医疗中药瓶,包括瓶盖1、瓶身2和底盖7,其特征在于:瓶身2上下都设有螺纹,瓶盖1和底盖7都设有内螺纹,瓶盖1和底盖7分别与瓶身2的上部和下部螺纹连接,底盖7的中间设有圆柱形托杆10,托杆10的上部设有药托11,药托11的材料为医疗硅胶,瓶身2内部设有隔板4,隔板4的材料为医疗塑料,隔板4的中间设有圆柱形滑槽6,圆柱形滑槽6用于托杆10的上下滑动,圆柱形滑槽6的顶部设有挡片8,挡片8的形状为圆形,中间开有十字形开口,主要用于药托11的上下,当药托11向上时能通过十字形开口,当药托向下时,挡片11能挡住从上方往下漏的药物,挡片11的正上方设有开口5,开口5用于从上往下倒药,也用于从下往上倒药,开口5与倒圆锥表漏斗3相连接,隔板4的上方设有圆锥形漏斗9,圆锥形漏斗9与开口5相连接,在瓶身2内装好口腔溃疡药,如图3所示,当上方的药漏入药托11中时,此时人们旋转下底盖7让托杆10向下运动,此时药托11通过挡片8向下,此时挡片8挡住从上往下漏的药,拔出托杆10,将药托11对准伤口,上完药,用纸擦净药托11,防止细菌污染药物,然后再将托杆10放入圆柱形滑槽6中,托杆10向上运动,通过挡片8向上,旋转好底盖,将瓶子盖好即可,此时由于刚开始倒的药会有多余的药漏在隔板4和圆锥形漏斗9所形成的空间中,然后再将瓶子倒置,多余的药物会通过开口5漏下。

实施例2

如图1-图4所示:

医疗中药瓶,包括瓶盖1、瓶身2和底盖7,其特征在于:瓶身2上下都设有螺纹,瓶盖1和底盖7都设有内螺纹,瓶盖1和底盖7分别与瓶身2的上部和下部螺纹连接,底盖7的中间设有圆柱形托杆10,托杆10的上部设有药托11,药托11的材料为医疗硅胶,瓶身2内部设有隔板4,隔板4的材料为医疗塑料,隔板4的中间设有圆柱形滑槽6,圆柱形滑槽6用于托杆10的上下滑动,圆柱形滑槽6的顶部设有挡片8,挡片8的形状为圆形,中间开有十字形开口,主要用于药托11的上下,当药托11向上时能通过十字形开口,当药托向下时,挡片11能挡住从上方往下漏的药物,挡片11的正上方设有开口5,开口5用于从上往下倒药,也用于从下往上倒药,开口5与倒圆锥表漏斗3相连接,隔板4的上方设有圆锥形漏斗9,圆锥形漏斗9与开口5相连接,在瓶身2内装好治疗痤疮药,如图3所示,当上方的药漏入药托11中时,此时人们旋转下底盖7让托杆10向下运动,此时药托11通过挡片8向下,此时挡片8挡住从上往下漏的药,拔出托杆10,将药托11对准伤口,上完药,用纸擦净药托11,防止细菌污染药物,然后再将托杆10放入圆柱形滑槽6中,托杆10向上运动,通过挡片8向上,旋转好底盖,将瓶子盖好即可,此时由于刚开始倒的药会有多余的药漏在隔板4和圆锥形漏斗9所形成的空间中,然后再将瓶子倒置,多余的药物会通过开口5漏下。

本发明适用于各种中药的粉末,使用起来简单快捷,符合人们生活需要,生成成本较低,适于全面推广和应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所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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