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方便折叠的纸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19713发布日期:2018-11-13 23:02阅读:436来源:国知局
一种方便折叠的纸袋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包转,具体涉及一种方便折叠的纸袋。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人们已经开始大面积的使用纸袋,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目前市场上在使用的纸袋基本都是供货商提前制成的,目前纸袋制造的过程中底部都需要人工进行黏合,增加了制造成本。现在餐饮业客人用餐时为了保证卫生会铺一张餐纸供客人用餐,客户需要打包带走则需要重新用纸袋打包,这造成了资源的一种浪费,不利于环保。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方便折叠的纸袋,节能环保便于使用,便于客户自行打包,节约制造成本。

一种方便折叠的纸袋,包括纸袋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纸袋本体为一矩形纸张,该矩形纸张中间位置设有一条与该矩形纸张短边的折叠线,该折叠线的左右两侧分别设有与该折叠线平行的第一底线和第二底线,该折叠线到第一底线的距离等于该折叠线到第二底线的距离;该矩形纸张长边的边缘设有以该折叠线与该矩形纸张长边的交点为顶点,以一条平行于该矩形纸张长边的侧压线与第一底线和第二底线的交点为另外两个顶点组成的等腰三角形折压块,所述的折压块用于供使用者按住折压块将折压块沿侧压线折向该矩形纸张的下端面;该矩形纸张边缘上设有与折压块共用一条腰的折叠块,所述的折叠块与折压块组成一个平行四边形,所述的折叠块用于使用者按住折压块沿侧压线折向该矩形纸张的下端面时,拉动该矩形纸张的长边向折叠线靠拢形成袋体;该矩形纸张的两长边与第一底线和第二底线将该矩形纸张的边缘分割成四个小侧面,第一小侧面和第二小侧面在折压块折下后共同组成袋体的第一侧面,第三小侧面和第四小侧面则组成袋体的第二侧面。

优选的,所述折压块包括第一折压块和第二折压块。

优选的,所述侧压线到该矩形纸张长边的最短距离等于第一底线到第二底线最短距离的一半。

优选的,所述的矩形纸的下端与第一折压块和第二折压块相接处均设有粘合处,所述的粘合处用于供使用者使用时固定第一折压块和第二折压块增加袋体底部的承重能力。

优选的,所述的袋体面积最大的两个面上均设有提手。

优选的,所述的第一小侧面和第二小侧面相接处设有连接件,第一小侧面和第二小侧面相接处也设有连接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结构简单,易于制造,机器压制,减少人工参与,节约制造成本;一纸多用,节能环保便于使用,便于客户自行打包。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平铺结构示意图。

图中:1-纸袋本体,2-第一底线,3-第二底线,4-第一折压块,5-第二折压块,6-第一小侧面,7-第二小侧面,8-第三小侧面,9-第四小侧面,10-侧压线,11-袋体,12-折叠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一:

一种方便折叠的纸袋,包括纸袋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纸袋本体1为一矩形纸张,该矩形纸张中间位置设有一条与该矩形纸张短边的折叠线12,该折叠线12的左右两侧分别设有与该折叠线12平行的第一底线2和第二底线3,该折叠线12到第一底线1的距离等于该折叠线12到第二底线3的距离;该矩形纸张长边的边缘设有以该折叠线12与该矩形纸张长边的交点为顶点,以一条平行于该矩形纸张长边的侧压线10与第一底线2和第二底线3的交点为另外两个顶点组成的等腰三角形折压块,所述的折压块用于供使用者按住折压块将折压块沿侧压线折向该矩形纸张的下端面;该矩形纸张边缘上设有与折压块共用一条腰的折叠块,所述的折叠块与折压块组成一个平行四边形,所述的折叠块用于使用者按住折压块沿侧压线10折向该矩形纸张的下端面时,拉动该矩形纸张的长边向折叠线12靠拢形成袋体11;该矩形纸张的两长边与第一底线2和第二底线3将该矩形纸张的边缘分割成四个小侧面,第一小侧面6和第二小侧面7在折压块折下后共同组成袋体的第一侧面,第三小侧面8和第四小侧面9则组成袋体的第二侧面。

优选的,所述折压块包括第一折压块4和第二折压块5。

优选的,所述侧压线10到该矩形纸张长边的最短距离等于第一底线2到第二底线3最短距离的一半。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是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变换得到的,所述的矩形纸的下端与第一折压块4和第二折压块5相接处均设有粘合处,所述的粘合处用于供使用者使用时固定第一折压块和第二折压块增加袋体底部的承重能力。

实施例三:

本实施例是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变换得到的,所述的袋体面积最大的两个面上均设有提手。

实施例四:

本实施例是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变换得到的,所述的第一小侧面和第二小侧面相接处设有连接件,第一小侧面和第二小侧面相接处也设有连接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结构简单,易于制造,机器压制,减少人工参与,节约制造成本;一纸多用,节能环保便于使用,便于客户自行打包。

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和变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畴,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应由权利要求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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