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牛原皮加工盛装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69489发布日期:2018-12-14 22:09阅读:340来源:国知局
一种牛原皮加工盛装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牛原皮加工盛装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牛原皮加工盛装装置。



背景技术:

牛皮是动物牛的表皮,因皮质细腻,牢固耐用,常被用于工艺品,在牛皮加工前都需要将牛皮晾晒好,将晾晒好的牛皮进行批量加工,但是有的时候不能及时加工,导致牛皮因为潮湿变质损坏,大大降低了原有牛皮的质量,带了经济损失,因此需要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设计了一种牛原皮加工盛装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牛原皮加工盛装装置,包括箱体,所述箱体内相对两侧表面均匀开有若干个的T形滑道,所述T形滑道之间嵌装有放置板,所述放置板两端连接有一对的连接杆A,一对所述连接杆上分别套装有滚轮A,所述T形滑道内下表面开有圆形腔,所述圆形腔内嵌装有缓冲球,所述圆形腔内下表面设有凸台,所述凸台与缓冲球之间设有弹簧,所述箱体一侧开有开口,所述箱体一侧表面位于开口处设有门,所述箱体一侧表面位于开口处销轴连接有滑板,所述两端分别连接有一对的连接杆B,所述连接杆B上套装有滚轮B,所述门一侧表面开有滑槽,所述滑板嵌装在滑槽内,所述门与箱体上表面均设有圆杆,一对所述圆杆之间销轴连接有连接条,若干个所述放置板上均匀开有若干个的透气孔,所述门上开有观察口。

优选的,所述箱体一侧表面设有插销,所述门一侧表面设有插孔。

优选的,所述箱体一侧表面连接有推拉把手。

优选的,所述箱体下表面四角处设有万向轮。

优选的,所述箱体与门均设有通风口。

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制作的牛原皮加工盛装装置,将晾晒好的牛皮放置在盛装装置内,可以有效的延缓牛皮变质损坏的时间,减少经济损失,并且结构简单操作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牛原皮加工盛装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牛原皮加工盛装装置的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牛原皮加工盛装装置的局部放大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牛原皮加工盛装装置的局部放大图;

图中,1、箱体;2、T形滑道;3、放置板;4、连接杆A;5、滚轮A;6、圆形腔;7、缓冲球;8、凸台;9、弹簧;10、开口;11、门;12、滑板;13、连接杆B;14、滚轮B;15、滑槽;16、圆杆;17、连接条;18、透气孔;19、观察口;20、插销;21、插孔;22、推拉把手;23、万向轮;24、通风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4所示的一种牛原皮加工盛装装置,包括箱体1,所述箱体1内相对两侧表面均匀开有若干个的T形滑道2,所述T形滑道2之间嵌装有放置板3,所述放置板3两端连接有一对的连接杆A4,一对所述连接杆上分别套装有滚轮A5,所述T形滑道2内下表面开有圆形腔6,所述圆形腔6内嵌装有缓冲球7,所述圆形腔6内下表面设有凸台8,所述凸台8与缓冲球7之间设有弹簧9,所述箱体1一侧开有开口10,所述箱体1一侧表面位于开口10处设有门11,所述箱体1一侧表面位于开口10处销轴连接有滑板12,所述两端分别连接有一对的连接杆B13,所述连接杆B13上套装有滚轮B14,所述门11一侧表面开有滑槽15,所述滑板12嵌装在滑槽15内,所述门11与箱体1上表面均设有圆杆16,一对所述圆杆16之间销轴连接有连接条17,若干个所述放置板3上均匀开有若干个的透气孔18,所述门11上开有观察口19;所述箱体1一侧表面设有插销20,所述门11一侧表面设有插孔21;所述箱体1一侧表面连接有推拉把手22;所述箱体1下表面四角处设有万向轮23;所述箱体1与门11均设有通风口24。

具体使用时:将箱体1内的放置板3取出,把晾晒好的牛皮放上,将放置板3插入T形滑槽15内连接杆A4连接的滚轮A5在T形滑槽15上滑动,推到根部时,圆形腔6内的缓冲球7通过弹簧9的作用将滚轮A5卡住,防止放置板3滑出,将门11通过滑板12上连接杆B13套装的滚轮B14在滑槽15内滑动,将其门11关闭,将插销20插入插孔21内,圆杆16与连接条17是防止门11掉落,通过推拉把手22将箱体1推到阴凉通风的地方,透气孔18和通风口24都是进一步防止牛皮变质损坏的作用,万向轮23可以确保其装置可以移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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