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管道回收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撑机构、调节杆以及供待回收管道穿过的导管环;所述调节杆铰接在所述支撑机构上,且所述调节杆的两端分别位于所述支撑机构的两侧,所述导管环设置在所述调节杆的一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回收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管环采用以下结构实现:所述调节杆的一端的下侧具有两根朝下伸出并间隔布置的连接杆,一滚筒的轴向两端分别连接在两根所述连接杆上。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管道回收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机构包括支撑架以及转动安装在所述支撑架上的安装座,所述安装座的转动轴竖直布置,所述调节杆铰接在所述安装座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管道回收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架包括竖直布设的支撑杆,所述安装座设置在所述支撑杆的上端。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管道回收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为长度可调结构。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管道回收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架还包括连接在所述支撑杆的下端的与所述支撑杆相连呈L形的横撑杆。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管道回收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由下端转动插接在所述支撑架上的转轴以及固定在所述转轴的上端的U型连接块构成,所述调节杆伸入所述U型连接块的凹槽内并通过铰轴铰接在所述U型连接块上。
8.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管道回收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杆的铰接转动轴水平布置。
9.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管道回收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杆的另一端设有配重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