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包装领域,具体为一种袋装食品包装设备。
背景技术:
辣豆皮等食品进行装袋封口,需要将包装袋的袋口放于漏斗的下方,然后将食品倒入漏斗内,再经漏斗灌入到包装袋内,装袋时需要作业人员撑开包装袋后将包装袋的袋口紧紧套在漏斗的咀部,导致作业人员易疲劳,有可能会导致包装袋掉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以上问题,提供一种袋装食品包装设备,能将包装袋的袋口撑开并固定在漏斗下端,以方便食品装袋。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端设置有立柱,所述立柱侧壁上设置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与漏斗连接;所述漏斗外壁上设置有横杆,横杆以漏斗的轴线为轴成组环形阵列设置,每组横杆对称设置于漏斗两侧,所述横杆下端铰接有推拉装置,所述推拉装置可采用气缸、电动推杆等做直线往复运动的零件,所述推拉装置的活塞杆铰接在内夹板中部,所述内夹板上端铰接在漏斗外壁上,所述推拉装置倾斜设置并与内夹板有一定的夹角,以通过推拉装置带动内夹板以上端铰接点为轴进行摆动,为了夹住包装袋,所述内夹板外侧设置有可水平调整的外夹板;所述底座上端于漏斗出口下方设置有托板。
进一步的,所述外夹板与活动杆一端连接,所述活动杆另一端插入固定杆内,所述固定杆上设置有用于锁紧活动杆的锁紧螺栓。
进一步的,所述外夹板于内夹板一侧设置有橡胶垫。
进一步的,所述内夹板下端设置有卡块,所述卡块向外夹板一侧延伸。
进一步的,所述底座上端设置有丝杆,所述丝杆穿过托板,所述丝杆上于托板下端螺纹连接有限位螺帽。
进一步的,所述托板上端于漏斗下方设置有凹槽。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利用可摆动的内夹板,以撑开袋口,方便物料进入袋内;内夹板下端向上摆动的时候,将包装袋侧壁夹持在内夹板和外夹板之间,从而将包装袋固定在漏斗下方,相较于常见的利用气缸等将包装袋固定在漏斗外壁的方式,可避免当袋口远远大于漏斗下端,而袋口被挤压贴合在漏斗外壁上时产生的包装袋出现折痕等不良现象。
1、设置有托板,且托板的高度可调整,避免在装袋过程中包装袋掉落。
2、托板上端设置有凹槽,包装袋下端封口处卡入凹槽内,一定程度上避免包装袋移动和歪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所述文字标注表示为:1、底座;2、立柱;3、连接杆;4、漏斗;5、横杆;6、推拉装置;7、内夹板;8、外夹板;9、托板;10、活动杆;11、固定杆;12、锁紧螺栓;13、橡胶垫;14、卡块;15、丝杆;16、限位螺帽;17、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本部分的描述仅是示范性和解释性,不应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有任何的限制作用。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为:它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上端设置有立柱2,所述立柱2侧壁上设置有连接杆3,所述连接杆3与漏斗4连接,所述漏斗4外壁上设置有相对的横杆5,所述横杆5下端铰接有推拉装置6,所述推拉装置6的活塞杆铰接在内夹板7中部,所述内夹板7上端铰接在漏斗4外壁上,所述内夹板7外侧设置有外夹板8,为了适应不同口径大小的包装袋,所述外夹板8与漏斗4之间的距离可调整;所述底座1上端于漏斗4出口下方设置有用于托住包装袋的托板9。
优选的,为了快速调整外夹板8的位置,所述外夹板8与活动杆10一端连接,所述活动杆10另一端插入固定杆11内,所述固定杆11为内部中空的管状结构,所述固定杆11可固定在立柱2上,或者通过竖杆固定在横杆5下方,所述固定杆11侧壁上螺纹连接有锁紧螺栓12,所述锁紧螺栓12的螺杆一侧伸入固定杆11内与活动杆10外壁接触,从而固定住活动杆10的位置。
优选的,为了防止夹伤包装袋外壁,所述外夹板8于内夹板7一侧设置有橡胶垫13。
优选的,所述内夹板7下端设置有卡块14,所述卡块14向外夹板8一侧延伸,以防止包装袋掉落。
优选的,为了调整托板9的高度,所述底座1上端设置有丝杆15,所述丝杆15穿过托板9,所述丝杆15上于托板9下端螺纹连接有限位螺帽16。
优选的,所述托板9上端于漏斗4下方设置有凹槽17。
具体实施例:将包装袋的袋口套在内夹板7外侧,然后作业人员拿住包装袋并启动推拉装置6,以使内夹板7下端向上摆动,从而将包装袋固定在内夹板7和外夹板8之间,此时作业人员可松开手以进行装袋。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由于文字表达的有限性,客观上存在无限的具体结构,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润饰或变化,也可以将上述技术特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组合;这些改进润饰、变化或组合,或未经改进将实用新型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