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橡套软电缆排线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560735发布日期:2020-07-21 12:36阅读:330来源:国知局
一种橡套软电缆排线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线电缆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橡套软电缆排线装置。



背景技术:

在橡套软电缆的卷绕过程中,需要使橡套软电缆往复移动,以便于使橡套软电缆均匀分布在整个卷筒上,因此在橡套软电缆的卷线过程中,就需要使用排线装置来实现上述运动。

但是现有的排线装置在实际使用时仍旧存在一些缺点,如无法有效与卷绕组件产生联动,不时会出现配合差异过大,导致橡套软电缆缠绕位置不准确的情况发生,此时就需要工作人员在旁监督,并在出错时进行调整,这样在增加人力成本的同时,还会延长排线所需时间,降低排线效率。

因此,发明一种橡套软电缆排线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橡套软电缆排线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无法有效与卷绕组件产生联动,不时会出现配合差异过大,导致橡套软电缆缠绕位置不准确的情况发生,此时就需要工作人员在旁监督,并在出错时进行调整,这样在增加人力成本的同时,还会延长排线所需时间,降低排线效率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由如下技术方案实施:一种橡套软电缆排线装置,包括底板,所述底板顶部一侧设置有排线组件以及底板顶部另一侧固定设置有侧板;

所述排线组件包括第一旋转轴,所述第一旋转轴外侧底部固定套接设置有第一伞状齿轮;

所述侧板侧面顶部贯穿设置有第二旋转轴以及侧板侧面底部贯穿设置有第三旋转轴,所述第二旋转轴端部固定设置有电机以及第二旋转轴外侧靠近电机的一端固定设置有第一传动齿轮,所述第三旋转轴外侧固定套接设置有第二传动齿轮,所述第一传动齿轮与第二传动齿轮外侧固定套接设置有传动链条;

所述第三旋转轴端部固定设置有第二伞状齿轮,所述第二伞状齿轮与第一伞状齿轮啮合。

优选的,所述第一传动齿轮两侧均设置有阻隔垫圈,所述阻隔垫圈远离侧板的一侧设置有卷绕骨架,所述阻隔垫圈与卷绕骨架均套接设置于第二旋转轴外侧。

优选的,所述底板顶部远离第一旋转轴的一侧设置有第四旋转轴,所述第一旋转轴和第四旋转轴均通过轴承与底板活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一旋转轴与第四旋转轴外侧顶部均固定设置有旋转辊,两个所述旋转辊外侧套接设置有皮带。

优选的,所述皮带正面一侧固定设置有竖杆,所述竖杆顶部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有安装板。

优选的,所述安装板顶部固定设置有限位板,所述限位板正面贯穿设置有排线孔。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

1、本实用新型通过利用第二伞状齿轮与排线组件中的第一伞状齿轮进行配合,进而使得用于收线的电机可以同步作用在排线组件上,进而保证了配合准确性,可以有效避免配合差异过大的情况,使用时无需设置专门的人员进行查看,既节省了人力成本,同时还可以有效缩短排线时间,加快排线效率;

2、本实用新型通过使安装板与竖杆通过轴承活动连接,以便于当竖杆由皮带的正面移动到皮带的端部时,再由皮带的端部运动到皮带背面时,由于排线孔内侧线缆的限制,限位板会通过其底部的轴承在竖杆顶部旋转,进而保证线缆可以正常排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正面局部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一传动齿轮与第二传动齿轮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排线组件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板;2、排线组件;3、侧板;4、第一旋转轴;5、第一伞状齿轮;6、第二旋转轴;7、第三旋转轴;8、电机;9、第一传动齿轮;10、第二传动齿轮;11、传动链条;12、第二伞状齿轮;13、阻隔垫圈;14、卷绕骨架;15、第四旋转轴;16、旋转辊;17、皮带;18、竖杆;19、安装板;20、限位板;21、排线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局限于以下所述。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对实施例进行描述之前,需要对一些必要的术语进行解释。例如:

若本申请中出现使用“第一”-“第二”等术语来描述各种元件,但是这些元件不应当由这些术语所限制。这些术语仅用来区分一个元件和另一个元件。因此,下文所讨论的“第一”元件也可以被称为“第二”元件而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教导。应当理解的是,若提及一元件“连接”或者“联接”到另一元件时,其可以直接地连接或直接地联接到另一元件或者也可以存在中间元件。相反地,当提及一元件“直接地连接”或“直接地联接”到另一元件时,则不存在中间元件。

在本申请中出现的各种术语仅仅用于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而无意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除非上下文另外清楚地指出,否则单数形式意图也包括复数形式。

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括”和/或“包括有”时,这些术语指明了所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件和/或部件的存在,但是也不排除一个以上其他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件-部件和/或其群组的存在和/或附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3所示的一种橡套软电缆排线装置,如图1所示,包括底板1,底板1顶部一侧设置用于排线的排线组件2以及底板1顶部另一侧固定设置侧板3。

如图2与图3所示,同时参考图1,排线组件2包括第一旋转轴4,第一旋转轴4外侧底部固定套接设置第一伞状齿轮5,侧板3侧面顶部贯穿设置第二旋转轴6以及侧板3侧面底部贯穿设置第三旋转轴7,第二旋转轴6端部固定设置电机8以及第二旋转轴6外侧靠近电机8的一端固定设置第一传动齿轮9,第三旋转轴7外侧固定套接设置第二传动齿轮10,第一传动齿轮9与第二传动齿轮10外侧固定套接设置传动链条11,第三旋转轴7端部固定设置第二伞状齿轮12,第二伞状齿轮12与第一伞状齿轮5啮合,以便于当电机8启动后,电机8通过第二旋转轴6带动卷绕骨架14旋转,进而对线缆进行卷绕,当第二旋转轴6旋转时,其同样会通过第一传动齿轮9与传动链条11带动第二传动齿轮10旋转,当第二传动齿轮10旋转时,第二传动齿轮10通过第三旋转轴7带动第一伞状齿轮5旋转。

另外,第一传动齿轮9两侧均设置阻隔垫圈13,阻隔垫圈13远离侧板3的一侧设置用于绕线的卷绕骨架14,阻隔垫圈13与卷绕骨架14均套接设置于第二旋转轴6外侧。

如图3所示,底板1顶部远离第一旋转轴4的一侧设置第四旋转轴15,第一旋转轴4和第四旋转轴15均通过轴承与底板1活动连接,第一旋转轴4与第四旋转轴15外侧顶部均固定设置旋转辊16,两个旋转辊16外侧套接设置皮带17,皮带17正面一侧固定设置竖杆18,竖杆18顶部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有安装板19,以便于当竖杆18由皮带17的正面移动到皮带17的端部时,再由皮带17的端部运动到皮带17背面时,由于排线孔21内侧线缆的限制,限位板20会通过其底部的轴承在竖杆18顶部旋转,进而保证线缆可以正常排线。

同时,安装板19顶部固定设置限位板20,限位板20正面贯穿设置用于穿线的排线孔21。

上述橡套软电缆排线装置具体的使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实际使用时,首先将线缆端部穿过排线孔21,然后将端部与卷绕骨架14一端固定,此时启动电机8;

当电机8启动后,电机8通过第二旋转轴6带动卷绕骨架14旋转,进而对线缆进行卷绕,当第二旋转轴6旋转时,其同样会通过第一传动齿轮9与传动链条11带动第二传动齿轮10旋转,当第二传动齿轮10旋转时,第二传动齿轮10通过第三旋转轴7带动第一伞状齿轮5旋转,当第一伞状齿轮5旋转时通过第一旋转轴4与旋转辊16带动皮带17旋转,进而使得竖杆18带动限位板20开始水平移动;

当竖杆18由皮带17的正面移动到皮带17的端部时,再由皮带17的端部运动到皮带17背面时,由于排线孔21内侧线缆的限制,限位板20会通过其底部的轴承在竖杆18顶部旋转,进而保证线缆可以正常排线。

在本实施例中的其余技术特征,本领域技术人员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选用以满足不同的具体实际需求。然而,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是:不必采用这些特定细节来实行本实用新型。在其他实例中,为了避免混淆本实用新型,未具体描述公知的组成,结构或部件,均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限定技术保护范围之内。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均是广义含义,本领域技术人员应作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活动连接,或整体地连接,或局部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性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间接连接,还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等,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即,文字语言的表达与实际技术的实施可以灵活对应,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的文字语言(包括附图)的表达不构成对权利要求的任何单一的限制性解释。

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在以上描述中,为了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透彻理解,阐述了大量特定细节。然而,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是:不必采用这些特定细节来实行本实用新型。在其他实例中,为了避免混淆本实用新型,未具体描述公知的技术,例如具体的施工细节,作业条件和其他的技术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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