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同质透心地板的收卷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362868发布日期:2020-09-29 09:17阅读:80来源:国知局
一种同质透心地板的收卷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同质透心地板生产设备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同质透心地板的收卷装置。



背景技术:

同质透心地板,指的是内部嵌入直径与地板厚度大致相同的pvc颗粒、花色可从面层透到底层的地板,这种地板的最大优点是在铺装及使用过程中,即使产生划痕、烟头烫痕等问题,通过打磨等方式消除后仍可保持地板原有的花色,可大量应用在客流量比较大的商场、医院、学校、办公等场地的地面装饰工程上,故而备受商家和客户的青睐。

同质透心地板在批量生产并经干燥处理后,需要对同质透心地板进行收卷包装,现有技术在对同质透心地板进行收卷包装时,将同质透心地板的一端缠绕在硬纸管上,利用硬纸管对同质透心地板进行初级固定,这个过程须由工人来操作,然后将固定好硬纸管的同质透心地板放置在收卷辊上,启动收卷装置对同质透心地板进行收卷包装。

上述中的现有技术方案存在以下缺陷:上述同质透心地板在包装过程中需要依靠人工利用硬纸管对其初步固定后再进行收卷包装,浪费大量的人工成本且效率低下,使用极其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同质透心地板的收卷装置,通过对同质透心地板进行全自动收卷包装,以达到提高使用便利性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

一种同质透心地板的收卷装置,包括收卷机,收卷机设置有工作台,工作台的上方设置有收卷辊,收卷辊的一端与收卷机转动连接,所述收卷辊的一侧开设具有定位功能的喂料槽,喂料槽水平正对收卷机的输料方向设置;收卷辊上套设有推送盘,推送盘的一侧固设有连接杆,连接杆远离推动盘的一端置于工作台内,且置于工作台内部的连接杆固定连接有供推送盘移动的驱动件。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使用该收卷装置对同质透心地板进行收卷时,将干燥处理后的同质透心地板放置在收卷机正对工作台的一侧,收卷机向前输送同质透心地板,将地板输送至收卷辊的喂料槽位置处,启动收卷辊,收卷辊进行旋转,使得同质透心地板均匀地缠绕在收卷辊上,待收卷辊上的同质透心地板收卷至一定长度后,将收卷辊上的同质透心地板与未收卷的同质透心地板断开,然后启动控制推动盘的驱动件,使得推动盘将卷好的同质透心地板从收卷辊上推下,完成同质透心地板的收卷包装操作,相对比现有技术中需要依靠人工利用硬纸管对同质透心地板初步固定后再进行收卷包装的操作,本实用新型达到了提高收卷机使用便利性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收卷辊的周向面一体固接有多条凸棱,多条凸棱均匀间隔设置。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在收卷辊周向面上沿着收卷辊的延伸方向设置多条凸棱,且多条凸棱均匀间隔设置,增加同质透心地板与收卷辊之间的空隙,减小收卷辊与同质透心地板之间的摩擦,提升同质透心地板从收卷辊上脱落的便利性,进一步提高收卷机方便使用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相邻所述凸棱之间设置有滚轮,滚轮与凸棱转动连接。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在收卷辊相邻凸棱之间的间隔中设置滚轮,为同质透心地板从收卷辊上脱落增加便利性,减小同质透心地板与收卷辊之间的摩擦,进一步提高收卷辊的使用便利性。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滚轮、凸棱背离收卷辊的一侧置于同一圆环上。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将滚轮、凸棱的最外侧设置在同一圆环上,使得滚轮、凸棱对同质透心地板起到支撑的作用,防止缠绕在收卷辊上的同质透心地板发生偏折的情况,提高同质透心地板的成卷质量,进一步提高收卷机的使用效果。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收卷辊远离收卷机的一端开设有连接孔,靠近连接孔的位置处设置有辅助板,辅助板与收卷机铰接相连,辅助板远离铰接轴的一侧为凸台状设计,凸台状一端固接有与连接孔相适配的连接块。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当需要将同质透心地板收卷成较大的包装时,旋转辅助板至正对收卷辊,并令辅助板上的连接块与收卷辊上的连接孔形成卡接,加强辅助板与收卷辊之间的连接,提高辅助板对收卷辊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收卷辊的负重能力,提高收卷机在包装较大体积的同质透心地板时的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收卷机的顶部转动设置有将卷绕在收卷辊上的同质透心地板封装成型的封口机构,封口机构置于机台的上方位置处。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使用收卷机将同质透心地板卷装至指定长度后,向下放置封口机构,使用封口机构对卷装结束的同质透心地板进行封口包装,防止卷装结束后的同质透心地板在搬运过程中发生散卷的情况,进一步提高收卷机在使用过程中的便利性以及成卷后的同质透心地板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为:

1、通过设置收卷辊以及在收卷辊上开设具有定位功能的喂料槽,将地板输送至收卷辊的喂料槽内,启动收卷辊,使得同质透心地板均匀地缠绕在收卷辊上,提高收卷机的使用便利性;

2、通过在收卷辊的周向面上间隔设置凸棱,增加同质透心地板与收卷辊之间的空隙,减小收卷辊与同质透心地板之间的摩擦,提升同质透心地板从收卷辊上脱落的便利性;

3、通过在收卷辊远离收卷机的一端开设连接孔,靠近连接孔的位置处设置带有连接块的辅助板,令辅助板上的连接块与收卷辊上的连接孔形成卡接,加强辅助板对收卷辊的支撑作用,提高收卷机在包装较大体积的同质透心地板时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施例隐藏工作台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a处的放大示意图。

附图标记:1、收卷机;11、工作台;12、收卷辊;121、喂料槽;122、推送盘;123、连接杆;124、驱动件;125、连接孔;2、凸棱;3、滚轮;4、辅助板;41、连接块;5、封边机构。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结合图1和图3,一种同质透心地板的收卷装置,包括收卷机1,收卷机1设置有工作台11,工作台11的上方设置有收卷辊12,收卷辊12的一端与收卷机1转动连接,收卷辊12的一侧开设具有定位功能的喂料槽121,喂料槽121水平正对收卷机1的输料方向设置,收卷机1将同质透心地板输送至收卷辊12的喂料槽121位置处并形成卡接,启动收卷辊12,收卷辊12带动同质透心地板进行旋转,使得同质透心地板均匀地缠绕在收卷辊12上,相对比现有技术中需要依靠人工利用硬纸管对同质透心地板初步固定后再进行收卷包装的操作,本实用新型达到了提高收卷机1使用便利性的效果。

结合图1和图2,收卷辊12上套设有推送盘122,推送盘122的一侧固设有连接杆123,连接杆123远离推动盘的一端置于工作台11内,且置于工作台11内部的连接杆123固定连接有供推送盘122移动的驱动件124,待收卷辊12上的同质透心地板收卷至一定长度后,将收卷辊12上的同质透心地板与未收卷的同质透心地板断开,然后启动控制推动盘的驱动件124,驱动件124带动推动盘向着远离收卷辊12与收卷机1固接的一端移动,使得推动盘将卷好的同质透心地板从收卷辊12上推下,完成同质透心地板的收卷包装操作;收卷辊12的周向面一体固接有多条凸棱2,凸棱2平行于收卷辊12的中心线设置,多条凸棱2均匀间隔设置,且相邻凸棱2之间转动连接有滚轮3,缠绕在收卷辊12上的同质透心地板与凸棱2直接接触,增加同质透心地板与收卷辊12之间的空隙,减小收卷辊12与同质透心地板之间的摩擦,提升同质透心地板从收卷辊12上脱落的便利性,且滚轮3、凸棱2背离收卷辊12的一侧置于同一圆环上,使得滚轮3、凸棱2对同质透心地板起到支撑的作用,防止缠绕在收卷辊12上的同质透心地板发生偏折的情况,提高同质透心地板的成卷质量,进一步提高收卷机1的使用效果。

结合图1和图2,收卷机1的顶部转动设置有将卷绕在收卷辊12上的同质透心地板封装成型的封口机构,封口机构置于收卷辊12的上方,封口机构包括安装架和放置在安装架上的胶带,胶带竖直向下延伸,使用收卷机1将同质透心地板卷装至指定长度后,将胶带的末端与卷好的同质透心地板抵接,再次启动收卷辊12,收卷辊12旋转使得胶带缠绕在同质透心地板上,使用封口机构对卷装结束的同质透心地板进行封口包装,防止卷装结束后的同质透心地板在搬运过程中发生散卷的情况,进一步提高收卷机1在使用过程中的便利性以及成卷后的同质透心地板的稳定性。收卷辊12远离收卷机1的一端开设有连接孔125,靠近连接孔125的位置处设置有辅助板4,辅助板4与收卷机1铰接相连,辅助板4远离铰接轴的一侧固接有与连接孔125相适配的连接块41,当需要将同质透心地板收卷成较大的包装时,旋转辅助板4至正对收卷辊12,并令辅助板4上的连接块41与收卷辊12上的连接孔125形成卡接,加强辅助板4与收卷辊12之间的连接,提高辅助板4对收卷辊12的支撑作用,提高收卷辊12的负重能力,增强收卷机1在包装较大体积的同质透心地板时的稳定性。

本实施例的实施原理为:使用该收卷机1对同质透心地板进行收卷时,将干燥处理后的同质透心地板放置在收卷机1上,收卷机1向前输送同质透心地板至收卷辊12的喂料槽121内并形成卡接,然后启动收卷辊12带动同质透心地板进行旋转,使得同质透心地板均匀地缠绕在收卷辊12上;待收卷辊12上的同质透心地板收卷至一定长度后,将收卷辊12上的同质透心地板与未收卷的同质透心地板断开,然后使用封边机构5对卷好的同质透心地板进行包装,防止卷好的同质透心地板在搬运过程中出现散卷的情况;最后启动控制推动盘的驱动件124,使得推动盘将卷好的同质透心地板从收卷辊12上推下,完成同质透心地板的收卷包装操作,收卷辊12上的凸棱2以及相连相邻凸棱2之间的滚轮3与缠绕在收卷辊12上的同质透心地板直接接触,增加同质透心地板与收卷辊12之间的空隙,减小收卷辊12与同质透心地板之间的摩擦,提高收卷机1的使用便利性。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实施例均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故:凡依本发明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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