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土木工程施工用防洒漏带盖灰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986081发布日期:2020-11-20 09:38阅读:24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土木工程用工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土木工程施工用防洒漏带盖灰桶。



背景技术:

灰桶是土木工程技术领域常用的一种工具,其主要作用是在施工现场进行少批量的混凝土、水泥、砂石等建筑材料的移动和运输,在土木工程领域十分常见。

专利号为cn109018638a的公布了一种土木工程施工用防洒漏带盖灰桶,保证在手拎灰桶行走过程中水泥砂浆不会四处飞溅,有效避免水泥砂浆的浪费,而且也不容易将干净的地面或墙面弄脏,此外,所述四分之一圆盖的打开和关闭均自动控制,无需人工操作,省时省力,自动化程度高,实用性好。

上述灰桶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以下缺点1、灰桶顶盖的开启闭合采用电子化控制,较为复杂和麻烦,且受使用环境的影响,灰桶内部电子器件容易出现损坏等情况,质量不够可靠;2、灰桶在使用完成后,其内壁经常会沾覆有剩余的混凝土和水泥等建筑材料,难以清理,长时间积聚硬化后会固定在桶体内壁,影响灰桶容量,浪费资源,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土木工程施工用防洒漏带盖灰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土木工程施工用防洒漏带盖灰桶,旨在可以快速灵活的开启和关闭灰桶,减少结构,使得灰桶使用更加可靠,并可以在灰桶使用完成后便捷的对灰桶内壁的残余建筑材料进行清理。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土木工程施工用防洒漏带盖灰桶,包括桶体,所述桶体顶部活动连接有顶盖,所述桶体内壁底部固定连接有套筒,所述套筒顶部平行于桶体顶部,所述套筒内壁底部固定连接有弹簧a,所述弹簧a顶部与顶盖底部相连接,所述桶体内壁底部固定连接有弹簧b且弹簧b为两个,所述桶体通过弹簧b活动连接有刮环,所述刮环圆周外壁紧贴桶体内壁,所述刮环顶部固定连接有提手a。

可选的,所述顶盖底部固定连接有限位柱,所述限位柱位于弹簧a内部且限位柱底部插接至套筒内部。

可选的,所述桶体外壁安装有转轴且转轴为两个,所述桶体通过转轴活动连接有扣环,所述顶盖表面固定连接有与扣环位置相对应的固定扣。

可选的,所述顶盖表面固定连接有提手b,所述提手b位于顶盖外侧壁顶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桶体的内壁底部固定连接有套筒且套筒的内部安装有与顶盖相连接的弹簧a,通过弹簧a将顶盖与桶体连接在一起,代替了传统的灰桶无盖式结构,需要装载时,只需拉动顶盖向上拔起,拉伸弹簧a使得顶盖与桶体之间分离,即可向桶体内部装载建筑材料,装载完成后松开顶盖,在弹簧a的弹力作用下顶盖自动复位卡在桶体顶部,避免桶体移动过程中建筑材料的泄露,相较于电机传动开启顶盖的方式,通过弹簧a来控制顶盖,结构简单,没有电子器件,桶体的使用不易损坏,提升了桶体的使用质量,套筒的顶部平行于桶体顶部,不会影响顶盖的正常关闭且弹簧a位于套筒内部,套筒可以对弹簧a起到限位和保护的作用,避免建筑材料进入弹簧a的内部影响弹簧a的正常伸缩。

2、桶体的内壁固定有弹簧b并通过弹簧b活动连接有刮环,刮环的顶部固定有提手a且刮环的圆周外壁与桶体的内壁相接触,桶体装载建筑材料时,桶体内部的建筑材料位于刮环的顶部,不会对弹簧b的使用造成影响,当建筑材料倒出后,通过提手a拉起刮环,使得刮环上移同时弹簧b被拉伸,在刮环的上移过程中刮环的圆周外壁对桶体的内壁进行刮除,将残余的建筑材料刮除并排出,避免建筑材料残留硬化造成材料的浪费和桶体容积的减少,提升了灰桶的功能性和实用性,刮除完成后松开提手a,在弹簧b的弹力作用下刮环自动下降复位。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土木工程施工用防洒漏带盖灰桶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土木工程施工用防洒漏带盖灰桶的顶盖打开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土木工程施工用防洒漏带盖灰桶的桶体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桶体;2、顶盖;201、限位柱;3、套筒;4、弹簧a;5、弹簧b;6、刮环;601、提手a;7、转轴;701、扣环;8、固定扣;9、提手b。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下面将结合图1~图3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土木工程施工用防洒漏带盖灰桶进行详细的说明。

参考图1、图2和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土木工程施工用防洒漏带盖灰桶,包括桶体1,所述桶体1顶部活动连接有顶盖2,所述桶体1内壁底部固定连接有套筒3,所述套筒3顶部平行于桶体1顶部,所述套筒3内壁底部固定连接有弹簧a4,所述弹簧a4顶部与顶盖2底部相连接,所述桶体1内壁底部固定连接有弹簧b5且弹簧b5为两个,所述桶体1通过弹簧b5活动连接有刮环6,所述刮环6圆周外壁紧贴桶体1内壁,所述刮环6顶部固定连接有提手a601。

示例的,拉动顶盖2向上拔起,拉伸弹簧a4使得顶盖2与桶体1之间分离,即可向桶体1内部装载建筑材料,装载完成后松开顶盖2,在弹簧a4的弹力作用下顶盖2自动复位卡在桶体1顶部,避免桶体1移动过程中建筑材料的泄露,相较于电机传动开启顶盖2的方式,通过弹簧a4来控制顶盖2,结构简单,没有电子器件,桶体1的使用不易损坏,提升了桶体1的使用质量,当建筑材料倒出后,通过提手a601拉起刮环6,使得刮环6上移同时弹簧b5被拉伸,在刮环6的上移过程中刮环6的圆周外壁对桶体1的内壁进行刮除,将残余的建筑材料刮除并排出,避免建筑材料残留硬化造成材料的浪费和桶体1容积的减少,提升了灰桶的功能性和实用性。

参考图1、图2和图3所示,所述顶盖2底部固定连接有限位柱201,所述限位柱201位于弹簧a4内部且限位柱201底部插接至套筒3内部。

示例的,顶盖2的底部固定有插接至套筒3内部的限位柱201,在顶盖2的开启过程中,限位柱201上移但不会超出套筒3的内部,通过限位柱201和套筒3的相互配合保持桶体1与顶盖2位置的稳定,避免顶盖2开启过程中弹簧a4弯曲。

参考图1和图2所示,所述桶体1外壁安装有转轴7且转轴7为两个,所述桶体1通过转轴7活动连接有扣环701,所述顶盖2表面固定连接有与扣环701位置相对应的固定扣8。

示例的,桶体1外壁通过转轴7活动连接有扣环701,在转轴7的作用下扣环701可以灵活转动,顶盖2的表面固定有固定扣8,当顶盖2闭合时,调整扣环701使其扣在固定扣8的外部,通过扣环701与固定扣8的配合固定住顶盖2的位置,需要开启顶盖2时,断开扣环701与固定扣8的连接即可。

参考图1和图2所示,所述顶盖2表面固定连接有提手b9,所述提手b9位于顶盖2外侧壁顶部。

示例的,通过固定在顶盖2表面的提手b9可以方便的提起桶体1进行移动。

使用时,桶体1的内壁底部固定连接有套筒3且套筒3的内部安装有与顶盖2相连接的弹簧a4,通过弹簧a4将顶盖2与桶体1连接在一起,代替了传统的灰桶无盖式结构,需要装载时,只需拉动顶盖2向上拔起,拉伸弹簧a4使得顶盖2与桶体1之间分离,即可向桶体1内部装载建筑材料,装载完成后松开顶盖2,在弹簧a4的弹力作用下顶盖2自动复位卡在桶体1顶部,避免桶体1移动过程中建筑材料的泄露,相较于电机传动开启顶盖2的方式,通过弹簧a4来控制顶盖2,结构简单,没有电子器件,桶体1的使用不易损坏,提升了桶体1的使用质量,套筒3的顶部平行于桶体1顶部,不会影响顶盖2的正常关闭且弹簧a4位于套筒3内部,套筒3可以对弹簧a4起到限位和保护的作用,避免建筑材料进入弹簧a4的内部影响弹簧a4的正常伸缩,顶盖2的底部固定有插接至套筒3内部的限位柱201,在顶盖2的开启过程中,限位柱201上移但不会超出套筒3的内部,通过限位柱201和套筒3的相互配合保持桶体1与顶盖2位置的稳定,避免顶盖2开启过程中弹簧a4弯曲,桶体1外壁通过转轴7活动连接有扣环701,在转轴7的作用下扣环701可以灵活转动,顶盖2的表面固定有固定扣8,当顶盖2闭合时,调整扣环701使其扣在固定扣8的外部,通过扣环701与固定扣8的配合固定住顶盖2的位置,需要开启顶盖2时,断开扣环701与固定扣8的连接即可,桶体1的内壁固定有弹簧b5并通过弹簧b5活动连接有刮环6,刮环6的顶部固定有提手a601且刮环6的圆周外壁与桶体1的内壁相接触,桶体1装载建筑材料时,桶体1内部的建筑材料位于刮环6的顶部,不会对弹簧b5的使用造成影响,当建筑材料倒出后,通过提手a601拉起刮环6,使得刮环6上移同时弹簧b5被拉伸,在刮环6的上移过程中刮环6的圆周外壁对桶体1的内壁进行刮除,将残余的建筑材料刮除并排出,避免建筑材料残留硬化造成材料的浪费和桶体1容积的减少,提升了灰桶的功能性和实用性,刮除完成后松开提手a601,在弹簧b5的弹力作用下刮环6自动下降复位,通过固定在顶盖2表面的提手b9可以方便的提起桶体1进行移动。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土木工程施工用防洒漏带盖灰桶,包括桶体1、顶盖2、限位柱201、套筒3、弹簧a4、弹簧b5、刮环6、提手a601、转轴7、扣环701、固定扣8、提手b9,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留言:0条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