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脱落型木质包装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700618发布日期:2021-06-30 00:01阅读:90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脱落型木质包装箱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木质包装箱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防脱落型木质包装箱。



背景技术:

随着运输行业的发展木质包装箱作为现代运输中一种常用且已普遍的包装容器,具有外观坚固结实耐用,支撑强度高耐久性好等很多优点,对于装载特别重的货物时经常会造成重心不稳所以必须要有固定设施,所以运输中对包装箱内物品的固定防脱落保护也变得重要起来。

在实现本实用新型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中至少存在如下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1)传统的木质包装箱的箱盖大多为一个固定整体对于顶部空间有很大限制也不方便于打开箱盖;

(2)传统的木质包装箱内部在运输以及放置过程中对于被包装物品的固定限位和防止脱落的措施不完善;

(3)传统的木质包装箱在运输物品时,因为装车与卸车时都只能依靠机器去操作,人工不易搬动挪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拆卸式汽车轴承支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部空间限制不方便打开箱盖、包装物品的固定限位和防止脱落的措施不完善和实用性不足人工不易搬动挪放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防脱落型木质包装箱,包括箱体和底座,所述箱体的底端均匀固定连接有底座,所述底座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滑动结构,所述箱体的顶端固定连接有折叠结构,所述箱体内部的底端设置有调节结构,且调节结构顶端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立柱,所述立柱的一侧设置有三组弹簧槽,所述弹簧槽的内部均固定连接有弹簧,且弹簧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撑杆,所述撑杆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夹板。

优选的,所述折叠结构由固定销、第一铰接座、盖板、第二铰接座、销孔、第二密封板、折叠门主体和第一密封板组成,所述折叠门主体的一侧活动铰接有第一密封板,且第一密封板底端的一侧活动铰接有第一铰接座,所述第一铰接座与箱体一侧的顶端固定连接,所述折叠门主体的另一侧活动铰接有第二密封板,且第二密封板内部的两端均设置有销孔,所述销孔的内部均设置有固定销,且固定销与箱体顶端一侧的螺纹孔内螺纹连接,所述折叠门主体包括盖板,所述盖板设置有三组,所述盖板之间相铰接。

优选的,所述滑动结构由转盘、螺纹座、支撑座、第一螺纹杆和万向轮组成,所述支撑座在底座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两组,所述支撑座的内部贯穿设置有螺纹座,所述螺纹座的内部螺纹连接有第一螺纹杆,所述第一螺纹杆的顶端焊接有转盘,所述第一螺纹杆的底端焊接有万向轮。

优选的,所述调节结构由摇杆、螺套、第二螺纹杆和罩体组成,所述罩体设置在箱体内部的底端,所述罩体的内部横向活动连接有第二螺纹杆,所述第二螺纹杆贯穿罩体的一侧和箱体的一侧并固定连接有摇杆,所述第二螺纹杆外部的两侧均设置有螺套,且螺套的顶端均与立柱的底端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二螺纹杆外部的两侧设置有方向相反的外螺纹。

优选的,所述立柱关于罩体的中心线呈对称分布,所述撑杆和夹板在立柱的一侧呈等间距分布。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防脱落型木质包装箱不仅实现了对箱体顶部空间的释放方便打开箱盖,实现了对包装物品固定限位和防脱落,而且实现了包装箱实用性便于推动挪放;

(1)通过将两根固定销从销孔中旋出,然后推动第二密封板使折叠门主体通过第二铰接座按照需求推到适当位置处,然后将包装物品放入箱体内,拉动第二密封板关闭折叠门主体并将固定销旋入销孔内将折叠门主体固定在箱体上,达到了扩大顶部空间和实用性的目的;

(2)通过摇动摇杆,使罩体内部第二螺纹杆转动,由于第二螺纹杆两端的外螺纹方向相反,两侧螺套顶部固定连接的立柱可同时在第二螺纹杆的作用下向内移动,通过两侧立柱上的撑杆和夹板对包装物品进行夹持固定,达到对包装物品固定限位和防脱落的目的;

(3)通过底座一侧的滑动结构,在空箱子状态下,摇动转盘使第一螺纹杆在螺纹座中转动,将万向轮伸出,通过万向轮的转向与滑动作用将包装箱推动挪到相应位置后收起万向轮,达到实用便于推动挪放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折叠门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滑动结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夹持调节结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折叠结构;101、固定销;102、第一铰接座;103、盖板;104、第二铰接座;105、销孔;106、第二密封板;107、折叠门主体;108、第一密封板;2、箱体;3、滑动结构;301、转盘;302、螺纹座;303、支撑座;304、第一螺纹杆;305、万向轮;4、底座;5、调节结构;501、摇杆;502、螺套;503、第二螺纹杆;504、罩体;6、立柱;7、弹簧槽;8、压缩弹簧;9、撑杆;10、夹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防脱落型木质包装箱,包括箱体2和底座4,箱体2的底端均匀固定连接有底座4,底座4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滑动结构3;

滑动结构3由转盘301、螺纹座302、支撑座303、第一螺纹杆304和万向轮305组成,支撑座303在底座4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两组,支撑座303的内部贯穿设置有螺纹座302,螺纹座302的内部螺纹连接有第一螺纹杆304,第一螺纹杆304的顶端焊接有转盘301,第一螺纹杆304的底端焊接有万向轮305;

具体地,如图1和图3所示,使用该机构时,首先,通过底座4一侧的滑动结构3,在空箱子状态下,摇动转盘301使第一螺纹杆304在螺纹座302中转动,将万向轮305伸出,通过万向轮305的转向与滑动作用将包装箱推动挪到相应位置后收起万向轮305,达到实用便于推动挪放的目的;

箱体2的顶端固定连接有折叠结构1;

第二密封板106内部的两端均设置有销孔105,销孔105的内部均设置有固定折叠结构1由固定销101、第一铰接座102、盖板103、第二铰接座104、销孔105、第二密封板106、折叠门主体107和第一密封板108组成,折叠门主体107的一侧活动铰接有第一密封板108,且第一密封板108底端的一侧活动铰接有第一铰接座102,第一铰接座102与箱体2一侧的顶端固定连接,折叠门主体107的另一侧活动铰接有第二密封板106,且固定销101,且固定销101与箱体2顶端一侧的螺纹孔内螺纹连接,折叠门主体107包括盖板103,盖板103设置有三组,盖板103之间相铰接;

具体地,如图1和图2所示,使用该机构时,首先,将两根固定销101从销孔105中旋出,然后推动第二密封板106使折叠门主体107通过第二铰接104座按照需求推到适当位置处,然后将包装物品放入箱体2内,拉动第二密封板106关闭折叠门主体107并将固定销101旋入销孔105内将折叠门主体107固定在箱体2上,达到了扩大顶部空间和实用性的目的;

箱体2内部的底端设置有调节结构5;

调节结构5由摇杆501、螺套502、第二螺纹杆503和罩体504组成,罩体504设置在箱体2内部的底端,罩体504的内部横向活动连接有第二螺纹杆503,第二螺纹杆503贯穿罩体504的一侧和箱体2的一侧并固定连接有摇杆501,第二螺纹杆503外部的两侧均设置有螺套502,且螺套502的顶端均与立柱6的底端固定连接;

第二螺纹杆503外部的两侧设置有方向相反的外螺纹;

具体地,如图1和图4所示,使用该机构时,首先,摇动摇杆501,使罩体504内部第二螺纹杆503转动,由于第二螺纹杆503两端的外螺纹方向相反,两侧螺套502顶部固定连接的立柱6可同时在第二螺纹杆503的作用下向内移动,通过两侧立柱6上的撑杆9和夹板10对包装物品进行夹持固定,达到对包装物品固定限位和防脱落的目的;

且调节结构5顶端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立柱6;

立柱6关于罩体504的中心线呈对称分布,撑杆9和夹板10在立柱6的一侧呈等间距分布;

立柱6的一侧设置有三组弹簧槽7,弹簧槽7的内部均固定连接有压缩弹簧8,且压缩弹簧8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撑杆9,撑杆9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夹板10。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首先,将两根固定销101从销孔105中旋出,然后推动第二密封板106使折叠门主体107通过第二铰接座按照需求推到适当位置处,然后将包装物品放入箱体2内,拉动第二密封板106关闭折叠门主体107并将101固定销旋入销孔105内将折叠门主体107固定在箱体2上,达到了扩大顶部空间和实用性的目的。

之后,摇动摇杆501,使罩体504内部第二螺纹杆503转动,由于第二螺纹杆503两端的外螺纹方向相反,两侧螺套502顶部固定连接的立柱6可同时在第二螺纹杆503的作用下向内移动,通过两侧立柱6上的撑杆9和夹板10对包装物品进行夹持固定,达到对包装物品固定限位和防脱落的目的。

最后,通过底座4一侧的滑动结构3,在空箱子状态下,摇动转盘301使第一螺纹杆304在螺纹座302中转动,将万向轮305伸出,通过万向轮305的转向与滑动作用将包装箱推动挪到相应位置后收起万向轮305,达到实用便于推动挪放的目的。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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