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750339发布日期:2023-04-06 14:54阅读:106来源:国知局
包装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包装及其材料。优选实施方案涉及容器,例如pet瓶,其颜色为白色并且被布置成阻挡和/或限制光进入容器以降低容器的内容物在储存期间由于暴露于光而降解的风险。


背景技术:

1、已知通过将无机屏蔽填料掺入pet中来获得具有光保护的容器。例如,ep3023458a1涉及一种具有光屏蔽功能的单层塑料容器,掺入光屏蔽性填料的步骤是通过向主pet塑料基料中加入浓缩添加剂来进行的,该浓缩添加剂含有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和/或聚丙烯(pp)聚合物基料,其中预先分散了含有tio2和al的无机屏蔽性填料。

2、解决相同问题以保护其内容物(例如uht长保质期奶)免受光辐射的其他塑料容器可采用不同的塑料介质和不同类型的结构,例如:三层聚乙烯、三层pet、两层pet或单层pet。

3、传统上,具有光保护功能的塑料容器具有白色表面,因为此类容器最广泛的用途之一是长保质期奶(例如uht奶)和/或uht奶制品的装瓶。对于该问题,已知的解决方案是将具有高遮盖力的白色颜料tio2与有效增强由tio2提供的屏蔽的光吸收剂组合。然而,这些光吸收剂必然会使容器表面变暗,呈现出不吸引人且不合期望的灰色,这意味着容器中可使用的浓度以及因此其功效的阈值是有限的。

4、申请人的共同未决申请gb1915770.0公开了使用环烯烃共聚物(coc)在基于pet的单层容器中产生不透明度和/或光阻挡。申请人的后续sem分析(不在公共领域)已被用来研究coc产生不透明性和/或阻挡光的机制。sem结果表明,含有大量pet和少量coc的预制件包括离散相,所述离散相包含分布在pet相中的通常为球形的coc颗粒。当用这种典型壁厚为3.5至4mm的预制件吹制瓶时,预制件被加热和拉伸。这种拉伸产生了壁厚通常为0.3mm的容器。在拉伸过程中,pet发生了取向,但通过申请人在吹制的瓶上的sem证实,coc仍以大致球形颗粒的形式存在于离散相中,与pet相分离。发现由瓶壁拉伸产生的结构呈白色,高度不透明,并表现出高水平的光阻挡。

5、然而,已经发现与瓶壁相比,吹制的瓶颈看起来没有那么白。据信这是由于预制件的颈部在瓶的生产过程中没有被拉伸的事实,并且事实上,已经发现预制件的颈部和瓶的颈部在pet/coc分布和白度/不透明度方面基本相同。

6、由于上述原因,申请人发现包含pet/coc的瓶可能包括相对白色和不透明的侧壁,但颈部颜色较深。如果侧壁和颈部之间的亮度差异太大,瓶至少在美学上是不可接受的,并且还可能具有不可接受的性能。

7、也有人提议使用聚甲基戊烯(pmp)作为瓶中的遮光剂。然而,对于包含pet/coc的瓶,已经发现,对于用于生产白色不透明瓶的一些配制品,与瓶壁相比,吹制瓶的颈部看起来不那么白。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解决上述问题。

2、本发明基于这样的理解:如果用于吹制瓶的预制件的亮度大于预定值,则可以由此吹制出瓶颈和侧壁都具有可接受的亮度的瓶。

3、根据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容器主体,其包括基部,从所述基部延伸的侧壁和布置成接合所述容器主体的封闭件的颈部,其中:

4、(i)所述容器主体包括环烯烃共聚物(coc)和聚酯;或

5、(ii)所述容器主体包括聚甲基戊烯(pmp)和聚酯;

6、其中,在(i)和(ii)两种情况下,所述容器主体的所述侧壁具有至少90的l*并且所述颈部具有至少84的l*。

7、容器主体的l*可以使用反射技术(适当地因此任何样品的厚度通常不相关)来评估,如下文测试2中所述。

8、容器主体的颈部的l*适当地取为吹制容器主体的预制件侧壁的l*。它可以按照下文测试1中的描述进行评估。

9、为了降低侧壁的亮度与颈部的亮度相比过轻的风险(这可能导致容器主体由于侧壁和颈之间的亮度对比而在美学上不可接受),侧壁和预制件的l*之间的差异适当地小于申请人确定的预定水平。该差异合适地小于12,合适地小于10,优选地小于9,尤其是8或更小。

10、容器主体的侧壁的l*可以是至少90或至少92。l*可以小于98、小于96或小于94。l*可以在90到95的范围内。

11、颈部的l*可以是至少83,优选至少84,更优选至少85。颈部的l*可以小于90或88。颈部的l*可以在83-89或83-87的范围内。

12、定义为容器主体的侧壁的l*除以颈部的l*的第一比率可以是至少1.03或至少1.05;它可以小于1.15或小于1.10。

13、容器主体的侧壁与容器主体的颈部的b*之间的差异可以大于1.0。它可以小于3.0。

14、容器主体的侧壁与容器主体的颈部的b*之间的差异可以小于1.0。

15、如测试3中所述,所述容器主体优选地在550nm下具有低于1.0%、优选地低于0.5%、更优选地低于0.2%的透光率(lt%)。

16、所述颈部适当地是容器主体的一部分,所述部分包括聚酯(例如pet),其基本上、优选地完全地未拉伸(例如在吹塑过程中)和/或适当地与吹制容器主体的预制件中的颈部部分基本相同。

17、所述颈部优选地从容器主体的开口端适当地向内延伸。它可以延伸至少1cm或至少1.5cm的距离。定义为容器主体的总长度(适当地从基部到颈部部分测量)除以颈部部分的长度的第二比率可以是至少5或至少10。

18、所述颈部优选地包括凹槽,例如用于可释放地接合封闭件的螺纹。

19、所述容器主体可具有0.1至5升或0.2至1.5升范围内的容积。

20、定义为容器主体中聚酯的重量除以coc或pmp的重量的比率(a)可以在8至32的范围内,优选在15至30的范围内,更优选在15至25的范围内。

21、定义为容器主体的层中聚酯的重量除以coc或pmp的重量的比率(b)可以在8至32的范围内,优选在15至30的范围内,更优选在15至25的范围内。在优选的实施方案中,所述容器主体由单层定义,在这种情况下,容器主体的所述侧壁可以由单层组成,并且比率(b)适当地定义了容器主体的所述单层中聚酯的重量除以coc或pmp的重量。

22、所述容器主体可包括1至10wt%的coc或pmp,优选3至8wt%的coc或pmp,更优选3至6wt%的coc或pmp。所述容器主体可包括85至97wt%的聚酯。所述容器主体可包括88-96wt%的聚酯、3-8wt%的coc或pmp和1-7wt%的其他成分。在一个优选的实施方案中,所述容器主体包括88.0至94.0wt%的聚酯、3.0至6.0wt%的coc和1.0至7.0wt%的其他成分。在另一个优选的实施方案中,所述容器主体包括88.0-94.0wt%的聚酯、3.0-6.0wt%的pmp和1.0-7.0wt%的其他成分。

23、所述容器主体的单层可包括1至10wt%的coc或pmp,优选3至8wt%的coc或pmp,更优选3至6wt%的coc或pmp。所述容器主体的所述单层可包括85至97wt%的聚酯。所述单层可包括88-96wt%的聚酯、3-8wt%的coc或pmp和1-7wt%的其他成分。在一个优选的实施方案中,所述单层包括88.0至94.0wt%的聚酯、3.0至6.0wt%的coc和1.0至7.0wt%的其他成分。在另一个优选的实施方案中,所述单层包括88.0-94.0wt%的聚酯、3.0-6.0wt%的pmp和1.0-7.0wt%的其他成分。

24、所述coc可以包括下式的重复单元

25、

26、其可任选地经取代(但优选未经取代)。

27、所述coc可以包括下式的重复单元

28、

29、其可任选地经取代(但优选未经取代);

30、所述coc可以包括至少40mol%,优选至少45mol%的所述式i的重复单元。它可以包括低于70mol%或低于65mol%的所述式i的重复单元。

31、所述coc可以包括低于60mol%,优选低于55mol%的所述式ii的重复单元。它可以包括至少30mol%或至少35mol%的所述式ii的重复单元。

32、所述coc可以具有如iso 1183中所述测量的在1000至1050kg/m3范围内的密度。

33、所述coc可以具有如iso 1183中所述测量的在1至50cm3/10min范围内的熔体体积速率(mvr)。在一些实施方案中,mvr可以小于25cm3/10min。

34、所述coc可以具有如iso 527-2/1a中所述测量的大于2700mpa的拉伸模量(1mm/min)。它可以在2750mpa到3400mpa的范围内。

35、所述coc可以具有如iso 11357-1、-2、-3中所述测量的大于100℃、优选大于130℃的玻璃化转变温度(tg)(10℃/min)。所述tg可以小于190℃。所述tg可以在135℃至185℃的范围内。

36、所述coc可以具有如iso75-1、-2中所述测量的大于100℃、优选大于120℃的dtul@0.45mpa。dtul可以小于190℃。所述dtul可以在118℃至180℃的范围内。

37、所述pmp可以指热塑性均聚物或共聚物,其适当地是具有以下重复单元式的基于4-甲基-1-戊烯的聚烯烃:

38、

39、整数n在数均基础上足够高(例如至少为30)以使聚合物具有高于低聚物的数均分子量的数均分子量。单体单元(即除整数n之外的上述单元)可以均聚或共聚,例如与亚烷基部分均聚或共聚。共聚单体的合适示例包括乙烯、丙烯、1-丁烯、1-戊烯、1-己烯、1-庚烷、1-辛烯、壬烯和1-癸烯。pmp可以包括与癸烯(例如癸烯、十六碳烯、十八碳烯,尤其是与1-癸烯、1-十六碳烯、1-十八碳烯)或其组合的共聚物。

40、典型的pmp可以具有约240℃的熔点并且几乎是透明的,具有约0.83g/cm的低比重。报告的雾度小于1%,透射率大于90%。典型的pmp的折射率为1.46。

41、优选的pmp具有非常低的表面张力,例如小于30mn/m或小于25mn/m。

42、pmp可从mitsui chemicals america,inc.获得。pmp等级rt-31和/或rt-18可能是优选的。

43、所述pmp可具有通过mci方法在260℃下施加5kgf的力时测量的mfr为15-30g/10min,优选20-27g/10min;和/或所述pmp可以具有根据astmd3418通过dsc测量的至少229℃的熔点,优选在230-235℃的范围内;和/或所述pmp可以具有通过astm-d1525(注塑样品(2mm厚x 2pcs),加热速度:50℃/小时,外加负载为10n)测量的165至170℃,优选167至169℃的维卡软化温度;和/或所述pmp可具有通过astm-d648(注塑样品(0.25英寸厚,120℃/小时的加热速度和0.45mpa的施加应力)测量的127℃的热变形温度;和/或所述pmp可具有根据astm-d790在注塑样品(3.2mm厚,十字头速度1.3mm/in,跨度51mm)上测量的弯曲模量为1425至1475mpa,优选约1450mpa;和/或通过astm-d7 90和相同条件测量的抗弯强度为34至39mpa,优选约36mpa;和/或所述pmp可具有根据astm-d256在注塑样品(机加工凹口)上测量的悬臂梁式冲击强度为21至27j/m,优选约24j/m;和/或所述pmp可具有根据astm-d785在注塑样品上测量的洛氏硬度,以r标度测量为75至90,优选80至85;和/或所述pmp可以具有根据astm-d542在589nm的波长下在注塑样品(2mm厚)上测量的折射率为1.4至1.5,例如1.462。

44、如上所述,所述容器主体包括聚酯。所述聚酯优选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在本说明书的上下文中,该术语旨在包括共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的共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可以包含来自至少85摩尔%对苯二甲酸和至少85摩尔%乙二醇的重复单元。与对苯二甲酸一起可以包括的二羧酸的示例是邻苯二甲酸、间苯二甲酸、萘-2,6-二甲酸、环己烷二甲酸、环己烷二乙酸、二苯基-4,4'-二甲酸、琥珀酸、戊二酸、己二酸、壬二酸和癸二酸。除了乙二醇之外,可以掺入到共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中的其他二醇还包括二甘醇、三甘醇、1,4-环己烷二甲醇、丙烷-1,3-二醇、丁烷-1,4-二醇、戊烷-1,5-二醇、己烷-1,6-二醇、3-甲基戊烷-2,4-二醇、2-甲基戊烷-1,4-二醇、2,2,4-三甲基戊烷-1,3-二醇、2-乙基己烷-1,3-二醇、2,2-二乙基丙烷-1,3-二醇、己烷-1,3-二醇、1,4-二(羟基乙氧基)-苯、2,2-双-(4-羟基环己基))-丙烷、2,4-二羟基-1,1,3,3-四甲基-环丁烷、2,2-双-(3-羟基乙氧基苯基)-丙烷和2,2-双-(4-羟基丙氧基苯基)-丙烷。在一个优选的实施方案中,所述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具有低于10摩尔%,更优选低于6摩尔%,尤其是低于2摩尔%的共聚单体取代。优选地,所述共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不包括共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它合适地基本上包括由以下产生的均聚物:对苯二甲酸或对苯二甲酸二甲酯和乙二醇酯化或酯交换以产生二(2-羟基乙基)对苯二甲酸酯,其然后在催化剂存在下在真空中高温缩聚。

45、所述聚酯可以具有低于90℃,例如低于85℃的tg。tg可以是至少60℃或65℃。

46、聚酯的tg与所述coc或所述pmp的tg之差可以是至少30℃;差异可以小于90℃,或小于60℃。

47、如本文所用,术语“iv”是指聚合物材料的固有粘度。它可以通过将0.5g聚合物溶解在苯酚(60%体积)和四氯乙烷(40%体积)的100ml混合物中的溶液来测定。

48、聚酯的iv优选大于0.5dl/g,更优选大于0.65dl/g。

49、所述聚酯和所述coc或所述pmp优选不完全混溶。因此,包含所述聚酯和coc或所述pmp的混合物可以包括分散在聚酯中的coc或pmp的可观察区域。此类区域可以通过sem观察到。coc或pmp的可观察区域可以是颗粒状的,例如通常是球形的。

50、所述容器主体中热塑性聚合物(例如一种或多种聚酯)、一种或多种coc和一种或多种pmp的wt%的总和可以是至少88wt%,优选至少92wt%,更优选至少94wt%。该总和可以低于99wt%或低于97wt%。

51、如上所述,所述容器主体包括聚酯。所述容器主体优选包括聚酯作为容器主体中的主要热塑性聚合物。聚酯(尤其是pet)优选占容器主体中热塑性聚合物的总wt%的至少75wt%,优选至少85wt%。

52、所述容器主体可以限定接受器,例如瓶,适当地不包括其任何封闭件(例如盖)。所述容器主体可以包括脊状的例如螺纹的颈部,该颈部被布置成与封闭件例如螺纹封闭件配合。

53、所述容器主体和/或其侧壁优选地包括适当地定义容器主体的仅一层材料(不包括针对容器主体的任何封闭件)。因此,所述容器主体和/或其侧壁优选地不包括任何层压区域或多层区域。

54、所述容器主体可以包括第一光屏蔽性颜料。这种颜料可以通过主要衍射光和任选地散射和/或吸收来与入射光相互作用。由于光屏蔽性颜料和coc/pmp或聚酯之间的折射率不同而发生衍射。光屏蔽性颜料可以单独衍射,如二氧化钛(tio2)的情况,或者它们既可散射又可吸收,如黑色氧化铁(pblk 11)的情况。光屏蔽性颜料的一些示例包括二氧化钛(tio2),群青(pb 29),金属氧化物颗粒,如氧化铁红(pr 101)、氧化铁黑(pblk 11),铬绿-黑色赤铁矿(pg 17),铝酸钴(pb 28),三水合铝(al(oh)3),硫酸钡(bas04),硫化锌(zns),金属碎片(例如铝或青铜片),碳酸钙和云母。

55、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优选为硫化锌(zns)。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优选包括至少95wt%,尤其是至少99wt%的硫化锌(zns)。

56、所述容器主体可包括低于8wt%,优选低于6wt%,更优选低于5wt%,尤其是不高于4.5wt%的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所述容器主体可以包括至少1wt%或至少2wt%的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所述容器主体可以包括2wt%至5wt%的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

57、所述容器主体可包括低于2wt%、优选低于1.5wt%、更优选不高于1.0wt%的二氧化钛。所述容器主体可以包括0至2wt%,优选0至1.5wt%的二氧化钛。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容器主体可以包括0wt%的二氧化钛。

58、所述容器主体的单层可包含低于8wt%,优选低于6wt%,更优选低于5wt%,尤其是不高于4.5wt%的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所述容器主体的单层可以包括至少1wt%或至少2wt%的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所述容器主体的单层可以包括2至5wt%的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

59、所述容器主体的单层可以包括低于8wt%,优选低于6wt%,更优选低于5wt%,尤其是不高于4.5wt%的硫化锌。所述容器主体的单层可包含至少1wt%或至少2wt%的所述硫化锌。所述容器主体的单层可包含2至5wt%的所述硫化锌。

60、所述容器主体可以包括第二光屏蔽性颜料。所述第二光屏蔽性颜料可以选自二氧化钛(tio2),群青(pb 29),金属氧化物颗粒,如氧化铁红(pr 101)、氧化铁黑(pblk 11),铬绿-黑色赤铁矿(pg17),铝酸钴(pb 28),三水合铝(al(oh)3),硫酸钡(bas04),硫化锌(zns),金属碎片(例如铝或青铜片),碳酸钙和云母。所述第一和第二光屏蔽性颜料优选是不同的和/或不包括所有这些相同的元素。

61、所述第二光屏蔽性颜料优选为颗粒状金属,例如金属碎片,例如颗粒状铝或铝碎片。所述第二光屏蔽性颜料优选包括至少95wt%,尤其是至少99wt%的铝。

62、所述容器主体可包括低于1.0wt%,优选低于0.50wt%,更优选低于0.050wt%的所述第二光屏蔽性颜料。所述容器主体可以包括至少0.001wt%或至少0.025wt%的所述第二光屏蔽性颜料。所述容器主体可以包括0.025wt%至0.50wt%的所述第二光屏蔽性颜料。

63、所述容器主体中的光屏蔽性颜料(例如,所述第一、所述第二和/或任何其他光屏蔽性颜料)的wt%的总和可以低于8wt%,优选低于6wt%,尤其低于5wt%。该总和可以是至少1wt%或至少3wt%。总和可以在2.0至5.0wt%的范围内。

64、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容器主体包括88-93wt%的聚酯(例如pet)、1-6wt%的硫化锌、3-7wt%的coc、0.01-0.2wt%的颗粒状铝(例如碎片)。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容器主体包括88-93wt%的聚酯(例如pet)、1-6wt%的硫化锌、3-7wt%的pmp、0.01-0.2wt%的颗粒状铝(例如碎片)。

65、在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容器主体包括88-93wt%的聚酯(例如pet)、2-5wt%的硫化锌、4-7wt%的coc、0.01-0.10wt%的颗粒状铝(例如碎片)。在另一个优选的实施方案中,所述容器主体包括88-93wt%的聚酯(如pet)、2-5wt%的硫化锌、4-7wt%的pmp、0.01-0.10wt%的颗粒状铝(如碎片)。

66、所述容器主体优选地包括以下和/或由以下限定:所述聚合物和所述环状烯烃共聚物(coc)或pmp和当提供时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和所述第二光屏蔽性颜料的混合物,例如基本上均匀的混合物。

67、所述容器主体可以包括原生聚酯或回收聚酯,例如pet。

68、所述容器主体优选地是饮料容器的一部分。它可以具有不超过5升的容积,例如不超过2升或不超过1升。

69、所述容器主体例如其侧壁可以具有至少100微米或至少200微米的厚度。厚度可以小于500微米或小于400微米或小于398微米。厚度可以在102到398微米的范围内并且可以包括pet。

70、所述容器主体的颈部可以具有至少10mm或至少15mm的最大内径。最大内径可以小于70mm。最大内径可以在11到40mm的范围内。瓶的占地(当它在基部上直立)面积可以在1000到10000mm3范围内。定义为颈部的最大内径除以瓶的占地面积的比率可以在0.001到0.04的范围内。

71、有利地,发现所述环状烯烃共聚物(coc)和所述聚甲基戊烯(pmp)不会显著让用于清除容器主体中的氧的可氧化有机材料失活,所述可氧化有机材料可以如gb2207439a或us6083585中所述。因此,本发明延伸到所描述的容器主体,所述容器主体掺有用于在使用中清除氧的可氧化有机材料。可氧化有机材料可以与聚合物和所述环状烯烃共聚物(coc)或聚甲基戊烯(pmp)混合。

72、可氧化有机材料可以如gb2207439a或us6083585中所述。它可以包括来自colormatrix的amosorbtm、来自constar的monoxbartm、来自invista的polyshieldtm或来自valspar的valor。

73、可氧化有机材料可以包括氧清除性聚合物,例如聚烯烃聚合物或低聚物。所述容器主体可以包括聚酯,所述聚酯包括聚酯链段和聚烯烃低聚物链段,例如us6083585中所述。所述容器主体可以包括用于催化可氧化有机材料的氧化的催化剂。

74、在第二方面,本发明延伸至一种容器主体,其包括基部,从所述基部延伸的侧壁和布置成接合所述容器主体的封闭件的颈部,其中:

75、(i)所述容器主体包括环烯烃共聚物(coc)和聚酯;或

76、(ii)所述容器主体包括聚甲基戊烯(pmp)和聚酯;

77、其中,任选地,在(i)和(ii)两种情况下,所述容器主体的所述侧壁具有至少90的l*并且所述颈部具有至少84的l*。第二方面的容器主体可以具有第一方面的容器主体的任何特征。

78、根据本发明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制造例如根据第一方面或第二方面的容器主体的预制件,该预制件包括

79、(iii)聚酯;

80、(iv)环烯烃共聚物(coc)或聚甲基戊烯(pmp)。

81、预制件的l*可以是至少83,优选至少84,更优选至少85。预制件的l*可以小于90或88。预制件的l*可以在83-89或83-87的范围内。

82、所述预制件优选包括基本上、优选完全未拉伸的聚酯(例如pet)。

83、所述预制件的颈部部分优选地包括凹槽,例如用于可释放地接合封闭件的螺纹。

84、定义为预制件中聚酯的重量除以coc或pmp的重量的比率(a)可以在8至32的范围内,优选在15至30的范围内,更优选在15至25的范围内。

85、所述预制件可包括1至10wt%的coc或pmp,优选3至8wt%的coc或pmp,更优选3至6wt%的coc或pmp。所述预制件可包括85至97wt%的聚酯。所述预制件可包括88-96wt%的聚酯、3-8wt%的coc或pmp和1-7wt%的其他成分。在一个优选的实施方案中,所述预制件包括88.0-94.0wt%的聚酯、3.0-6.0wt%的coc和1.0-7.0wt%的其他成分。在另一个优选的实施方案中,所述预制件包括88.0-94.0wt%的聚酯、3.0-6.0wt%的pmp和1.0-7.0wt%的其他成分。

86、所述预制件的单层可包括1至10wt%的coc或pmp,优选3至8wt%的coc或pmp,更优选3至6wt%的coc或pmp。所述预制件的所述单层可包括85至97wt%的聚酯。所述单层可包括88-96wt%的聚酯、3-8wt%的coc或pmp和1-7wt%的其他成分。在一个优选的实施方案中,所述单层包括88.0至94.0wt%的聚酯、3.0至6.0wt%的coc和1.0至7.0wt%的其他成分。在另一个优选的实施方案中,所述单层包括88.0-94.0wt%的聚酯、3.0-6.0wt%的pmp和1.0-7.0wt%的其他成分。

87、所述coc可以如第一方面所述。

88、所述pmp可以如第一方面所述。

89、所述聚酯可以如第一方面所述。

90、在所述预制品中,所述聚酯和所述coc或pmp优选不完全混溶。因此,包含所述聚酯和coc或pmp的混合物可以包括分散在聚酯中的coc或pmp的可观察区域。此类区域可以通过sem观察到。coc的可观察区域可以是颗粒状的,例如通常是球形的。

91、所述预制件中热塑性聚合物(例如一种或多种聚酯)、一种或多种coc和一种或多种pmp的wt%的总和可以是至少88wt%,优选至少92wt%,更优选至少94wt%。该总和可以低于99wt%或低于97wt%。

92、如上所述,所述预制件包括聚酯。所述预制件优选包括聚酯作为预制件中的主要热塑性聚合物。聚酯(尤其是pet)优选占预制件中热塑性聚合物的总wt%的至少75wt%,优选至少85wt%。

93、所述预制件和/或其侧壁优选地仅包括适当地限定预制件的一层材料。因此,所述预制件和/或其侧壁优选地不包括任何层压区域或多层区域。

94、所述预制件可以包括第一光屏蔽性颜料。这样的颜料可以如第一方面中所述。

95、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优选为硫化锌(zns)。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优选包括至少95wt%,尤其是至少99wt%的硫化锌(zns)。

96、所述预制件可以包括第二光屏蔽性颜料。这样的颜料可以如第一方面中所述。

97、所述第二光屏蔽性颜料优选为颗粒状金属,例如金属碎片,例如颗粒状铝或铝碎片。所述第二光屏蔽性颜料优选包括至少95wt%,尤其是至少99wt%的铝。

98、所述预制件中的光屏蔽性颜料(例如,所述第一、所述第二和/或任何其他光屏蔽性颜料)的wt%的总和可以低于8wt%,优选低于6wt%,尤其低于5wt%。该总和可以是至少1wt%或至少3wt%。总和可以在2.0至5.0wt%的范围内。

99、所述预制件可包括低于2wt%、优选低于1.5wt%、更优选不高于1.0wt%的二氧化钛。所述预制件可以包括0至2wt%,优选0至1.5wt%的二氧化钛。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预制件可以包括0wt%的二氧化钛。

100、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预制件包括88-93wt%的聚酯(例如pet)、1-6wt%的硫化锌、3-7wt%的coc或pmp、0.01-0.2wt%的颗粒状铝(例如碎片)。

101、在优选的实施方案中,所述预制件包括88-93wt%的聚酯(例如pet)、2-5wt%的硫化锌、4-7wt%的coc、0.01-0.10wt%的颗粒状铝(例如碎片)。在另一个优选的实施方案中,所述预制件包括88-93wt%的聚酯(如pet)、2-5wt%的硫化锌、4-7wt%的pmp、0.01-0.10wt%的颗粒状铝(如碎片)。

102、所述预制件例如其侧壁可以具有至少1mm、至少2mm或至少3mm的厚度。厚度可以小于5mm。

103、所述预制件的颈部可以具有至少10mm或至少15mm的最大内径。最大内径可以小于70mm。最大内径可以在11到40mm的范围内。

104、根据本发明的第四方面,提供了用于制备根据第三方面的预制件的方法中的配制品,所述配制品包括合适地如第一方面中所述的环状烯烃共聚物(coc)或聚甲基戊烯(pmp)。

105、所述配制品可以包括如第一方面所述的第一光屏蔽性颜料。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优选为硫化锌。所述配制品可以包括至少10wt%,优选至少15wt%,更优选至少20wt%,尤其是至少25wt%的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所述配制品可以包括低于50wt%,优选低于45wt%,更优选低于42wt%的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

106、所述配制品可以包括如第一方面所述的第二光屏蔽性颜料。

107、所述第二光屏蔽性颜料优选为颗粒状金属,例如金属碎片,例如颗粒状铝或铝碎片。所述第二光屏蔽性颜料优选包括至少95wt%,尤其是至少99wt%的铝。所述配制品可以包括至少0.05wt%、优选至少0.1wt%、更优选至少0.15wt%的所述第二光屏蔽性颜料。所述配制品可以包括低于1wt%、优选低于0.50wt%、更优选低于0.45wt%的所述第二光屏蔽性颜料。

108、所述配制品优选包括低于20wt%、优选低于15wt%、更优选低于12wt%的二氧化钛。

109、所述配制品优选包括低于5wt%,优选0wt%的聚酯,例如pet。

110、所述配制品可包括40-70wt%的coc或pmp、20-50wt%的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0.05-1wt%的所述第二光屏蔽性颜料和0-15wt%的二氧化钛。

111、所述配制品可包括45-65wt%的coc或pmp、25-45wt%的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0.10-0.50wt%的所述第二光屏蔽性颜料和0-11wt%的二氧化钛。

112、所述配制品可包括55-64wt%的coc或pmp、25-45wt%的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0.10-0.50wt%的所述第二光屏蔽性颜料和0-11wt%的二氧化钛。

113、所述配制品可包括55-64wt%的coc或pmp、30-45wt%的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0.10-0.50wt%的所述第二光屏蔽性颜料和小于1wt%(优选0wt%)的二氧化钛。

114、所述配制品优选呈微丸形式。

115、根据本发明的第五方面,提供了一种制造第一方面的容器主体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116、(iii)选择根据第三方面的预制件;

117、(iv)拉伸吹塑预制件以生产第一和/或第二方面的容器主体。

118、优选地,在所述拉伸吹塑成型期间,预制件不被加热到大于coc或pmp(无论使用哪一种)的tg的温度。所述预制件优选在低于coc或pmp(无论使用哪一种)的tg的温度下拉伸吹塑。优选地,在所述拉伸吹塑成型期间,预制件不被加热到大于130℃或大于125℃的温度。所述预制件优选在低于130℃,优选低于125℃的温度下拉伸吹塑成型。

119、该方法可以包括选择根据第四方面的配制品并且使所述配制品与根据第一方面所述的聚酯接触。该方法可以包括使5-15wt%的所述配制品与85-95wt%的聚酯接触。该方法可以包括使7-12wt%的所述配制品与88-93wt%的聚酯接触。

120、根据本发明的第六方面,提供了制备根据第五方面的配制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使所述coc或pmp(无论使用哪一种)与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和/或配制品中的其他成分接触。所述方法可以包括将所述coc或pmp与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和/或其他成分混合。所述方法可以包括将所述coc或pmp与所述第一光屏蔽性颜料和/或配制品中的其他成分一起挤出。可将挤出物制成可包含母料粒料的粒料。

121、本文所述的任何发明或实施方案的任何方面的任何特征可以与本文所述的任何其他发明或实施方案的任何方面的任何特征(在必要情况下修改)进行组合。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