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粉煤灰纤维吹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896453发布日期:2022-10-22 02:39阅读:29来源:国知局
一种粉煤灰纤维吹送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粉煤灰纤维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粉煤灰纤维吹送装置。


背景技术:

2.由燃料(主要是煤)燃烧过程中排出的微小灰粒。其粒径一般在1~100μm之间。又称粉煤灰纤维或烟灰。由燃料燃烧所产生烟气灰分中的细微固体颗粒物。
3.现有技术中的粉煤灰纤维吹送装置在进行吹送的同时不便于对粉煤灰纤维进行收集,并且收集后取出较为麻烦,不利于后期使用,所以我们提出一种粉煤灰纤维吹送装置,用于解决上述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粉煤灰纤维吹送装置在进行吹送的同时不便于对粉煤灰纤维进行收集,并且收集后取出较为麻烦,不利于后期使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粉煤灰纤维吹送装置。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粉煤灰纤维吹送装置,包括与粉煤灰纤维生产设备连接的外壳,所述外壳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控制箱,所述外壳的左侧固定连接有活动箱,所述控制箱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吹气箱,所述吹气箱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螺纹管,且螺纹管的外壁螺纹连接有螺纹套,所述活动箱的后侧内壁滑动连接有按钮,且按钮的左侧延伸至活动箱外,所述活动箱的左侧内壁滑动连接有收集箱,且收集箱的底部延伸至活动箱外,所述活动箱的顶部内壁对称转动连接有两个转动柱,所述外壳的左侧内壁固定连接有引导管,且引导管的左侧延伸至活动箱内,所述引导管的顶部滑动连接有滑动门,所述活动箱内设有控制机构。
7.优选的,所述控制机构包括转动板、传动带、l型板、连接板与转动环,所述转动板转动连接在按钮的底部,所述传动带套设在两个转动柱的外壁,所述l型板滑动连接在活动箱的前侧内壁,且l型板的右侧延伸至外壳内并与滑动门的左侧固定连接,所述传动带的外壁与按钮的前侧以及l型板的后侧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板固定连接在收集箱的右侧,且连接板的右侧延伸至控制箱内,所述转动环固定连接在连接板的顶部,且转动环的内壁与螺纹套的外壁转动连接。
8.进一步的,控制机构实现引导粉煤灰纤维进行吹送收集的效果,同时方便后期对收集到的粉煤灰纤维进行使用。
9.优选的,所述l型板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弹簧,且弹簧的一端与外壳的左侧内壁固定连接。
10.进一步的,通过弹簧与l型板进行配合,通过弹簧的弹力方便推动l型板进行回位,从而同步控制滑动门进行回位。
11.优选的,所述收集箱的前侧滑动连接有控制门,且控制门的底部与活动箱的底部内壁活动接触。
12.进一步的,通过控制门与收集箱进行配合,当收集箱对粉煤灰纤维进行收集时,控制门防止粉煤灰纤维洒落,同时随着收集箱回位,控制门上升,方便对收集到的粉煤灰纤维进行拿取使用。
13.优选的,所述引导管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适配管,且适配管的外壁设有与螺纹套内壁相适配的螺纹,所述螺纹套与适配管活动连接。
14.进一步的,当螺纹套进行上升时,通过与适配管的螺纹进行连接,实现螺纹套与适配管进行连接的效果。
15.优选的,所述活动箱的左侧内壁设有滑槽,且收集箱的左侧与滑槽滑动连接。
16.进一步的,通过滑槽与收集箱进行配合,滑槽方便引导收集箱进行上下移动,减少收集箱移动时的摩擦力。
17.有益效果:
18.1、通过推动按钮进行移动,按钮通过转动板拉动收集箱进行上升,同时按钮通过传动带控制l型板向左进行移动,并且l型板同步拉动滑动门打开,此时粉煤灰纤维下落进入引导管内,同时收集箱同步控制连接板进行移动,并且连接板推动转动环进行上升,此时转动环同步拉动螺纹套进行上升,当螺纹套进行上升时,螺纹套转动与适配管进行连接,此时通过适配管外壁的螺纹与螺纹套充分完成连接;
19.2、同时启动吹气箱,吹气箱吹气控制粉煤灰纤维在引导管内进行移动,此时粉煤灰纤维随着引导管的引导落入收集箱内,方便进行收集;
20.3、当停止按动按钮时,收集箱通过自身重力下降,此时控制门与活动箱的底部内壁进行接触,并且控制门随着活动箱的下降打开,方便后续将粉煤灰纤维取出,进行使用。
21.本实用新型中:通过按动按钮实现自动过对下落的粉煤灰纤维进行吹送处理收集,并且随着收集箱的回位,方便拿取收集到的粉煤灰纤维,便于后期使用过。
附图说明
22.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粉煤灰纤维吹送装置的结构三维图;
23.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粉煤灰纤维吹送装置的正面剖视图;
24.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粉煤灰纤维吹送装置的按钮的结构三维图;
25.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粉煤灰纤维吹送装置的收集箱与控制门的结构三维图。
26.图中:1-外壳;2-控制箱;3-活动箱;4-引导管;5-适配管;6-滑动门;7-弹簧;8-按钮;9-转动柱;10-传动带;11-l型板;12-收集箱;13-控制门;14-转动板;15-连接板;16-转动环;17-吹气箱;18-螺纹管;19-螺纹套。
具体实施方式
27.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28.实施例一
29.参照图1-4,一种粉煤灰纤维吹送装置,包括与粉煤灰纤维生产设备连接的外壳1,
粉煤灰纤维生产设备为公告号:cn110590123b提出的一种粉煤灰纤维生产设备,外壳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控制箱2,外壳1的左侧固定连接有活动箱3,控制箱2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吹气箱17,吹气箱17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螺纹管18,吹气箱17起到吹气的效果,可以控制粉煤灰纤维进行移动,且螺纹管18的外壁螺纹连接有螺纹套19,当螺纹套19进行移动时,螺纹套19通过螺纹可以引导自身进行转动,活动箱3的后侧内壁滑动连接有按钮8,且按钮8的左侧延伸至活动箱3外,活动箱3的左侧内壁滑动连接有收集箱12,且收集箱12的底部延伸至活动箱3外,收集箱12方便对粉煤灰纤维进行收集,方便后续进行使用,活动箱3的顶部内壁对称转动连接有两个转动柱9,外壳1的左侧内壁固定连接有引导管4,且引导管4的左侧延伸至活动箱3内,引导管4方便引导粉煤灰纤维进入收集箱12内,引导管4的顶部滑动连接有滑动门6,滑动门6起到限制粉煤灰纤维下降的效果,防止持续下料造成引导管4的堵塞,活动箱3内设有控制机构。
30.本实用新型中,控制机构包括转动板14、传动带10、l型板11、连接板15与转动环16,转动板14转动连接在按钮8的底部,转动板14随着按钮8的移动进行移动,可以拉动收集箱12进行上升,传动带10套设在两个转动柱9的外壁,l型板11滑动连接在活动箱3的前侧内壁,且l型板11的右侧延伸至外壳1内并与滑动门6的左侧固定连接,传动带10的外壁与按钮8的前侧以及l型板11的后侧固定连接,当按钮8进行移动时,按钮8通过传动带10方便控制l型板11进行移动,从而控制滑动门6进行移动,连接板15固定连接在收集箱12的右侧,且连接板15的右侧延伸至控制箱2内,转动环16固定连接在连接板15的顶部,且转动环16的内壁与螺纹套19的外壁转动连接,转动环16随着连接板15的移动进行移动,可以控制螺纹套19进行移动,控制机构实现引导粉煤灰纤维进行吹送收集的效果,同时方便后期对收集到的粉煤灰纤维进行使用。
31.本实用新型中,l型板1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弹簧7,且弹簧7的一端与外壳1的左侧内壁固定连接,通过弹簧7与l型板11进行配合,通过弹簧7的弹力方便推动l型板11进行回位,从而同步控制滑动门6进行回位。
32.本实用新型中,收集箱12的前侧滑动连接有控制门13,且控制门13的底部与活动箱3的底部内壁活动接触,通过控制门13与收集箱12进行配合,当收集箱12对粉煤灰纤维进行收集时,控制门13防止粉煤灰纤维洒落,同时随着收集箱12回位,控制门13上升,方便对收集到的粉煤灰纤维进行拿取使用。
33.本实用新型中,引导管4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适配管5,且适配管5的外壁设有与螺纹套19内壁相适配的螺纹,螺纹套19与适配管5活动连接,当螺纹套19进行上升时,通过与适配管5的螺纹进行连接,实现螺纹套19与适配管5进行连接的效果。
34.本实用新型中,活动箱3的左侧内壁设有滑槽,且收集箱12的左侧与滑槽滑动连接,通过滑槽与收集箱12进行配合,滑槽方便引导收集箱12进行上下移动,减少收集箱12移动时的摩擦力。
35.实施例二
36.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文中的按钮8可以替换为电动推杆,电动推杆可以与转动板14进行配合自动拉动收集箱12进行上升,当电动推杆在使用时相对应按钮8体积较大,同时需要对电动推杆进行额外供电,大大增加了成本,所以本文使用的是按钮8。
37.本实用新型中,实际工作时,通过推动按钮8进行移动,按钮8通过转动板14拉动收
集箱12进行上升,同时按钮8通过传动带10控制l型板11向左进行移动,当l型板11进行移动时,l型板11同步拉动滑动门6打开,此时粉煤灰纤维下落进入引导管4内,同时随着收集箱12进行上升,收集箱12同步控制连接板15进行移动,当连接板15进行移动时,连接板15推动转动环16进行上升,此时随着转动环16的上升,转动环16同步拉动螺纹套19进行上升,当螺纹套19进行上升时,螺纹套19转动与适配管5进行连接,此时通过适配管5外壁的螺纹与螺纹套19充分完成连接,同时启动吹气箱17,吹气箱17吹气控制粉煤灰纤维在引导管4内进行移动,此时粉煤灰纤维随着引导管4的引导落入收集箱12内,方便进行收集,当停止按动按钮8时,收集箱12通过自身重力下降,此时随着收集箱12的下降,控制门13与活动箱3的底部内壁进行接触,此时控制门13随着活动箱12的下降打开,方便后续将粉煤灰纤维取出,进行使用。
38.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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