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NMP存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822126发布日期:2023-01-04 07:09阅读:650来源:国知局
一种NMP存储装置的制作方法
一种nmp存储装置
技术领域
1.本实用新型属于nmp生产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nmp存储装置。


背景技术:

2.nmp为n-甲级吡咯烷酮,其广泛应用于锂电子电池的生产领域中。nmp利用γ-丁内酯为原料生产,生产完成后产品利用管道输送到nmp存储罐内进行保存。nmp为可燃液体,可燃液体的存放需要避免罐体内部产生静电堆积现象,以免发生事故,现有的静电消除一般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在罐体外壁上设置静电接地导线,利用导线将静电传输走,另一种方法是在存放罐区附近进行喷淋,增大空气的湿度,尽量避免静电的产生,但是由于nmp本身极易吸水,如果采用喷淋方式容易导致产品吸水影响后续使用。但是仅仅设置静电接地导线消除静电的效果较差。另外nmp的存储过程中,会有部分产品被夹带在不凝气中并随着泄压时排放至大气中,为了消除危害一般采用将气流排放至火炬系统内进行燃烧以便消除其内夹带的nmp,上述方法一是燃烧造成浪费,另外是燃烧排放同样会造成污染。因此亟需设计一种nmp存储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nmp存储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所存在的问题。
4.本实用新型将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5.一种nmp存储装置,包括存储罐;所述存储罐的顶盖上设置有进料管,所述存储罐的上部内壁上设置有接料槽,所述进料管的端部延伸至所述接料槽内,在所述接料槽底部上与存储罐内壁的相接处设置有若干个漏料孔;所述存储罐的内壁上设置有绕着存储罐中心轴螺旋向下延伸的缓冲板,所述缓冲板的下端延伸至所述存储罐的底部;所述缓冲板的上端部位于所述接料槽的下方,用于承接从漏料孔中的物料;所述存储罐的底部设置有出料管;所述存储罐的外壁上设置有接地导线;所述存储罐的顶盖上设有排气管道。
6.进一步地,所述缓冲板与其上方的存储罐内壁之间的夹角小于90
°

7.进一步地,所述缓冲板较高的一端处设置有挡板一,所述缓冲板远离所述存储罐侧壁的一侧设置有挡板二;所述挡板一、所述挡板二以及缓冲板组成了物料的下落空间。
8.进一步地,所述排气管道与设置在存储罐外的气体处理装置连接;所述气体处理装置包括从上往下依次设置的吸附室,冷却室,以及缓存室;所述冷却室设置在所述存储罐的上方,其内设置有冷却盘管,且所述冷却盘管的进出水口均延伸至所述冷却室的外部;所述排气管道与所述冷却室连通,所述冷却室顶部的出口与所述吸附室连通,所述吸附室的顶部设置有不凝气排放口;所述冷却室的底部设置有排液管道,所述排液管道与所述缓存室连通;所述缓存室的底部与所述存储罐的上部之间设置有回流管道;所述吸附室内设置有活性炭。
9.进一步地,所述冷却室内设置有隔挡板一和隔挡板二,所述冷却盘管依次贯穿隔
挡板一和隔挡板二;所述隔挡板一和隔挡板二将所述冷却室分隔为三个腔室;所述隔挡板一和所述隔挡板二交替设置在所述冷却室的底部和顶部上,其中隔挡板一和所述隔挡板二的自由端与冷却室的内壁之间设置有间隙;所述排气管道贯穿所述冷却室的底板,延伸至所述隔挡板一远离所述隔挡板二的一侧的腔室内,使得气流在所述冷却室内呈s形冷却通道;所述隔挡板二远离所述隔挡板一一侧的腔室顶部通过管道与所述吸附室之间连通;所述排液管道共有两根,分别设置在所述隔挡板一两侧的冷却室的底板上。
10.进一步地,所述排液管道的端部延伸至所述缓存室的底部。
11.进一步地,所述存储罐的顶部设置有紧急泄压口;所述紧急泄压口以及所述不凝气排放口均与火炬系统连接。
12.进一步地,所述进料管为弯管;且位于所述接料槽内的一端延伸至所述接料槽的内壁上。
13.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nmp存储装置中进料管通过输送装置与生产装置的排料管连通,将物料经由进料管输送到存储罐中,由于进料管下方设置有接料槽,进料管内的物料首先输送到接料槽内沿着接料槽的内壁下料然后经过漏料孔沿着存储罐的内壁向下流动,由于下方设置有缓冲板,因此物料在沿着缓冲板蜿蜒向下输送到存储罐内,如此设置,避免了物料直接冲击至存储罐的底部,与底板和内壁之间过多摩擦使得其内累积过多静电,从根源上较少了进料过程中静电的产生;另外,本实用新型设置有气体处理装置,当罐体内由于产品挥发挥着温度升高时导致罐体内压力上升时,打开排气管道上的阀门,使得气体进入到冷却室内,由于隔挡板一和隔挡板二的设置,延长了气体的行程,使得气体经过充分冷却后,不凝气中夹带的产品被冷却下来,不凝气进入到吸附室内,将其内的有害气体吸附后,然后排放至大气或者进入到火炬系统中,而被冷凝后的产品沿着排液管道进入到缓存室内,当其内累积较多液体时,在经由回流管道排至存储罐;本实用新型可以尽可能的回收产品,避免了直接排放造成浪费。
14.附图说明: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6.附图标记:
17.1、存储罐;2、进料管;3、紧急泄压口;4、排气管道;5、接料槽;6、漏料孔;7、缓冲板;8、挡板一;9、挡板二;10、接地导线;11、出料管;12、回流管道;13、冷却室;14、排液管道;15、冷却盘管;16、隔挡板一;17、隔挡板二;18、吸附室;19、不凝气排放口;20、活性炭;21、缓存室。
具体实施方式
18.以下将结合附图1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地说明,以期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更清楚地理解该技术方案的内容。
19.实施例1:
20.如附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nmp存储装置,包括存储罐1;所述存储罐1的顶盖上设置有进料管2,所述存储罐1的上部内壁上设置有接料槽5,所述进料管2的端部延伸至所述接料槽5内,在所述接料槽5底部上与存储罐1内壁的相接处设置有若干个漏料孔6;所述进料管2为弯管;且位于所述接料槽5内的一端延伸至所述接料槽5的内壁上。所述存储罐
1的内壁上设置有绕着存储罐1中心轴螺旋向下延伸的缓冲板7,所述缓冲板7的下端延伸至所述存储罐1的底部;所述缓冲板7的上端部位于所述接料槽5的下方,用于承接从漏料孔6中的物料;所述存储罐1的底部设置有出料管11;所述存储罐1的外壁上设置有接地导线10;所述存储罐1的顶盖上设有排气管道4。所述缓冲板7与其上方的存储罐1内壁之间的夹角小于90
°
,如此设置使得本实施例中的缓冲板从中间向存储罐的内壁高度逐渐降低,因此物料从漏料孔中掉落至缓冲板上后,不会从缓冲板一侧掉落。
21.所述缓冲板7较高的一端处设置有挡板一8,所述缓冲板7远离所述存储罐1侧壁的一侧设置有挡板二9;所述挡板一8、所述挡板二9以及缓冲板7组成了物料的下落空间。本实施例中增设挡板一、挡板二,同样是为了防止当物料从漏料孔中掉落后,不会从缓冲板的一侧直接掉落到罐底,因此物料自进料管进入到存储罐中后,首先沿着接料槽的内壁向下滑落,然后在经由漏料孔沿着存储罐的内壁向下滑落在经由缓冲板逐渐向下蜿蜒至存储罐的底部,此种下落方式,相对于直接由进料管进入罐体内的方式而言,静电产生量大大降低,有效防止其内部聚集静电。
22.实施例2:
23.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本实施例增设有气体处理装置。所述排气管道4与设置在存储罐1外的气体处理装置连接;所述气体处理装置包括从上往下依次设置的吸附室18,冷却室13,以及缓存室21;所述冷却室13设置在所述存储罐1的上方,其内设置有冷却盘管15,且所述冷却盘管15的进出水口均延伸至所述冷却室13的外部;该冷却盘管内可以通入水作为冷却剂,进出水口处于厂区内的循环水系统连接。其中冷却盘管可以采用蛇形管。所述排气管道4与所述冷却室13连通,所述冷却室13顶部的出口与所述吸附室18连通,所述吸附室18的顶部设置有不凝气排放口19;所述冷却室13的底部设置有排液管道14,所述排液管道14与所述缓存室21连通;所述缓存室21的底部与所述存储罐1的上部之间设置有回流管道12;所述吸附室18内设置有活性炭20。
24.所述冷却室13内设置有隔挡板一16和隔挡板二17,所述冷却盘管15依次贯穿隔挡板一16和隔挡板二17;所述隔挡板一16和隔挡板二17将所述冷却室13分隔为三个腔室;所述隔挡板一16和所述隔挡板二17交替设置在所述冷却室13的底部和顶部上,其中隔挡板一16和所述隔挡板二17的自由端与冷却室13的内壁之间设置有间隙;所述排气管道4贯穿所述冷却室13的底板,延伸至所述隔挡板一16远离所述隔挡板二17的一侧的腔室内,使得气流在所述冷却室13内呈s形冷却通道;所述隔挡板二17远离所述隔挡板一16一侧的腔室顶部通过管道与所述吸附室18之间连通;所述排液管道14共有两根,分别设置在所述隔挡板一16两侧的冷却室13的底板上。此处设隔挡板一和隔挡板二,将所述冷却室内部分割为多个腔室,因此当气流自排气管道进入到冷却室内后,然后呈s形的气流通道最终从顶部的不凝气排放口进入到吸附室内,而被冷凝的产品则经由底部的两个排液管道进入到缓存室内。所述排液管道14的端部延伸至所述缓存室21的底部。如此设置的目的是,缓存室内积存的产品可以起到对排液管道端部液封的目的,气流将其端部封堵,从而不凝气不会往下进入到缓存室内,只能向上进入到吸附室内。另外,关于进料管、排气管道、排液管道以及不凝气排放口处均设有阀门,可以与dcs配合使用,便于工人的在室内操作。另外罐体上的压力表以及液位计此为现有技术的常用监测设施,不需要在特殊进行强调。
25.所述存储罐1的顶部设置有紧急泄压口3;所述紧急泄压口3以及所述不凝气排放
口19均与火炬系统连接。此处增设紧急泄压口,当出现紧急事故时,可以从紧急泄压口处快速降压,防止发生事故,连接火炬系统,是为了防止有害气体直接进入大气环境中。另外关于火炬系统的设置方式,此为现代工厂的常见结构,因此不详述结构。
26.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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