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于物流供应链的可调吊装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221319发布日期:2023-02-11 00:56阅读:102来源:国知局
技术简介:
本专利针对现有物流吊装装置灵活性差、夹持不稳的问题,提出一种集成多向调节与柔性夹持的吊装方案。通过水平移动组件、升降框体及驱动组件实现三维空间定位,夹持板内嵌弹簧与贴合板构成自适应夹持结构,可柔性固定不同尺寸物件,避免损伤。装置结合电机驱动与滑动机构,提升吊装作业的稳定性和适应性。
关键词:可调吊装,柔性夹持

1.本实用新型涉及核酸检测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应用于物流供应链的可调吊装装置。


背景技术:

2.将企业物流、家庭物流、非营利机构物流以及绿色物流整合起来,我们可将之称为完全物流链或完全供应链,物流的物件也随着增加,需要使用吊装物件的装置,其一种物流供应链管理用可调吊装装置(申请号:202120747674.3),该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通过升降机构能够对吊装机本体进行高度的调节,并且通过阻尼器的设置,能够对吊装机本体使用时产生的震动性进行调节,保证使用效果,实用性强。
3.但该装置仍存在以下缺陷:该装置对物品的抓取吊装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无法实现在各个方向上吊装物件,灵活度较差;同时该装置对物件吊装过程,缺少对其进行固定夹持的功能,由于物件大小不同,缺少便于能够固定不同物件的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应用于物流供应链的可调吊装装置,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应用于物流供应链的可调吊装装置,包括转动圆框及所述转动圆框顶部固定安装的水平移动组件,所述水平移动组件的底部设置有伸缩气缸,所述水平移动组件用于调节伸缩气缸的水平调节作用,所述伸缩气缸的下端固定安装有升降框体,所述升降框体内壁的两侧之间转动安装有双螺纹杆,所述双螺纹杆的一端贯穿所述升降框体的一侧并栓接有第一电机,所述双螺纹杆表面的两侧均螺纹安装有夹持板,所述转动圆框的底部设置有驱动组件,所述驱动组件的底部设置有固定圆框,且所述驱动组件用于对转动圆框的转动作用。
6.优选的,所述水平移动组件包括固定安装在所述转动圆框顶部的固定框体,所述固定框体内壁的两侧之间转动连接有第一螺纹杆,所述第一螺纹杆的一端贯穿所述固定框体的一侧栓接有第二电机,所述第一螺纹杆的表面螺纹安装有移动块。
7.优选的,所述移动块的底部与所述伸缩气缸的顶部固定安装,所述移动块的顶部贯穿所述固定框体的顶部并固定安装有平衡板,且所述平衡板的底部与所述固定框体的顶部滑动安装。
8.优选的,所述驱动组件包括内嵌在所述转动圆框底部的第三电机,所述第三电机的输出端固定安装有齿轮,所述固定圆框的内壁一体加工有齿牙,且所述齿牙的表面与所述齿轮的表面相啮合,所述转动圆框的底部设置有滑动机构。
9.优选的,所述滑动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转动圆框底部的四个滑轮,所述固定圆框的顶部开设有环形槽,且四个所述滑轮的底部与所述环形槽的顶部滑动安装。
10.优选的,还包括四个支撑柱,四个所述支撑柱的顶部固定安装在所述固定圆框的
底部。
11.优选的,两个所述夹持板相邻的一侧均内嵌有四个支撑弹簧,四个所述支撑弹簧远离所述夹持板的一端卡接有贴合板。
12.优选的,还包括平衡杆,所述平衡杆的表面与所述支撑弹簧的内部活动套接,且所述平衡杆的一端栓接在夹持板的一侧,所述平衡杆的另一端贯穿所述夹持板的内部并延伸。
13.优选的,还包括限位块,所述限位块固定安装在所述平衡杆贯穿所述夹持板表面的一端。
14.优选的,所述升降框体底部的两侧均固定安装有连接块,两个所述连接块之间固定安装有加固杆,且所述加固杆的表面与两个所述夹持板的内部滑动安装。
15.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6.1、本实用新型启动第一电机带动双螺纹杆的旋转,从而带动表面两侧的夹持板移动物件夹持,贴合板与物件相贴合后,贴合板挤压支撑弹簧压缩,对物件表面起到柔性夹持的作用,从而避免力度过大对物件表面造成损坏。
17.2、本实用新型启动第二电机带动第一螺纹杆的旋转,进而带动移动块在固定框体内移动调节,最终带动底部的伸缩气缸水平移动,启动第三电机带动输出端的齿轮旋转,其齿轮表面与固定圆框内壁上的齿牙相啮合,进而实现了转动圆框利用滑动机构在固定圆框顶部旋转的功能。
附图说明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立体示意图;
19.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固定圆框立体图;
20.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俯视示意图;
21.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正视剖视图;
22.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固定框体剖视图;
23.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驱动组件剖视图。
24.图中:1、转动圆框;2、水平移动组件;21、固定框体;22、第一螺纹杆;23、第二电机;24、移动块;3、伸缩气缸;4、升降框体;5、双螺纹杆;6、第一电机;7、夹持板;8、驱动组件;81、第三电机;82、齿轮;83、齿牙;84、滑动机构;841、滑轮;842、环形槽;9、固定圆框;10、平衡板;11、支撑柱;12、支撑弹簧;13、贴合板;14、平衡杆;15、限位块;16、连接块;17、加固杆。
具体实施方式
25.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6.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应用于物流供应链的可调吊装装置,包括转动圆框1及转动圆框1顶部固定安装的水平移动组件2,水平移动组件2的底部设置有伸缩气缸3,水平移动组件2用于调节伸缩气缸3的水平调节作用,伸缩气缸3的下端
固定安装有升降框体4,升降框体4内壁的两侧之间转动安装有双螺纹杆5,双螺纹杆5的一端贯穿升降框体4的一侧并栓接有第一电机6,双螺纹杆5表面的两侧均螺纹安装有夹持板7,转动圆框1的底部设置有驱动组件8,驱动组件8的底部设置有固定圆框9,且驱动组件8用于对转动圆框1的转动作用。
27.水平移动组件2包括固定安装在转动圆框1顶部的固定框体21,固定框体21内壁的两侧之间转动连接有第一螺纹杆22,第一螺纹杆22的一端贯穿固定框体21的一侧栓接有第二电机23,第一螺纹杆22的表面螺纹安装有移动块24,在本实施例中,启动第二电机23带动第一螺纹杆22的旋转,进而带动移动块24在固定框体21内移动调节,最终带动底部的伸缩气缸3水平移动。
28.移动块24的底部与伸缩气缸3的顶部固定安装,移动块24的顶部贯穿固定框体21的顶部并固定安装有平衡板10,且平衡板10的底部与固定框体21的顶部滑动安装,需要说明的是,平衡板10的底部与固定框体21的顶部滑动安装,在移动块24移动调节时,平衡板10起到增强稳定性的作用。
29.驱动组件8包括内嵌在转动圆框1底部的第三电机81,第三电机81的输出端固定安装有齿轮82,固定圆框9的内壁一体加工有齿牙83,且齿牙83的表面与齿轮82的表面相啮合,转动圆框1的底部设置有滑动机构84,在本实施例中,启动第三电机81带动输出端的齿轮82旋转,其齿轮82表面与固定圆框9内壁上的齿牙83相啮合,进而实现了转动圆框1利用滑动机构84在固定圆框9顶部旋转的功能。
30.滑动机构84包括设置在转动圆框1底部的四个滑轮841,固定圆框9的顶部开设有环形槽842,且四个滑轮841的底部与环形槽842的顶部滑动安装,需要说明的是,当转动圆框1在固定圆框9顶部旋转时,转动圆框1底部的四个滑轮841在环形槽842内滑动,起到增强增强平衡性的效果。
31.还包括四个支撑柱11,四个支撑柱11的顶部固定安装在固定圆框9的底部,通过设置四个支撑柱11对固定圆框9具有支撑固定的作用。
32.两个夹持板7相邻的一侧均内嵌有四个支撑弹簧12,四个支撑弹簧12远离夹持板7的一端卡接有贴合板13,在本实施例中,贴合板13与物件相贴合后,贴合板13挤压支撑弹簧12压缩,对物件表面起到柔性夹持的作用,从而避免力度过大对物件表面造成损坏,需要说明的是,夹持板7与贴合板13之间的支撑弹簧12被压缩时不会起到反复运动。
33.还包括平衡杆14,平衡杆14的表面与支撑弹簧12的内部活动套接,且平衡杆14的一端栓接在夹持板7的一侧,平衡杆14的另一端贯穿夹持板7的内部并延伸,通过设置平衡杆14的表面与支撑弹簧12的内部活动套接,进而防止支撑弹簧12压缩而发生折弯无法使用。
34.还包括限位块15,限位块15固定安装在平衡杆14贯穿夹持板7表面的一端,通过设置限位块15来防止平衡杆14从夹持板7表面脱落的目的。
35.升降框体4底部的两侧均固定安装有连接块16,两个连接块16之间固定安装有加固杆17,且加固杆17的表面与两个夹持板7的内部滑动安装,在本实施例中,利用加固杆17的表面与两个夹持板7的内部滑动安装,从而对夹持板7的移动起到增强稳定性的目的。
36.本装置启动第一电机6带动双螺纹杆5的旋转,从而带动表面两侧的夹持板7移动物件夹持,贴合板13与物件相贴合后,贴合板13挤压支撑弹簧12压缩,对物件表面起到柔性
夹持的作用,从而避免力度过大对物件表面造成损坏;
37.启动第二电机23带动第一螺纹杆22的旋转,进而带动移动块24在固定框体21内移动调节,最终带动底部的伸缩气缸3水平移动,启动第三电机81带动输出端的齿轮82旋转,其齿轮82表面与固定圆框9内壁上的齿牙83相啮合,进而实现了转动圆框1利用滑动机构84在固定圆框9顶部旋转的功能。
38.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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