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盘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4335239发布日期:2023-06-02 00:08阅读:47来源:国知局
托盘组件的制作方法

本技术涉及托盘组件。


背景技术:

1、为了运输板材,例如铝合金板材,通常采用托盘对其进行包装。在此,托盘包括底板和盖板,它们分别布置在铝合金板材或铝合金板材堆垛的上下两侧。然而,现有的托盘在搬运和装卸后,强度和稳定性降低,不能重复回收利用。此外,在用现有的托盘包装长度较长(例如长度超过3米)的铝合金板材或其堆垛时,由于托盘的结构强度低,在运输过程中会出现弯曲现象,在最不利的情况下,这将导致铝合金板材严重变形,甚至导致铝合金板材报废。为此,铝合金板材制造商、运输商和用户都需要配备附加的搬运工具,这不利地导致了额外的成本。

2、因此,需要一种托盘组件,其能够安全可靠且无损伤地辅助待运输物的运输,并且能够回收重复利用。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托盘组件,其能够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

2、根据本实用新型,该目的由此实现,即,提出的托盘组件包括底板和盖板,底板具有包括多个钢质纵向梁和多个第一钢质横向梁的底板主体,盖板具有包括多个木质纵向梁和多个第一木质横向梁的盖板主体,底板的钢质纵向梁和第一钢质横向梁构造成型材,型材具有腰部和从腰部的两端伸出的腿部,第一木质横向梁中的至少一个在背对底板的一侧设置有沿着第一木质横向梁的长度方向延伸的凹槽,并且在底板主体和盖板主体的面向彼此一侧分别设置有覆层。

3、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底板还具有第二钢质横向梁,第二钢质横向梁布置在钢质纵向梁的相应的端部处,其中,第二钢质横向梁和钢质纵向梁布置在同一平面中;和/或盖板还具有第二木质横向梁,第二木质横向梁布置在木质纵向梁的相应的端部处,其中,第二木质横向梁和木质纵向梁布置在同一平面中。

4、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第一钢质横向梁布置在钢质纵向梁的背对盖板的一侧,并且第一木质横向梁布置在木质纵向梁的背对底板的一侧。

5、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在第一钢质横向梁上布置有垫块,其中,垫块设置成其表面与钢质纵向梁的表面齐平。

6、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在底板和盖板相对彼此的安装好的叠置的状态中,底板的第一钢质横向梁与盖板的第一木质横向梁在纵向方向上彼此错开。

7、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第一钢质横向梁从钢质纵向梁突出的高度不小于第一木质横向梁从木质纵向梁突出的高度。

8、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腰部的厚度薄于腿部的厚度。

9、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型材为槽形。

10、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腰部的厚度与腿部的中间厚度之比在0.5-0.7之间。

11、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型材的腰部布置成垂直于覆层。

12、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底板的钢质纵向梁和钢质横向梁由相同的型材构成。

13、通过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托盘组件,可使用普通吊带进行搬运和装卸,无需购买专用板材吊具;在搬运和装卸过程中,托盘不会产生弯曲变形,从而避免对托装物的不利影响,还能够可靠地保护托装物;托盘组件能回收重复利用。



技术特征:

1.托盘组件(1),其特征在于,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托盘组件(1),其特征在于,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托盘组件(1),其特征在于,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托盘组件(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钢质横向梁(22)上布置有垫块(24),其中,所述垫块(24)设置成其表面与所述钢质纵向梁(21)的表面齐平。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托盘组件(1),其特征在于,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托盘组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钢质横向梁(22)从所述钢质纵向梁(21)突出的高度不小于所述第一木质横向梁(32)从所述木质纵向梁(31)突出的高度。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托盘组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腰部(41)的厚度薄于所述腿部(42)的厚度。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托盘组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型材为槽形。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托盘组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腰部(41)的厚度与所述腿部(42)的中间厚度之比在0.5-0.7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托盘组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型材的腰部(41)布置成垂直于所述覆层。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托盘组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2)的钢质纵向梁和钢质横向梁由相同的型材构成。


技术总结
本技术涉及托盘组件,该托盘组件(1)包括底板(2)和盖板(3),底板(2)具有包括多个钢质纵向梁(21)和多个第一钢质横向梁(22)的底板主体(20),盖板(3)具有包括多个木质纵向梁(31)和多个第一木质横向梁(32)的盖板主体(30),其中,底板(2)的钢质纵向梁(21)和第一钢质横向梁(22)构造成型材,型材具有腰部(41)和从腰部(41)的两端伸出的腿部(42),盖板(3)的第一木质横向梁(32)中的至少一个在背对底板(2)的一侧设置有沿着第一木质横向梁(32)的长度方向延伸的凹槽(34),并且在底板主体(20)和盖板主体(30)的面向彼此一侧分别设置有覆层。

技术研发人员:陈攀,王松,曾丹,郭海龙,徐博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21123
技术公布日: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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