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回收的可连接的隐形眼镜包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6102087发布日期:2023-11-21 17:36阅读:78来源:国知局
用于回收的可连接的隐形眼镜包装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根据35u.s.c.§119(e)规定要求2021年7月27日申请的第63/225,976号先前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的权益,所述申请的全部内容以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中。本发明涉及隐形眼镜包装及所述包装的至少部分的回收。更特定来说,本发明涉及隐形眼镜包装及用来在使用此类包装之后回收其至少多个基座构件的方法。


背景技术:

1、新制造的隐形眼镜常常包装于隐形眼镜泡罩包装或泡罩包裹中。例如,将在隐形眼镜泡罩包装的塑料基座构件的腔或碗部中放置新制造的隐形眼镜,将在泡罩包装腔中提供隐形眼镜包装溶液,且将使箔密封构件粘附到所述基座构件的顶表面以将所述隐形眼镜及包装溶液气密密封于所述腔中。换句话说,隐形眼镜泡罩包装含有具有腔的基座构件、提供于所述腔内的包装溶液中的未佩戴过的隐形眼镜及密封到所述基座构件以在所述腔的周边周围提供气密密封的密封构件。

2、泡罩包装的基座构件通常由塑料或热塑性材料形成。常见的是,用户剥除密封构件,从所述腔取出未佩戴过的隐形眼镜,且将空的泡罩包装或塑料基座构件丢弃于垃圾箱中使得其无法被回收。每一个别泡罩包装或塑料基座构件过小而无法在大多数回收中心作为塑料回收,因为大多数塑料回收工艺规定待回收塑料的最小尺寸。如果不满足此类尺寸,那么大多数回收生产线具有用来移除这些较小物体且避免回收其的步骤。换句话说,像个别泡罩包装的物体不会被回收,而是被视为不可回收的垃圾或废物。然而,制成隐形眼镜包装的材料是可回收材料。因此,需要解决此问题使得隐形眼镜包装可被回收中心回收。

3、可明白,仍存在改进隐形眼镜包装的重要环境需求,这尤其提供在使用之后回收隐形眼镜包装或其一部分的能力。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的特征是为隐形眼镜佩戴者提供成功地使隐形眼镜包装(或其一部分)在回收设施或mrf(材料回收设施)处被接受为可回收材料的能力。

2、本发明的额外特征是提供一种用于使隐形眼镜佩戴者或购买者容易地回收隐形眼镜包装或其部分(例如,路边回收)的方法。

3、本发明的另一特征是为隐形眼镜佩戴者或购买者提供一种用来例如通过路边回收而回收用过的或打开的隐形眼镜包装的简单方式。

4、再者,本发明的特征是提供一种用来将用过的或打开的隐形眼镜包装作为集合单元回收使得形成所述集合单元的包装优选地在运输到回收设施期间及在回收设施处的初始处理步骤期间不会破裂或分离的方式。

5、本发明的额外特征及优点将部分地在以下描述中进行阐述,且部分地将从所述描述显而易见,或可通过本发明的实践来了解。本发明的目的及其它优点将凭借所述描述及所附权利要求书中特定地指出的元件及组合来实现及获得。

6、为了实现这些及其它优点,且根据本发明的目的,如本文中所体现及广泛地描述,本发明部分地涉及一种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所述基座构件包含:平面顶表面,其具有边缘且至少部分地界定握柄;底表面;及碗部,其从所述平面顶表面凹陷。所述碗部具有与所述平面顶表面相交的上缘,且界定经构形用于固持隐形眼镜的腔。所述握柄远离所述碗部延伸且终止于握柄端处。第一狭槽穿过所述平面顶表面形成,与所述上缘间隔开,且定位于所述碗部的第一侧上。第一闩锁邻近于所述第一狭槽从所述平面顶表面向下延伸。所述第一闩锁可与所述上缘间隔开。第二狭槽定位于所述碗部的第二侧上,其中所述第二侧与所述第一侧相对,即,跨所述碗部。第二闩锁邻近于所述第二狭槽向下延伸。

7、本发明进一步涉及多个隐形眼镜包装。所述多个隐形眼镜包装中的每一者包含基座构件,所述基座构件界定腔、至少一个闩锁及至少一个狭槽。每一包装的所述基座构件包括环绕所述腔的平面顶表面。所述平面顶表面提供密封表面。每一基座构件是热塑性材料。针对每一包装,密封构件耦合到所述基座构件的所述密封表面以提供经密封腔。浸泡于隐形眼镜包装溶液中的未佩戴过的隐形眼镜密封于所述经密封腔内。所述多个隐形眼镜包装中的第一隐形眼镜包装的所述至少一个闩锁经构形以例如至少在移除所述多个隐形眼镜包装中的第二隐形眼镜包装的所述密封构件之后紧固到所述第二隐形眼镜包装的所述至少一个狭槽。

8、本发明还涉及一种隐形眼镜包装。所述隐形眼镜包装包含由界定腔的热塑性材料制成的基座构件。所述基座构件具有环绕所述腔的平面或大体上平面顶表面。所述顶表面提供密封表面。所述基座构件进一步包含至少一个闩锁及至少一个狭槽。密封构件耦合到所述基座构件的所述密封表面以提供经密封腔。未佩戴过的隐形眼镜提供于所述经密封腔内的隐形眼镜包装溶液中。所述至少一个闩锁经构形以与另一隐形眼镜包装的狭槽机械地紧固在一起,且所述至少一个狭槽经构形以机械地紧固到又一隐形眼镜包装的闩锁。

9、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回收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的方法。所述方法使得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或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的基座构件能够分类用于在回收设施或mrf处进行回收。所述方法可包含以下步骤:将多个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堆叠在一起以形成可回收组合件;及回收所述可回收组合件。所述多个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中的每一者界定经定大小以将隐形眼镜保持于其中的腔且包括第一闩锁、第二闩锁、第一狭槽及第二狭槽。每一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包括塑料或热塑性材料。所述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可堆叠在一起,使得一个基座构件的所述第一闩锁及所述第二闩锁分别接纳于所述基座构件中的另一者的所述第二及第一狭槽内且机械地紧固到所述第二及第一狭槽,以形成堆叠。一旦足够的基座构件堆叠在一起,便形成可回收组合件。所述可回收组合件将具有适于被回收设施或mrf接受使得所述塑料可被回收的尺寸。

10、应理解,前文一般描述及以下详细描述两者仅是示范性及解释性的且旨在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解释,如所要求。

11、附图尽管未按比例绘制,但例示可使用的相对尺寸。附图并入本申请中并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且说明本发明的一些特征。附图连同描述一起用来解释本发明的原理。



技术特征:

1.一种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其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其进一步包括: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其中所述第一闩锁包括第一倒钩,且所述第二狭槽经定大小以从第一方向接纳所述第一倒钩,且卡住所述第一倒钩,从而防止其沿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退出所述第二狭槽。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其中所述第二闩锁包括第二倒钩,且所述第一狭槽经定大小以从所述第一方向接纳所述第二倒钩,且卡住所述第二倒钩,从而防止其沿所述第二相反方向退出所述第一狭槽。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其中所述第一闩锁及所述第一狭槽定位于所述碗部与所述握柄端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其进一步包括第一垂直侧壁及第二垂直侧壁,其中: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其中所述碗部具有大于所述第一深度的尺寸的深度,且所述碗部具有大于所述第二深度的尺寸的深度。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其中所述握柄端从所述平面顶表面向下弯曲且包括拇指握把。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其进一步包括从所述边缘凸出的开槽延伸部,所述开槽延伸部界定所述第二狭槽。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其中所述第二闩锁从所述开槽延伸部向下延伸。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其中所述第一闩锁具有第一闩锁尺寸,所述第二闩锁具有第二不同的对应闩锁尺寸,所述第一狭槽具有第一狭槽尺寸,且所述第二狭槽具有第二不同的对应狭槽尺寸。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其中所述第一闩锁及所述第二闩锁中的每一者独立地包括远端,且每一远端具有锥形侧、锥形边缘、锥形隅角或其组合。

13.一种经连接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的组合件,其包括连接在一起的两个或更多个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以形成连接到第二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的至少第一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组合件,其中所述第二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堆叠于所述第一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的顶部上以形成堆叠,且所述第二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的所述第一及第二闩锁分别延伸穿过所述第一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的所述第二及第一狭槽。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组合件,其中所述第一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及所述第二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中的每一者包括防呆设计,使得为了所述第二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的所述第一及第二闩锁分别延伸穿过所述第一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的所述第二及第一狭槽,所述第二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的所述握柄沿与所述第一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的所述握柄的延伸方向相反的方向延伸。

16.多种隐形眼镜包装,其各自包括: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多个隐形眼镜包装,其中所述多个隐形眼镜包装中的每一者的所述至少一个闩锁包括从所述基座构件向下延伸的突起,所述突起包括倒钩,且所述多个隐形眼镜包装中的每一者的所述至少一个狭槽经定大小以从第一方向接纳所述倒钩且防止所述倒钩沿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退出所述狭槽。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多个隐形眼镜包装,其中所述多个隐形眼镜包装中的每一者的所述至少一个闩锁包括沿着所述基座构件的第一侧的第一闩锁及沿着所述基座构件的第二相对侧的第二闩锁,且所述多个隐形眼镜包装中的每一者的所述至少一个狭槽包括沿着所述基座构件的所述第一侧的第一狭槽及沿着所述基座构件的所述第二侧的第二狭槽。

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多个隐形眼镜包装,其中所述多个隐形眼镜包装中的每一者的所述基座构件进一步包括从其横向延伸的握柄。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多个隐形眼镜包装,其中所述多个隐形眼镜包装中的每一者的所述至少一个闩锁及所述至少一个狭槽一起构成防呆设计,使得所述第一隐形眼镜包装的所述握柄仅在所述第一隐形眼镜包装机械地紧固到所述第二隐形眼镜包装时能够沿与所述第二隐形眼镜包装的所述握柄的延伸方向相反的方向延伸。

21.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多个隐形眼镜包装,其中所述第一隐形眼镜包装的所述未佩戴过的隐形眼镜是右眼隐形眼镜且所述第二隐形眼镜包装的所述未佩戴过的隐形眼镜是左眼隐形眼镜。

22.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多个隐形眼镜包装,其中所述第一隐形眼镜包装的所述至少一个闩锁具有远端,且所述远端具有锥形侧、锥形边缘、锥形隅角或其组合。

23.一种隐形眼镜包装,其包括:

24.一种回收多个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个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中的每一者的所述第一闩锁包括从所述基座构件延伸的突起,所述突起包括倒钩,且所述多个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中的每一者的所述第二狭槽从第一方向接纳所述倒钩且防止所述倒钩沿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退出所述第二狭槽。

26.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个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中的每一者的所述第一闩锁定位于所述相应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的第一侧上,且所述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中的每一者的所述第二闩锁定位于所述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的第二侧上,所述第二侧与所述第一侧相对。

27.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个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中的每一者的所述基座构件进一步包括从其横向延伸的握柄,且在所述可回收组合件中,所述第一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的所述握柄沿相对于邻近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的所述握柄的延伸方向相反的方向延伸。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个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的所述第一及第二闩锁以及所述第一及第二狭槽一起构成防呆设计,使得在所述可回收组合件中第一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的所述握柄沿相对于一或两个邻近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的所述握柄相反的方向延伸。


技术总结
提供隐形眼镜包装且其各自包含具有腔的基座构件及耦合到所述基座构件的密封构件。在经密封腔内的包装溶液中提供未佩戴过的隐形眼镜。所述基座构件是热塑性或其它可回收材料。所述基座构件包含至少一个闩锁及至少一个狭槽。所述闩锁及狭槽经构形以在从所述腔移除所述隐形眼镜之后分别连接到另一基座构件的所述狭槽及闩锁。还提供一种可回收的热塑性隐形眼镜组合件,其包含堆叠及连接在一起的空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还提供一种用来例如通过路边回收而回收用过的隐形眼镜包装基座构件的方法。

技术研发人员:J·E·阿拉约恩·里韦拉,J·A·布尔戈斯·克鲁兹,J·J·里韦拉·韦莱兹,L·思埃文斯·菲圭罗阿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库博光学国际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技术公布日: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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