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安全防伪瓶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168033阅读:14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安全防伪瓶盖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安全防伪瓶盖。
目前,医药用包装瓶使用的瓶盖,大多采用普通的螺旋盖,就连儿童也能轻易开启,容易造成儿童误食,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甚至危及其行命安全;这些螺旋盖大多也没有防伪功能或防伪效果不理想,给制售假冒伪劣医药产品者以可乘之机,他们据此牟取暴利,却严重地危害人们的生命安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安全防伪瓶盖,它不仅使儿童难以开启,而且具有显著的防伪效果,减少或避免假冒伪劣医药产品的出现。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一种安全防伪瓶盖、由外盖、内盖、内垫、锁圈组成,其中外盖内侧顶端表面设有斜齿,外盖外表面下端设有锁圈,外盖与锁圈只有几个连接点连接。锁圈内表面设有斜凸台与瓶颈底端外表的斜凸台配套,外盖外表面有直纹滚花,旋转时防止手滑动,可在外盖外顶表面设计药品商标及开启示意方向图等,内盖与外盖紧密配套,内盖置入外盖后,由于外盖内部下部下端设有凸台,内盖难以从外盖中取出。内盖外表设有斜齿,可与外盖内侧顶端表面设有的斜齿相啮合,内盖内侧表面设有螺纹,与瓶颈螺纹配套,顺时针旋转可密封瓶口。内垫置于内盖内顶表面,使之更好地密封瓶口。开启时,先逆时针方向旋转,由于外盖下端设置的锁圈上设斜台与瓶颈底端外表的斜凸台相配套,锁圈不能随外盖一起逆时针转动,因而锁圈即从与外盖的连接点处断开,再用力下按瓶盖,继续逆时针方向旋转,这时,内盖外表设有的斜齿与外盖内侧顶端表面设有的斜齿虽脱离啮合,但在下按力作用下,由摩擦力带动内盖继续逆时针方向旋转,即将包装瓶盖开启,而锁圈与外盖破坏性分离,无法再恢复瓶盖原状。逆时针方向转动外盖,但不用力下按,外盖内侧顶端表面设有的斜齿与内盖外表设置的斜齿虽脱离啮合,外盖可以转动,但无法带动内盖旋转,瓶盖不会开启,亦不景会影响瓶盖的密封性能。需再扣上瓶盖密封时,只需按顺时针方向旋转,外盖设置的斜齿与内盖设置的斜齿啮合,带动内盖转动,进而实现再次密封。
由于采用上述方案,成人可以方便地开启瓶盖,而避免了一般儿童轻易开启药瓶误食药物的危险性,同时具有显著的防伪效果,避免不法分子利用旧包装瓶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局部剖视图。
图2是
图1的A-A剖视图。
在实施例中,一种安全防伪瓶盖,由外盖1,内盖2,内垫3,锁圈4组成,其中外盖1内侧顶端表面设有斜齿7,外盖1内表面下端设有凸台11,外盖1外表面下端设有锁圈4,外盖1与锁圈4只有几个连接点8连接,锁圈4内表面设有斜凸台9与瓶颈10底端外表的斜凸台配套,外盖1外表面有直纹滚花,旋转时防止手滑动,可在外盖1外顶表面设计商品名称及开启示意方向图等,内盖2与外盖1紧密配套,内盖2置入外盖1内,由于外盖1内表面下端设有凸台11,内盖2难以从外盖1中取出。内盖2外表设有斜齿6,可与外盖1内侧顶端表面设有的斜齿7相啮合,内盖2内侧表面设有螺纹与瓶颈10外表螺纹配套,顺时针旋转可密封瓶口。内垫3置于内盖2内顶表面,使之更好地密封瓶口,开启时,先逆时针方向旋转,由于外盖1下端设有的锁圈4内表面上设有斜凸台9与瓶颈10底端的斜凸台相配套,锁圈4不能随外盖1转动,因而锁圈4即从与外盖1的几个连接点8处与外盖1断开即破坏性分离,无法再恢复原状,再用力下按瓶盖,继续逆时针方向旋转,内盖2外表设有的斜齿6和外盖1内侧顶端表面设有的斜齿7虽脱离啮合,但在下按力作用下,由摩擦力带动内盖2继续逆时针方向旋转,即将包装瓶开启。逆时针方向转动外盖1但不用力下按,外盖1内侧顶端表面设有的斜齿7与内盖2外表设置的斜齿6脱离啮合,外盖1可以转动,但无法带动内盖2旋转,瓶盖不会开启,亦不会影响瓶盖的密封性。需再扣上瓶盖密封时,只需按顺时针方向旋转,外盖1设置的斜齿7与内盖2设置的斜齿6啮合,带动内盖2转动进而实现再次密封。
权利要求1.一种安全防伪瓶盖,由外盖1、内盖2、内垫3组成,其特征在于内盖2置于外盖1中,外盖1内表面下端设有凸台11,外盖1内侧顶端表面设有斜齿7,内盖2外表设有斜齿6,外盖1外表面下端设有锁圈4,外盖1与锁圈4有几个连接点8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防伪瓶盖,其特征是内垫3置于内盖2内顶表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防伪瓶盖,其特征是锁圈4内表面设有斜凸台9。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安全防伪瓶盖,它是在普通的螺旋盖上增加了内盖及相配套的斜齿、凸台和锁圈,内盖置于外盖中,顺时针方向转动瓶盖不能将瓶盖开启,只有逆时针方向转动,并用力下按瓶盖,锁圈从连接点处破坏性地断开,继而开启瓶盖,避免了儿童轻易开启药瓶的危险性,并具有显著的防伪效果。
文档编号B65D50/04GK2367569SQ9822127
公开日2000年3月8日 申请日期1998年5月25日 优先权日1998年5月25日
发明者冯宪宝, 李现民, 张学华 申请人:冯宪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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