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草编手提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993395阅读:690来源:国知局
一种草编手提篮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草编工艺品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草编手提篮,包括包体和拎带,包体和拎带都由蒲草编织而成,所述包体为上面开口、下面封口、下部左右两角呈圆角的方形袋结构,包体内部两侧侧壁设有两对凹槽,凹槽内壁缝制有棉布,每对凹槽之间设有隔板,隔板由蒲草编织而成,包体上端口部缝制有拉链,包体外侧壁上部居中位置设有拎带,拎带为上部呈弧形状、下部呈方口状的框形条片带。本实用新型使用蒲草编织而成,即美观大方,又安全环保,包体内设置隔板方便存放不同类物品,隔板也可以抽出,包体上口可以用拉链拉合,提高使用安全性。
【专利说明】
_种草编手提篮
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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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草编工艺品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草编手提篮。
【背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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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目前,一些竹、木、草类等制成的工艺品制作成本高、制作程序复杂,根据我国的现有情况,我国的蒲草资源丰富,但利用率不高,由于蒲草的质地松软,只能做一些床垫、座垫等简单的产品,一些蒲草在农村大多被丢弃,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利用蒲草制成的储物器具,因其特有的自然美深受国内外使用者的喜爱,其优点是:成本低、对环保无污染、美观高档且能满足对物品的储装要求。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由于蒲草能充分分解对环境无污染,且具有储装物品久放不回潮湿的优点。在大力提倡环境保护的前提下,使用草编手提篮,不仅会给人们增添乐趣,同时给生活带来方便。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的技术缺陷,提供一种草编手提篮,包体内设置隔板方便存放不同类物品,隔板也可以抽出,包体上口可以用拉链拉合,提高使用安全性。
[0004]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
[0005]—种草编手提篮,包括包体和拎带,包体和拎带都由蒲草编织而成,所述包体为上面开口、下面封口、下部左右两角呈圆角的方形袋结构,包体内部两侧侧壁设有两对凹槽,凹槽内壁缝制有棉布,每对凹槽之间设有隔板,隔板由蒲草编织而成,包体上端口部缝制有拉链,包体外侧壁上部居中位置设有拎带,拎带为上部呈弧形状、下部呈方口状的框形条片带。
[0006]所述的包体外侧壁设有副包体,副包体的长度和宽度均大于隔板的长度和宽度,副包体内壁上部位置设有魔术贴。副包体便于存放隔板,而且也可以用来存放一些厚度较小的物品,魔术贴方便副包体的贴合。
[000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使用蒲草编织而成,即美观大方,又安全环保,使用也方便,包体内设置隔板方便存放不同类物品,隔板也可以抽出,包体上口可以用拉链拉合,提高使用安全性。
【附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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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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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0010]如图1所示,一种草编手提篮,包括包体I和拎带2,包体I和拎带2都由蒲草编织而成,所述包体I为上面开口、下面封口、下部左右两角呈圆角的方形袋结构,包体I内部两侧侧壁设有两对凹槽3,凹槽3内壁缝制有棉布,每对凹槽3之间设有隔板4,隔板4由蒲草编织而成,包体I上端口部缝制有拉链5,包体I外侧壁上部居中位置设有拎带2,拎带2为上部呈弧形状、下部呈方口状的框形条片带。
[0011]所述的包体I外侧壁设有副包体6,副包体6的长度和宽度均大于隔板4的长度和宽度。副包体6便于存放隔板4,而且也可以用来存放一些厚度较小的物品。
[0012]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主权项】
1.一种草编手提篮,包括包体和拎带,包体和拎带都由蒲草编织而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包体为上面开口、下面封口、下部左右两角呈圆角的方形袋结构,包体内部两侧侧壁设有两对凹槽,凹槽内壁缝制有棉布,每对凹槽之间设有隔板,隔板由蒲草编织而成,包体上端口部缝制有拉链,包体外侧壁上部居中位置设有拎带,拎带为上部呈弧形状、下部呈方口状的框形条片带。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草编手提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包体外侧壁设有副包体,副包体的长度和宽度均大于隔板的长度和宽度,副包体内壁上部位置设有魔术贴。
【文档编号】B65D25/04GK205686747SQ201620564881
【公开日】2016年11月16日
【申请日】2016年6月3日 公开号201620564881.4, CN 201620564881, CN 205686747 U, CN 205686747U, CN-U-205686747, CN201620564881, CN201620564881.4, CN205686747 U, CN205686747U
【发明人】刘洪亮, 宋赛楠, 马之和, 刘庭新
【申请人】阜南县黄岗利达工艺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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