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砂光粉生物质有机热载体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794966发布日期:2021-12-04 11:16阅读:90来源:国知局
燃砂光粉生物质有机热载体炉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燃砂光粉生物质有机热载体炉。


背景技术:

2.目前,在现有的燃砂光粉生物质有机热载体炉中,一般采用底烧或顶烧的结构,即燃烧器安装在炉体的底部或顶部。但是,采用底烧或顶烧的结构容易导致燃烧器的喷嘴堵灰结焦,进而导致燃烧器故障。并且顶烧的结构,即燃烧器安装在炉体顶部还会使燃烧器结焦形成的焦块从顶部掉落从而砸坏其他部件。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燃砂光粉生物质有机热载体炉,它能够避免燃烧器喷嘴堵灰结焦,进而能够避免燃烧器故障以及避免结焦形成焦块,进而能够避免焦块从顶部掉落而砸伤其他部件。
4.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燃砂光粉生物质有机热载体炉,它包括:
5.炉体组件;
6.管路系统,所述管路系统设于所述炉体组件中,所述管路系统中适于供有机热载体介质流动;
7.至少一个燃烧器组,所述燃烧器组包括至少两个布置在所述炉体组件的侧壁上并适于在所述炉体组件中形成对冲燃烧的燃烧器。
8.进一步提供一种所述管路系统的具体结构,所述管路系统包括总进口管、总出口管、第一管组、第二管组和第三管组;其中,
9.所述第一管组包括依次连通的第一进口集管、第一对流段蛇管、第一辐射段炉管、顶盘管和第一出口集管;
10.所述第二管组包括依次连通的第二进口集管、第二对流段蛇管、第二辐射段炉管和第二出口集管;
11.所述第三管组包括依次连通的第三进口集管、第三辐射段炉管和第三出口集管;
12.所述第一进口集管、第二进口集管和第三进口集管还分别与所述总进口管相连通;
13.所述第一出口集管、第二出口集管和第三出口集管还分别与所述总出口管相连通。
14.进一步,所述炉体组件中设有辐射室、对流室以及连通所述辐射室的上端部与所述对流室的上端部的烟气通道;其中,
15.所述第一对流段蛇管和所述第二对流段蛇管均设于所述对流室中;
16.所述第一辐射段炉管、第二辐射段炉管和第三辐射段炉管均设于所述辐射室中;
17.所述顶盘管的一部分位于所述辐射室的上端部,所述顶盘管的另一部分位于所述
对流室的上端部。
18.进一步,所述燃砂光粉生物质有机热载体炉还包括与所述对流室的下端部相连通的转接烟道以及与所述转接烟道连通的烟气出口;
19.所述燃烧器适于在所述辐射室的下端部中形成对冲燃烧并产生烟气。
20.进一步为了方便出灰,所述辐射室的下端部设有至少一个适于承接所述辐射室中沉降的灰尘的出灰斗。
21.进一步提供一种所述炉体组件的具体结构,所述炉体组件包括依次连接的上炉体、中炉体和下炉体;其中,
22.所述第一对流段蛇管、第一辐射段炉管和顶盘管均位于所述上炉体中;
23.所述第二对流段蛇管和第二辐射段炉管均位于所述中炉体中;
24.所述第三辐射段炉管位于所述下炉体中。
25.进一步,所述上炉体、中炉体和下炉体中分别设有所述辐射室的一部分;
26.所述上炉体和中炉体中分别设有所述对流室的一部分。
27.进一步提供一种所述燃烧器的具体布置方式,所述燃烧器组中包括两个所述燃烧器;
28.同一组的两个所述燃烧器连接在所述下炉体的侧壁上并对称布置。
29.进一步,所述燃砂光粉生物质有机热载体炉还包括操作平台,所述炉体组件安装在所述操作平台上。
30.进一步为了减少热量散失,所述炉体组件上还设有保温层。
31.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对冲燃烧是指燃烧器在两面墙上或在同一条轴线上相对布置,燃料和空气喷入炉膛后各自扩展,并在中心撞击后形成上升火焰的燃烧方式。包括前后墙对冲、侧墙对冲和四角对冲。其中,对冲燃烧时烟气冲刷炉壁的机会较少,可以避免烟气冲刷引起的结焦和结渣,进而可以有效地解决燃烧器喷嘴堵灰结焦的问题,进而不会结焦形成焦块,避免了焦块从顶部掉落而砸伤其他部件,还避免了燃烧器故障。
附图说明
32.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燃砂光粉生物质有机热载体炉的主剖视图;
33.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燃砂光粉生物质有机热载体炉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34.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35.如图1、2所示,一种燃砂光粉生物质有机热载体炉,它包括:
36.炉体组件100;
37.管路系统200,所述管路系统200设于所述炉体组件100中,所述管路系统200中适于供有机热载体介质流动;
38.至少一个燃烧器组,所述燃烧器组包括至少两个布置在所述炉体组件100的侧壁上并适于在所述炉体组件100中形成对冲燃烧的燃烧器1;具体的,对冲燃烧是指燃烧器1在两面墙上或在同一条轴线上相对布置,燃料和空气喷入炉膛后各自扩展,并在中心撞击后
形成上升火焰的燃烧方式。包括前后墙对冲、侧墙对冲和四角对冲。
39.在本实施例中,对冲燃烧时烟气冲刷炉壁的机会较少,可以避免烟气冲刷引起的结焦和结渣,进而可以有效地解决燃烧器1喷嘴堵灰结焦的问题,进而不会结焦形成焦块,避免了焦块从顶部掉落而砸伤其他部件,还避免了燃烧器1故障。
40.其中,所述有机热载体介质是作为传热介质使用的有机物质的统称,具体的可以为导热油等;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燃烧器1可以为砂光粉燃烧器,所述砂光粉燃烧器的具体结构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的现有技术,本实施例中不作具体赘述。
41.如图1所示,所述管路系统200例如但不限于以下结构,它包括总进口管2、总出口管3、第一管组、第二管组和第三管组;其中,
42.所述第一管组包括依次连通的第一进口集管4、第一对流段蛇管5、第一辐射段炉管6、顶盘管7和第一出口集管8;
43.所述第二管组包括依次连通的第二进口集管9、第二对流段蛇管10、第二辐射段炉管11和第二出口集管12;
44.所述第三管组包括依次连通的第三进口集管13、第三辐射段炉管14和第三出口集管15;
45.所述第一进口集管4、第二进口集管9和第三进口集管13还分别与所述总进口管2相连通;
46.所述第一出口集管8、第二出口集管12和第三出口集管15还分别与所述总出口管3相连通;具体的,所述有机热载体介质首先流入所述总进口管2中,然后分为三路;第一路流经所述第一进口集管4、第一对流段蛇管5、第一辐射段炉管6、顶盘管7和第一出口集管8后汇入所述总出口管3;第二路流经所述第二进口集管9、第二对流段蛇管10、第二辐射段炉管11和第二出口集管12后汇入所述总出口管3;第三路流经所述第三进口集管13、第三辐射段炉管14和第三出口集管15后汇入所述总出口管3,然后所述总出口管3中的有机热载体介质再流入外部的供热循环系统中。
47.如图1所示,所述炉体组件100中可以设有辐射室16、对流室17以及连通所述辐射室16的上端部与所述对流室17的上端部的烟气通道18;其中,
48.所述第一对流段蛇管5和所述第二对流段蛇管10均设于所述对流室17中;
49.所述第一辐射段炉管6、第二辐射段炉管11和第三辐射段炉管14均设于所述辐射室16中;
50.所述顶盘管7的一部分位于所述辐射室16的上端部,所述顶盘管7的另一部分位于所述对流室17的上端部;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辐射室16的空间较大,所述第一对流段蛇管5和第二对流段蛇管10的间隙较大,能够有效防止结焦和对流段堵灰的问题。
51.如图1、2所示,所述燃砂光粉生物质有机热载体炉还可以包括与所述对流室17的下端部相连通的转接烟道19以及与所述转接烟道19连通的烟气出口20;
52.所述燃烧器1适于在所述辐射室16的下端部中形成对冲燃烧并产生烟气;具体的,所述燃烧器1燃烧产生的烟气从所述辐射室16的下端部流至所述辐射室16的上端部,进而流入所述对流室17的上端部,再流至所述对流室17的下端部,再流入所述转接烟道19,最后从所述烟气出口20排入余热回收装置中。
53.如图1所示,所述辐射室16的下端部设有至少一个适于承接所述辐射室16中沉降
的灰尘的出灰斗21,以方便清灰和出灰。
54.如图1、2所示,所述炉体组件100例如但不限于以下结构,它包括依次连接的上炉体22、中炉体23和下炉体24;其中,
55.所述第一对流段蛇管5、第一辐射段炉管6和顶盘管7均位于所述上炉体22中;
56.所述第二对流段蛇管10和第二辐射段炉管11均位于所述中炉体23中;
57.所述第三辐射段炉管14位于所述下炉体24中。
58.如图1所示,所述上炉体22、中炉体23和下炉体24中分别可以设有所述辐射室16的一部分;
59.所述上炉体22和中炉体23中分别可以设有所述对流室17的一部分;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转接烟道19可以设于所述下炉体24中。
60.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燃烧器组中包括两个所述燃烧器1,同一组的两个所述燃烧器1连接在所述下炉体24的侧壁上并对称布置;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燃烧器组设有一组。
61.如图1、2所示,所述燃砂光粉生物质有机热载体炉还可以包括操作平台25,所述炉体组件100安装在所述操作平台25上;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下炉体24安装在所述操作平台25上;所述炉体组件100上还可以设有保温层26以防止热量散失。
62.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如下:
63.对冲燃烧是指燃烧器1在两面墙上或在同一条轴线上相对布置,燃料和空气喷入炉膛后各自扩展,并在中心撞击后形成上升火焰的燃烧方式。包括前后墙对冲、侧墙对冲和四角对冲。其中,对冲燃烧时烟气冲刷炉壁的机会较少,可以避免烟气冲刷引起的结焦和结渣,进而可以有效地解决燃烧器1喷嘴堵灰结焦的问题,进而不会结焦形成焦块,避免了焦块从顶部掉落而砸伤其他部件,还避免了燃烧器1故障。
64.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65.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指示方位或位置关系的术语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66.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6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
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68.此外,术语“水平”、“竖直”、“悬垂”等术语并不表示要求部件绝对水平或悬垂,而是可以稍微倾斜。如“水平”仅仅是指其方向相对“竖直”而言更加水平,并不是表示该结构一定要完全水平,而是可以稍微倾斜。
69.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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