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版材生产用干燥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040627发布日期:2023-01-24 21:20阅读:62来源:国知局
一种版材生产用干燥箱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印刷材料生产设备,具体涉及一种版材生产用干燥箱。


背景技术:

2.印刷版材前期加工完成后,在挤压涂层液体感光胶后要进行不同段温度的烘干处理,在烘干过程中,版材在烘干箱内传动,版材与辊件接触以便于稳定的向前移动,但现有的老式烘箱都为多层结构,版材在烘箱内部走回路,一般分为三层,走5次,总长度在70到100米之间,当版面走完第一层时,版材的正面就会与胶棍或者钢棍接触,容易造成胶面的擦伤,导致成品率下降。
3.因此,现提出一种版材生产用干燥箱,能避免版材的正面与棍面接触,避免擦伤版材正面,从而提高成品率。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版材生产用干燥箱,能避免版材的正面与棍面接触,避免擦伤版材正面,从而提高成品率;且能对废气进行二次利用,节约能源。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6.一种版材生产用干燥箱,包括箱体;
7.所述箱体内部移动有版材,且箱体内部设有多个加热管;
8.所述箱体为横“u”型箱体,该横向“u”型箱体包括第一层箱体,以及与第一层箱体右端连通,并位于第一层箱体下方的第二层箱体;
9.所述箱体的进料口位于第一层箱体前端,出料口位于第二层箱体前端;
10.所述第一层箱体内底面,以及第二层箱体内顶面分别设有多个胶辊,版材底面与胶辊相接触。胶辊均与版材底面接触,从而能避免胶辊擦伤版材正面,从而提高成品率。
11.进一步地,所述的第一层箱体顶部连通有新风进风管,右侧连通有第一废气出风管;
12.第二层箱体右侧连通有第二废气出风管;
13.所述第一废气出风管、第二废气出风管均与催化氧化设备的进风口连通。
14.进一步地,所述的催化氧化设备的出风口与二次循环管一端连通;
15.所述二次循环管另一端与第二层箱体内的热交换管路进风口连通;
16.所述热交换管路设置在第二层箱体内部,并与第二层箱体内部相互隔离;
17.且,热交换管路出风口与二次循环出风管连通。将催化氧化设备内充分燃烧后的气体通过二次循环管输入箱体内进行热交换,二次利用废气热能,节约能源,且提高了烘干效率。
18.进一步地,所述的第一层箱体经上网孔板分隔成第一层上箱体与第一层下箱体;
19.所述第二层箱体经下网孔板分隔成第二层上箱体与第二层下箱体;
20.所述新风进风管与第一层上箱体顶部连通,第一废气出风管与第一层下箱体右侧连通;
21.所述第二废气出风管与第二层下箱体右侧连通。
22.进一步地,所述的上网孔板、下网孔板的上表面分别罩扣有罩体该罩体上部横向设有进气结构,加热管通过固定件设置在两相临两进气结构之间。
23.进一步地,所述的热交换管路设置在下网孔板上表面,并设置于罩体内部。
24.进一步地,所述的进气结构包括向上凸起的进气口,该进气口为三菱柱型,其横切面为正三角形,进气口的顶部开设有进气缝,进气口的两侧边于其顶部进气缝处向外弯折延伸形成散热片。
25.进一步地,所述的第一层上箱体左侧,以及第二层上箱体左侧分别设有多个箱门。
26.进一步地,所述的第一层箱体内底面,以及第二层箱体均为三段式箱体;
27.在第一层箱体的第一段前端,以及第二段中部,分别设有一个新风进风管。
2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通过将箱体设置为横“u”型箱体,使得版材正面从进干燥箱到出干燥箱,正面都不会与胶辊发生接触,保证胶面烘干以后,出干燥箱再与支撑胶辊的棍面接触,从而能避免版材的正面与棍面接触,避免擦伤版材正面,从而提高成品率;
29.(2)第一层箱体的废气从第一废气出风管抽入催化氧化设备进行燃烧分解,经充分燃烧后的气体,再通过二次循环管导入箱体内的热交换管内,通过热交换为干燥箱提供热量,从而实现了对废气进行二次利用,提高烘干效率,节约能源。
附图说明
30.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原理示意图;
31.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结构示意图;
32.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结构示意图;
33.图4为本实用新型箱体内部罩体处示意图;
34.图5为本实用新型进气口处放大图示意图;
35.图6为本实用新型箱门示意图;
36.其中,1、箱体;2、第一层箱体;3、第二层箱体;4a、新风进风管;5a、第一废气出风管;6a、第二废气出风管;7、胶辊;8a、二次循环管;9a、二次循环出风管;10、热交换管路;11、罩体;12、加热管;13、固定件;14、进气缝;15、散热片;16、箱门;17、孔洞; 18、支撑胶辊;19、s辊;20、进气口;103、进料口;104、出料口;201、第一层上箱体; 202、与第一层下箱体;301、第二层上箱体;302、第二层下箱体302。
具体实施方式
37.实施例1
38.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局限于以下所述。
39.如图1、图2、图4、图5所示,一种版材生产用干燥箱,包括箱体1,和设置在箱体1 内的加热管12、热交换管路10;箱体1为横“u”型箱体,该横向“u”型箱体包括第一层箱体2,以
及与第一层箱体2右端连通并位于第一层箱体2下方的第二层箱体3;箱体1的进料口103位于第一层箱体2前端,出料口104位于第二层箱体3前端;第一层箱体2内底面,以及第二层箱体3内顶面分别设有多个胶辊7;版材8从进料口103进入干燥箱内,通过干燥箱内的加热管12加热后从出料口104输出。
40.现有的老式烘箱分为很多层,一般在14到18米之间,版材在老式烘箱内部走回路,一般分为三层,走5次,总长度在70到100米之间,当版面走完第一层时,版材的正面就会与胶棍或者钢棍接触,容易造成胶面的擦伤,导致成品率下降。因此,本实施例中的横向“u”型箱体设计,版材8正面从进干燥箱到出干燥箱,正面都不会与胶辊7发生接触,保证胶面烘干以后,出干燥箱再与支撑胶辊18的棍面接触,然后经s辊输入下一工段,从而避免擦伤胶面,提高成品率。
41.优选的,本方案设计的新式版材生产用干燥箱分成两层,且第一层箱体2,以及第二层箱体3均为三段式设置,箱体的总长度为50米,版材在内部走一个回路。
42.在版材烘干前,附有感光胶的版材从涂布口进入干燥箱,在烘干过程中,未完全固化的感光胶会挥发出废气,当废气浓度过高,则会产生爆炸的危险,当版材通过第一层箱体2前两段后,感光胶已经固化,因此在第一层箱体2的前部废气浓度最高,因此,本方案中,第一层箱体2的顶部,于其第一段前侧,以及其第二段中部,分别连通有一新风进风管4a,右侧则在其第二段的中部连通有第一废气出风管5a;从而可从厂房外部将新风抽如第一层箱体 2内部,对废气进行稀释;然后经抽风机将第一层箱体2的废气从第一废气出风管5a抽入催化氧化设备7进行燃烧分解。
43.同时,由于第二层箱体3内部还会存在少量有毒废气,因此,本方案中,在第二层箱体 3的右侧设有第二废气出风管6a,第二废气出风管6a同样与与催化氧化设备7进风口连通。
44.由于催化氧化设备7将废气燃烧分解后排出的待排放气体具有大量热量,因此,本方案中,将废气燃烧分解后的待排放气体重新引入第二层箱体3进行二次热利用,因此在第二层箱体3的左侧,于第二层箱体3的第二段两端,以及第三段中部分别设有三个二次热利用进风口,设置在第二层箱体3内部的热交换管路10通过该三个热利用进风口分别与三根二次循环管8a连通,从而,待排放的气体进入热交换管路10在第二层箱体3内部进行热交换,从而二次利用废气处理的燃烧热能。
45.本实施例中,二次利用后的待排放气体,从热交换管路10出风口与二次循环出风管9a 连通,然后进入后续的气体排空工段。
46.进一步地,本方案中,为了使得抽入箱体1内的气体流动更均匀,箱体1内部还设置有上网孔板、下网孔板、罩体11。其中,上网孔板、下网孔板分别水平设置在第一层箱体2、第二层箱体3的内部,且分别设有多个孔洞17;且,第一层箱体2经上网孔板分隔成第一层上箱体201与第一层下箱体202;第二层箱体3经下网孔板分隔成第二层上箱体301与第二层下箱体302;新风进风管4a与第一层上箱体201顶部连通,第一废气出风管5a与第一层下箱体202右侧连通;第二废气出风管6a与第二层下箱体302右侧连通。
47.进一步地,上网孔板、下网孔板的上表面分别罩扣有罩体11,该罩体11上部横向设有多个进气结构,加热管12通过固定件13设置在两相临两进气结构之间;热交换管路10设置在下网孔板上表面,并设置于罩体11内部。
48.更进一步地,本事实例中,进气结构包括向上凸起的进气口20,该进气口20为三菱柱型,其横切面为正三角形,进气口20的顶部开设有进气缝14,进气口20的两侧边于其顶部进气缝14处向外弯折延伸形成散热片15。从而利于传导热量进行散热。
49.本方案中,第一层上箱体201左侧,以及第二层上箱体301左侧分别设有多个箱门16。以便于开启观察箱体2内部情况,并便于维修。
50.实施例2
51.如图1、图3、图4、图5所示,本实施例2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在第一层箱体2内部,于其对应的罩体11也设热交换管路10,热交换管路10进风口与第一层箱体2左侧的两根二次循环管8a连通,从而,待排放的气体还有部分进入第一层箱体2内部进行热交换,二次利用后的待排放气体,从第一层箱体2右侧的二次循环出风管9a进入后续的气体排空工段。
52.本方案中,在第一层箱体2内对废气二次利用的热效率,约占第一层箱体2内对版材8 加热量10%;在第二层箱体3内大于第二层箱体3总加热量的50%。
53.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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