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电力工程,特别涉及一种用于火力发电厂烟道放灰系统。
背景技术:
1、本部分的陈述仅仅是提供了与本实用新型相关的背景技术,并不必然构成现有技术。
2、火力发电厂采用燃煤作为燃料,由于燃煤含有灰分,燃煤在锅炉燃烧后,飞灰随着烟气被带出锅炉进入炉后烟道,部分飞灰会在烟道中沉积。尤其对于燃用高灰分煤种的电厂或者经常低负荷运行的电厂,烟道积灰通常非常严重。
3、电厂炉后烟道底部通常都通设置除灰孔,利用除灰孔进行除灰。但是部分高位烟道的除灰孔是高位布置,除灰孔法兰盖一经打开,积灰将会喷落,对检修人员健康及电厂环境都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对于多数电厂,烟道除灰孔基本是弃用状态,电厂检修人员通常的做法通过除灰孔附近的人孔进入烟道,将积灰装袋运出,检修工作量极大,且不利于人员健康。
技术实现思路
1、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火力发电厂烟道放灰系统,不再设置方形除灰孔,改为烟道开圆孔外接圆形落灰管,施工便利,尤其对于圆形烟风道,避免了安装方形除灰孔的施工难度问题。
2、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3、一种用于火力发电厂烟道放灰系统,包括:第一落灰管、第二落灰管和排渣闸阀;
4、第一落灰管的第一端与烟道底部的落灰孔连通,第一落灰管的第二端与排渣闸阀的第一端连通,排渣闸阀的第二端与第二落灰管的第一端连通,第二落灰管的第二端位于靠近地面的位置以排出烟灰。
5、作为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进一步的限定,落灰孔为开设在烟道底部的圆形落灰孔。
6、作为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进一步的限定,落灰孔开设在烟道原方形除灰孔的位置。
7、作为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进一步的限定,第二落灰管与烟道支架的梁或柱通过落灰管支架连接。
8、作为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更进一步的限定,第二落灰管的附近无烟道支架的梁或柱时,第二落灰管包括连通的第一管段和第二管段,第一管段为斜管,斜管与烟道支架的梁或柱通过落灰管支架连接。
9、作为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更进一步的限定,斜管的角度应大于60°。
10、作为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更进一步的限定,第二落灰管与烟道支架的梁或柱通过落灰管支架焊接固定连接。
11、作为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进一步的限定,第一落灰管的内部空间通过检修用压缩空气管道与压缩空气源连通。
12、作为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进一步的限定,第一落灰管和第二落灰管的中轴线垂直于水平面。
13、作为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进一步的限定,第一落灰管与烟道焊接固定连接,排渣闸阀与第一落灰管和第二落灰管分别焊接固定。
14、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5、1、本实用新型创新性的提出了一种用于火力发电厂烟道放灰系统,不再设置方形除灰孔,改为烟道开圆孔外接圆形落灰管,施工便利,尤其对于圆形烟风道,避免了安装方形除灰孔的施工难度问题。
16、2、本实用新型创新性的提出了一种用于火力发电厂烟道放灰系统,第二落灰管可以利用现有烟道支架的柱子引至0m(或者地面附近),不增加额外的管道固定费用,极大地减少了电厂检修清灰工作量,且作业满足方便、安全和整洁的要求。
17、3)本实用新型创新性的提出了一种用于火力发电厂烟道放灰系统,从附近的检修压缩空气管道引入松动风,可以实现在阀门难以开启时,松动积灰,顺利开启阀门,提高了作业的便利性。
1.一种用于火力发电厂烟道放灰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落灰管、第二落灰管和排渣闸阀;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火力发电厂烟道放灰系统,其特征在于,落灰孔为开设在烟道底部的圆形落灰孔。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火力发电厂烟道放灰系统,其特征在于,落灰孔开设在烟道原方形除灰孔的位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火力发电厂烟道放灰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二落灰管与烟道支架的梁或柱通过落灰管支架连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火力发电厂烟道放灰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二落灰管的附近无烟道支架的梁或柱时,第二落灰管包括连通的第一管段和第二管段,第一管段为斜管,斜管与烟道支架的梁或柱通过落灰管支架连接。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火力发电厂烟道放灰系统,其特征在于,斜管的角度应大于60°。
7.如权利要求4-6任一项所述的用于火力发电厂烟道放灰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二落灰管与烟道支架的梁或柱通过落灰管支架焊接固定连接。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火力发电厂烟道放灰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一落灰管的内部空间通过检修用压缩空气管道与压缩空气源连通。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火力发电厂烟道放灰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一落灰管和第二落灰管的中轴线垂直于水平面。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火力发电厂烟道放灰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一落灰管与烟道焊接固定连接,排渣闸阀与第一落灰管和第二落灰管分别焊接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