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良的点火枪开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558308阅读:31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改良的点火枪开关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系有关一种点火枪开关的改进。
点火枪的问市是为满足一些不具有点火装置之燃烧器使用,如早期的瓦斯炉具,以后此种电子点火枪在增加了瓦斯填充功能之后,更可以用来点燃一些诸如蜡烛此种非气体之可燃物,但是此种填充有瓦斯的点火枪,在使用上仍觉得尚有不便之处,亦即是其皆改以内储瓦斯所产生的火焰作为点火媒介,舍去了以电火花为点火媒介,如此一来,不论是用以点瓦斯炉或是蜡烛都将使用到内储的瓦斯,在使用上甚不经济,因为,若要用来点燃瓦斯炉只需以电火花即可完成,而不需浪费内储的瓦斯。归究其原因,便是其控制开关的动作方式是先释出瓦斯才启动电子点火装置,因此,使用者欲以电火花点燃瓦斯炉具之前就已点燃了自身内储之瓦斯,而无法根据需要进行一选择。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可选择性的电火花点火和火焰点火功能,并能确保安全使用的点火枪开关。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点火开关具有电火花点火和火焰点火二段式结构,使用者可视需要予以选择,因此,开关应具有一只推挚体以及贯穿设于推挚体上的按钮,该推挚体常态因按钮之限制而以不动的关系嵌于一滑轨,当按钮下压时,首先启动电子点火装置产生电火花,提供使用者第一种点火方式,用以点燃可燃性气体,此时下压的按钮亦同时释放了推挚体的限制状态,若再将推挚体推动即可连动瓦斯喷嘴释出母火(内储)瓦斯而产生火焰,提供使用者第二种点火方式,用以点燃非气体之可燃物。
从上所述可见,本实用新型包括推挚体和按钮,其中推挚体嵌在枪体内的滑轨上,而按钮则贯穿设置于推挚体,且自上穿过同轴埋设于推挚体内之上顶压缩弹簧,至推挚体底端,有自下而上依序以螺栓螺接导电弹片和刹车片,刹车片插置于阻止按钮自由下移的行程段内,当按下按钮时,导电弹片与枪体内电子点火装置之回路接点相接触,同时刹车片连动下移,释放对按钮之常态锁定,再推动推挚体,使滑移连动开启瓦斯喷嘴。
本实用新型由以下附图予以实施。
附图简单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分解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示意图,显示栓扣未上锁,按钮可下压之状态。
图3是图2之动作示意图,显示栓扣上锁,按钮无法下压之状态。
图4是图2之剖视图。
图5是图3之剖视图。
图6是图2之另一动作示意图,显示按钮下压后,推挚体被推移之状态。
首先请参阅
图1和图2,点火开关包括一只嵌设于点火枪体滑轨3内的推挚体1,此推挚体1在未受限制时可向前滑移一段行程,在滑移的同时其尾端的一只尾钳10亦同时钳动瓦斯喷嘴4而释出存于容器25内的瓦斯,该瓦斯将循导管40而送至点火嘴(图中未示)。
在前述的推挚体1贯穿设有一只按钮2,该按钮2于贯穿推挚体1的底端,有由下而上依序以螺栓23螺接有一只导电弹片20与刹车片21,此一导电弹片20与刹车片21可随按钮2之压下与否作上、下之移动。在常态时(即按钮2未压下时)按钮2将被一只同轴埋设于推挚体1内的上顶压缩弹簧22所上顶,而呈现如图2中实线所示的状态,此时导电弹片20并不接触电子点火装置之回路接点5,5’,而刹车片21之销体210亦插入滑轨3中的推挚体1的滑移行程中,因此,点火装置将不导通点火,而推挚体1也将因刹车片21的限制而无法滑动释出瓦斯。
使用时,使用者若需以电火花为点火媒介,则只需压下按钮2即可导通电子点火装置之高压线圈24而发出电火花,以提供第一种点火方式。反之,使用者若需以火焰为点火媒介,则只需在压下按钮2之后(此时刹车片21将被连动下降,如图2虚线所示,而解除推挚体1的不动状态),将推挚体1向前推移就可释出内储之瓦斯而引燃火焰(此状态可于图6中看见)。因此,显然可见,本实用新型此种设计将可提供使用者选择不同的点火媒介,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又,前述销体210的顶端在向推挚体1之推移方向上,形成有一圆滑面211,此圆滑面211将可提供推挚体1一个回复的力量,以防止瓦斯的持续泄出。
进一步于刹车片21处延伸一只止挡部212,并于其同侧酏置之栓扣7上系凸出一卡挚部71,此卡挚部71系可在栓扣7移动时卡于前述止挡部212、使按钮2无法下压,而前述栓扣7与推块70间亦采以螺设之方式结合,以便使用者得以推动推块70,而移动栓扣7。
其次,有关栓扣7与推块70之酏置位置以及使用例请参阅图2~5,其中图4和图5系分别为图2和图3之剖视图,由图中可见,按钮2,上顶压缩弹簧22,推挚体1,刹车片21,点火弹片20,螺栓23系配置于同一平面,而栓扣及推块70则设置于侧面之壳体,使得当推块70位于左侧之位置(图2及图4),栓扣7之卡挚部71恰不与刹车片21之止挡部212相抵触,即按钮2仍可下压,而产生电火花,甚或推移推挚体1,而产生火焰;而当推块70右移时,则栓扣7亦平移(如图3及图5所示),此时卡挚部71即阻挡了止挡部212之行进路径,致使按钮2无法下压,而推挚体1亦无法移动,故得以确保按钮2不慎误触,使其安全性更为提高。
由上述内容可知,本实用新型系可以选择性地产生电火花或火焰二种点火方式,适用性强,可视需要选择点火方式;再加上栓扣7之设计,即在于刹车片21之移动行程上设置一可选择固留刹车片21锁定按钮2的栓扣7,使本实用新型于不使用之状态时,得以上锁,确保安全;又,本实用新型栓扣7二侧之槽孔72,72’系用以与壳体之柱销9,9’配合,达到当栓扣7平移时,得以确实定位,而不致任意滑移,避免危险之发生。
权利要求1.一种改良的点火枪开关,特别是一种使用枪体内填充瓦斯为燃料的点火枪开关,其包括推挚体(1)和按钮(2),其特征在于该推挚体(1)嵌设于枪体内的滑轨(3),且该推挚体(1)滑移连动瓦斯喷嘴(4),该按钮(2)贯穿置设于推挚体(1),自上穿过同轴埋设于推挚体(1)内之上顶压缩弹簧(22),至推挚体(1)之底端,有自上而下依序以螺栓(23)螺接导电弹片(20)和刹车片(21),刹车片(21)插置于滑轨(3)中之锁定按钮(2)自由下移的行程段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开关,其特征在于刹车片(21)系以其销体(210)插置于滑轨(3),且销体(210)的顶端在朝向推挚体(1)之推移方向上呈一圆滑面(211)。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开关,其特征在于刹车片(21)之移动行程上设置一可选择固留刹车片(21)锁定按钮(2)的栓扣(7)。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开关,其特征在于栓扣(7)螺设一推块(70)。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开关,其特征在于栓扣(7)之两侧开设有移动之定位槽孔(72),(72’)。
专利摘要一种改良的点火枪开关,具有电火花点火和火焰点火二段式结构,其包括推挚体(1)和按钮(2),其特征在于该推挚体(1)嵌设于枪体内的滑轨(3),且该推挚体(1)滑移连动瓦斯喷嘴(4),该按钮(2)贯穿置设于推挚体(1),自上穿过同轴埋设于推挚体(1)内之上顶压缩弹簧(22),至推挚体(1)之底端,有自上而下依序以螺栓(23)螺接导电弹片(20)和刹车片(21),刹车片(21)插置于滑轨(3)中之锁定按钮(2)自由下移的行程段内。
文档编号F23Q2/00GK2233510SQ9524392
公开日1996年8月21日 申请日期1995年5月5日 优先权日1995年5月5日
发明者陈东煜 申请人:陈东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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