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太阳能热水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707368阅读:16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太阳能热水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热水器,特别是利用太阳能加热的热水器。
背景技术
现有的太阳能热水器的工作原理是把太阳光能直接转化为热能,将水从低温度加热到高温度,以满足人们在生活、生产中的热水使用。目前,太阳能热水器按结构形式大致分为真空管式太阳能热水器和平板集热式太阳能热水器,真空管式太阳能热水器为主打产品。真空管式家用太阳能热水器是由集热管、储水箱及支架等相关附件组成,把太阳能转换成热能主要依靠集热管。集热管利用热水上浮冷水下沉的原理,使水产生微循环而达到所需热水,当然不排除采用强制循环的换热形式。现有太阳能热水器存在的弊端是1 :由于需要设置水循环管路与集热管连接,则 部分水循环管路不可避免地会设置在室外。在冬季,水循环管路易发生破裂、漏水,特别是承压式的太阳能热水器,水的压力更容易造成管路的损坏,降低了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寿命;2 :采用了防冻液的“U”型管式太阳能热水器也不可避免从阳台位置向室内接入管道的麻烦,甚至破坏墙体的保温层,带来诸多安装和售后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为了解决现有太阳能热水器水循环管路易发生破裂、漏水和进户管道布置麻烦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新型的太阳能热水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太阳能热水器,包括光伏板组件;所述光伏板组件与电加热器电连接;所述电加热器设置在储水容器中。所述储水容器设置有保温层。所述储水容器分别设置有进水管和出水管。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的太阳能热水器,利用光伏板组件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再利用电能驱动电加热器为水加热。这样就不需要在室外设置水循环管路,避免了水循环管路易发生破裂、漏水的弊端,且很好地解决了管路安装不便的问题。光伏板组件与电加热器之间具有的连接电路即使有部分设置在室外,也容易设置保护层,在极端天气下也不会降低使用寿命O尽管将太阳能转换成电能再转换成热能这一过程会产生能量损耗,但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仍具有应用优势。例如,使用者在早上离家时开启了太阳能热水器,经过一天的太阳能-电能-热能的转换,仍可以加热足量的水,使得使用者在回家后可以有充足的热水供应。再比如,将本实用新型的太阳能热水器作为热水器的辅助设备,充分利用太阳能,可以降低其他能源的使用。
图I为本实用新型太阳能热水器的原理图。图中标识说明如下I、光伏板组件;2、导电线路;3、电加热器;4、储水容器;5、进水管;6、出水管。
具体实施方式
图I显示了本实用新型太阳能热水器的结构原理。本实用新型太阳能热水器包括光伏板组件I和电加热器3,导电线路2将光伏板组件I和电加热器3电连接。电加热器3设置在储水容器4中。光伏板组件I是一种暴露在阳光下便会产生直流电的发电装置,由几乎全部以半导体材料(例如硅)制成的薄身固体光伏电池组成。光伏板组件I产生的电能传递给电加热器3。电加热器3将这些电能再转换成热能,对储水容器4中的水进行加热。 另外,储水容器4外侧设置有保温层,以免储水容器4中的热量散失。储水容器4设置有进水管5和出水管6,以利于水的循环流动。本实用新型的太阳能热水器属于一种混合型热水器,即将电热水器和太阳能热水器的优点相结合。相比于普通的太阳能热水器,本实用新型的热水器具有使用寿命长的优点。另外,现有的太阳能热水器由于需要设置水循环管路在室外,则相应的对储水容器的设置位置产生了限制,而本实用性的太阳能热水器的储水容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在便利的位置,主要原因就在于导电线路的设置十分方便,几乎不受限制。相比于电热水器,本实用新型的热水器由于充分利用的太阳能,因此耗电量低,在用电成本日益高涨的今天,特别是随着阶梯电价的施行,本实用新型的太阳能热水器给使用者带来的经济效益非常突出。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对上述各种零部件的构造进行材料和结构的改进,或者是采用技术等同物进行替换。故凡运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及图示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变化,或直接或间接运用于其他相关技术领域均同理皆包含于本实用新型所涵盖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太阳能热水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光伏板组件;所述光伏板组件与电加热器电连接;所述电加热器设置在储水容器中。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太阳能热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水容器设置有保温层。
3.根据权利要求I或2所述太阳能热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水容器分别设置有进水管和出水管。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太阳能热水器,包括光伏板组件;所述光伏板组件与电加热器电连接;所述电加热器设置在储水容器中。本实用新型的太阳能热水器使用寿命长,在寒冷的冬季也不易发生水管破裂、漏水等问题。
文档编号F24H1/20GK202692399SQ20122037642
公开日2013年1月23日 申请日期2012年7月31日 优先权日2012年7月31日
发明者许鸿涛, 刘克涛, 李福君 申请人:许鸿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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