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628693阅读:150来源:国知局
燃气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燃气灶,包括:点火电极、热电偶以及点火孔,所述点火电极朝所述热电偶打火,在所述点火电极与所述热电偶之间形成电火花点燃从所述点火孔喷出的燃气。本发明利用用于熄火保护的热电偶进行点火,构思巧妙。
【专利说明】燃气灶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燃气灶,尤其涉及一种燃气灶的点火的相关结构。
【【背景技术】】
[0002]现有的燃气灶大多采用点火针通电打火的方式点燃燃气,点火针的打火方向一般都是朝向燃气灶的点火孔,点火时,点火针的点火电极的端部产生瞬间高电势,击穿与点火孔附近的金属间的空气并形成电火花,从而点燃自点火孔喷出的燃气。但是,现有的点火方式,点火电极朝向点火孔打火,而燃气刚刚从点火孔流出,还没来得及和空气充分混合,导致可燃混合气中燃气比率过高,不利于打火。而且,这种点火方式的点火针设置在点火孔的附近并要对着点火孔,当点火成功后,燃气灶在正常工作时,从点火孔喷出的火焰往往会烧到点火针,尤其是包覆在点火电极外的绝缘陶瓷外壳,经过频繁的高温灼烧、冷却的过程容易导致陶瓷外壳破裂,缩短点火针的寿命。
[0003]除非有充足的证据支持,否则这里所述的现有技术并不意味着承认这些现有技术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前为本发明所涉及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公知。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针对现有燃气灶的点火结构进行改进而提供一种新的燃气灶。
[0005]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一种燃气灶,包括:点火电极、热电偶以及点火孔,所述点火电极朝所述热电偶打火,在所述点火电极与所述热电偶之间形成电火花点燃从所述点火孔喷出的燃气。一般点火电极外会包裹绝缘的陶瓷壳体,经过长期的高温灼烧容易致使陶瓷壳体破碎,导致点火电极的放电部位改变而点火失败。本发明的点火电极不像现有技术那样朝向点火孔打火,而是朝向热电偶打火,燃气从点火孔流出后可以与空气充分混合后再被电火花点燃,有利于成功点火。本发明的热电偶一方面用于熄火保护,火焰烧到热电偶后,可产生感应电动势并作为控制打开燃气气源的信号,当火焰熄灭,电动势迅速降低,燃气气源关闭。热电偶由金属材料制成并最后与炉头接触,在没有火焰喷出时,热电偶是实现接地的。同时,本发明利用用于熄火保护的热电偶进行点火,构思巧妙,还具有另一好处:热电偶由铜等金属材料制成,耐冲击强度高于点火电极及包裹在点火电极外的陶瓷壳体,热电偶离点火电极很近,能够抵挡来自热电偶一侧的外力对点火电极的撞击。
[0006]可选的,所述点火孔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热电偶相交。“所述点火孔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热电偶相交”应理解为沿点火孔的孔口往外部空间的延伸方向与热电偶相交,延伸方向不能狭义地理解为一条直线方向,而应理解为沿点火孔往外的呈一个柱状的立体延伸方向。点火成功后,点火孔处形成的火焰大致是沿点火孔的延伸方向喷出的。这样,保证了从点火孔喷出的火焰能够烧到热电偶,使热电偶产生感应电动势,用于燃气灶的熄火保护。这里所述的“热电偶”应该理解为热电偶上具有感应功能的部位,而非热电偶的其他部位。
[0007]可选的,所述点火电极包括点火端,所述热电偶包括放电接地端,所述电火花形成于所述点火端与所述放电接地端之间;所述点火孔于所述点火端和所述放电接地端所定义的直线上的正投影部分位于所述点火端和所述放电接地端之间。由于电火花形成于点火端与放电接地端之间,这样,从点火孔喷出燃气部分穿过点火端与放电接地端之间而遇上电火花,从而被引燃。
[0008]可选的,所述点火孔包括第一点火孔以及第二点火孔,所述第一点火孔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热电偶相交。因为本发明的热电偶还用于熄火保护,在燃气灶工作时,燃气灶的火焰需要烧到热电偶以产生感应电动势,否则燃气灶会熄火。因此,本发明设计出第一点火孔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热电偶相交,这样,从第一点火孔喷出的火焰能够烧到热电偶,热电偶可产生感应电动势,用于燃气灶的熄火保护。
[0009]可选的,所述第二点火孔于所述点火端和所述放电接地端所定义的直线上的正投影位于所述点火端和所述放电接地端之间。点火电极外一般包覆有陶瓷等绝缘壳体,而露在绝缘壳体外的端部为点火端。放电接地端为热电偶上最靠近点火端的部位。点火电极通电后在点火端产生瞬间高电势击穿与其最近的金属即放电接地端之间的空气而形成电火花,从点火孔的喷出的燃气穿过点火端与放电接地端之间并碰上电火花,很容易被引燃。而且,点火成功后,燃气灶在工作时,从点火孔喷出的火焰不会烧到点火电极及包裹在点火电极外的陶瓷壳体,有利于延长其寿命。
[0010]可选的,所述燃气灶包括点火针,所述点火针包括所述点火电极与包裹在所述点火电极外的陶瓷壳体,所述陶瓷壳体的顶部具有侧向开口的槽,所述槽的开口方向朝向所述热电偶。由于陶瓷壳体围住点火电极,只在陶瓷壳体顶部设有侧向开口的槽,使得点火针的打火方向可以被精准地限定在槽的开口所朝向的方位,换句话说,点火针通电后只会朝向热电偶的方向放电,提高了点火的精准性。
[0011]可选的,所述点火电极具有折弯端,且所述折弯端的末端朝外地设置于所述槽内。由此,点火电极的打火方向可以被更加精准地限定在折弯端的末端所朝向的方向,可以实现点火端朝向放电接地端放电而在两者之间形成电火花。
[0012]可选的,所述燃气灶包括燃烧器以及设置于所述燃烧器下方的炉头,所述燃烧器包括设置有内环火孔的内环火盖、设置有外环火孔的外环火盖以及设置于所述内环火盖与所述外环火盖下方的燃烧器底座,所述点火孔设置于所述燃烧器底座的侧壁上。可以可利用现有的燃烧器,改进点火针和热电偶,而无需改进其他结构。
[0013]可选的,所述点火针与所述炉头的其中之一包括定位凸起,所述点火针与所述炉头的其中之另一包括定位凹槽,所述点火针通过所述定位凸起与所述定位凹槽的配合而固定于所述炉头上。如此设计,保证了点火针安装位置唯一,不会发生转动而导致打火方向改变而最终造成点火失败。
[0014]可选的,所述燃烧器底座包括为所述内环火孔和所述点火孔提供燃气的内环混气室以及为所述外环火孔提供燃气的外环混气室,所述点火孔设置于所述内环混气室的侧壁上;所述点火端至所述放电接地端的距离为D1,所述点火端至所述内环混气室的距离为D2,所述点火端至所述外环火盖的距离为D3,所述Dl、D2、D3满足以下关系:D1 < D2且Dl< D3。“所述点火端至所述放电接地端的距离”不是指点火端的中心位置至放电接地端的中心位置之间的距离,而是理解为点火端的端面的中心位置至放电接地端轮廓之间的最近距离。类似地,“所述点火端至所述内环混气室的距离”理解为点火端的端面的中心位置至内环混气室轮廓之间的最近距离。“所述点火端至所述外环火盖的距离”理解为点火端的端面的中心位置至外环火盖轮廓之间的最近距离。由于点火端只会击穿与其最近的金属之间的空气并形成电火花,因此,Dl < D2且Dl < D3保证了电火花只形成于点火端与放电接地端之间。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5]图1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燃气灶于燃烧器未组装时的立体图;
[0016]图2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燃气灶的俯视图;
[0017]图3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燃气灶的立体图。
[0018]关于图中附图标记的说明:
[0019]1-燃气灶;3_燃烧器;5_炉头;10_点火针;31_内环火盖;32_外环火盖;34_内环混气室;50-定位凹槽;100-点火电极;101-折弯端;120-陶瓷壳体;121-槽;130_定位凸起;200_热电偶;300_点火孔;301_第一点火孔;302_第二点火孔;310_内环火孔;320_外环火孔;341-侧突出部;10a-点火端;200a-放电接地端。
【【具体实施方式】】
[0020]为使对本发明的目的、构造、特征、及其功能有进一步的了解,兹配合实施例详细说明如下。
[0021]请参照图1至图3,图1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燃气灶于燃烧器未组装时的立体图;图2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燃气灶的俯视图;图3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燃气灶的立体图。本发明的燃气灶I包括:点火电极100、热电偶200以及点火孔300。点火电极100朝热电偶200打火,在点火电极100与热电偶200之间形成电火花点燃从点火孔300喷出的燃气。点火电极不朝点火孔打火,而是朝向热电偶打火,燃气从点火孔流出后可以与空气充分混合后再被电火花点燃,有利于成功点火。点火成功后,当燃气灶工作时,从点火孔300喷出的火焰不会烧到点火电极100及包裹在点火电极外的陶瓷壳体,有利于延长其寿命。此外,现有技术的点火电极朝向点火孔打火,点火电极与点火孔附近的金属之间形成电火花。但,燃烧器初始温度较低且体积大,因而燃烧器对初始火焰中心的散热过大,以致火焰传播速度慢,从而降低了打火速度。本发明的热电偶具有尖端,尺寸小,对初始火焰中心的散热小,有利于打火,打火速度更快。
[0022]燃气灶I包括燃烧器3以及设置于燃烧器3下方的炉头5。燃烧器3包括设置有内环火孔310的内环火盖31、设置有外环火孔320的外环火盖32以及设置于内环火盖31与外环火盖32下方的燃烧器底座,点火孔300设置于燃烧器底座的侧壁上。燃烧器底座进一步包括为内环火孔310和点火孔300提供燃气的内环混气室34以及为外环火孔320提供燃气的外环混气室(图中未示出)。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点火孔300设置于内环混气室34的侧突出部341上。
[0023]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燃气灶I包括点火针10,点火针10包括前述的点火电极100与包裹在点火电极100外的陶瓷壳体120,陶瓷壳体120的顶部具有侧向开口的槽121,槽121的开口方向朝向热电偶200。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点火电极100具有折弯端101,且折弯端101的末端朝外地设置于槽121内。请参照图1,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点火针10包括定位凸起130,炉头5具有定位凹槽50,点火针10通过定位凸起130与定位凹槽50的配合而固定于炉头5上。当然,点火针上设置定位凹槽、炉头上设置定位凸起这种方案也应包括在本发明保护范围内。
[0024]请参照图2与图3,本发明的点火孔300的延伸方向与热电偶200相交,以便在燃气灶I工作时,从点火孔300喷出的火焰可以烧到热电偶200。点火电极100包括点火端100a,即本实施例的折弯端101的末端。热电偶200包括放电接地端200a,即本实施例的热电偶200顶部的朝向点火端10a的部位。电火花形成于点火端10a与放电接地端200a之间,大致呈弧形。点火孔300于点火端10a和放电接地端200a所定义的直线上的正投影部分位于10a点火端和放电接地端200a之间。这样,从点火孔300喷出的燃气部分从点火端10a和放电接地端200a之间穿过,可碰上在点火端10a与放电接地端200a之间形成的电火花,从而被点燃。点火成功后,从点火孔300喷出的火焰又能够烧到热电偶200,用于燃气灶I的熄火保护。
[0025]请参照图3,于本发明另一实施例中,点火孔300包括第一点火孔301以及第二点火孔302。其中,第一点火孔300的延伸方向与热电偶200相交。第二点火孔300于点火端10a和放电接地端200a所定义的直线上的正投影位于点火端10a和放电接地端200a之间。这样,具有更进一步的好处是,第一点火孔301与第二点火孔302分工明确,互不干扰。在燃气灶工作时,由于第一点火孔301的延伸方向与热电偶200相交,从第一点火孔301喷出的火焰可烧到热电偶200,使热电偶产生感应电动势,用于燃气灶的熄火保护。而第二点火孔300于点火端10a和放电接地端200a所定义的直线上的正投影位于点火端10a和放电接地端200a之间,使得第二点火孔302喷出的火焰从点火端10a和放电接地端200a之间穿过,与点火端10a和放电接地端200a之间产生的电火花相接触从而被引燃,用于燃气灶点火。而且,从第二点火孔302喷出的燃气不会受到热电偶200的阻挡,有利于成功点火。本实施例的热电偶200由铜及其他特殊金属材料制成,并和炉头接触,在热电偶的感应头部没有被火焰烧到时,感应电动势为零,可提供放电接地端而用于点火。
[0026]由于点火端10a会击穿与其距离最近的金属间的空气而形成电火花,为保证点火电极100只向放电接地端200a放电,点火端10a与放电接地端200a之间的距离必须小于点火端10a与其他金属间的距离。本发明的点火电极100设置于内环火盖31与外环火盖32之间,点火孔300设置燃烧器底座30的内环混气室34的侧突出部341上,因此内环混气室34要比内环火盖31至点火端10a的距离更近。而外环火盖32的内缘突出于外环混气室,因此外环火盖32的要比外环混气室至点火端10a的距离更近。如图2所示,点火端10a至放电接地端200a的距离为Dl。显然,Dl是指点火端10a至放电接地端200a的最近距离。点火端10a至内环混气室34的距离为D2,点火端10a至外环火盖32的距离为D3,D2、D3与Dl类似,也指的是相应的最近距离,DU D2、D3满足以下关系:D1 < D2且Dl < D3。D1、D2、D3的具体取值范围为:3_ ^ Dl ^ 5mm;D2 > 5mm;D3 > 5mm,该取值范围可以保证快速成功地点火,且于点火成功后,从点火孔喷出的火焰可烧到热电偶,起到熄火保护的作用。
[0027]本发明已由上述相关实施例加以描述,然而上述实施例仅为实施本发明的范例。必需指出的是,已揭露的实施例并未限制本发明的范围。相反地,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内所作的更动与润饰,均属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燃气灶(1),包括:点火电极(100)、热电偶(200)以及点火孔(300),其特征在于, 所述点火电极(100)朝所述热电偶(200)打火,在所述点火电极(100)与所述热电偶(200)之间形成电火花点燃从所述点火孔(300)喷出的燃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1),其特征在于,所述点火孔(300)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热电偶(200)相交。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燃气灶(1),其特征在于,所述点火电极(100)包括点火端(100a),所述热电偶(200)包括放电接地端(200a),所述电火花形成于所述点火端(100a)与所述放电接地端(200a)之间;所述点火孔(300)于所述点火端(10a)和所述放电接地端(200a)所定义的直线上的正投影部分位于所述点火端(100a)和所述放电接地端(200a)之间。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燃气灶(1),其特征在于,所述点火孔(300)包括第一点火孔(301)以及第二点火孔(302),所述第一点火孔(301)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热电偶(200)相交。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燃气灶(I),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点火孔(302)于所述点火端(100a)和所述放电接地端(200a)所定义的直线上的正投影位于所述点火端(100a)和所述放电接地端(200a)之间。
6.如权利要求3-5中任一项所述的燃气灶(I),其特征在于,包括点火针(10),所述点火针(10)包括所述点火电极(100)与包裹在所述点火电极(100)外的陶瓷壳体(120),所述陶瓷壳体(120)的顶部具有侧向开口的槽(121 ),所述槽(121)的开口方向朝向所述热电偶(200)。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燃气灶(1),其特征在于,所述点火电极(100)具有折弯端(101),且所述折弯端(101)的末端朝外地设置于所述槽(121)内。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燃气灶(1),其特征在于,包括燃烧器(3)以及设置于所述燃烧器(3)下方的炉头(5),所述燃烧器(3)包括设置有内环火孔(310)的内环火盖(31)、设置有外环火孔(320 )的外环火盖(32 )以及设置于所述内环火盖(31)与所述外环火盖(32 )下方的燃烧器底座,所述点火孔(300 )设置于所述燃烧器底座的侧壁上。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燃气灶(I),其特征在于,所述点火针(10)与所述炉头(5)的其中之一包括定位凸起(130),所述点火针(10)与所述炉头(5)的其中之另一包括定位凹槽(50),所述点火针(10)通过所述定位凸起(130)与所述定位凹槽(50)的配合而固定于所述炉头(5 )上。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燃气灶(1),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器底座包括为所述内环火孔(310)和所述点火孔(300)提供燃气的内环混气室(34)以及为所述外环火孔(320)提供燃气的外环混气室,所述点火孔(300)设置于所述内环混气室(34)上;所述点火端(10a)至所述放电接地端(200a)的距离为D1,所述点火端(10a)至所述内环混气室(34)的距离为D2,所述点火端(10a)至所述外环火盖(32)的距离为D3,所述D1、D2、D3满足以下关系:Dl < D2 且 Dl < D3。
【文档编号】F24C3/08GK104235889SQ201310234278
【公开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请日期:2013年6月13日 优先权日:2013年6月13日
【发明者】Z·卡法利, 吴金花, 李兴洲 申请人: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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